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那么要如何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申请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厦门市适用)
2、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厦门市适用)
3、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4、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厦门市适用)
6、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7、成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下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工作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受理通知书
二、决定
办理人:注册官
办理时限:当日
审查标准:根据审查的结果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1、自贸区窗口: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2楼行政服务大厅9号-12号、15号窗口;
2、自贸区海沧窗口: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政务中心2楼28号-31号窗口。
关注公众号“厦门速办宝”,了解更多厦门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