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活补助申请条件是什么,职工申请困难补贴的条件

首页 > 社会-民生 > 作者:YD1662023-05-11 19: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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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救助对象

(一)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家庭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

(家庭成员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三)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造成年度内家庭致困费用(损失)在2.4万元以上的,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的职工家庭。

02

生活救助标准

1、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年度内生活救助标准为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2、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年度内生活救助标准为9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3、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根据职工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因困支出总额的15%给予生活救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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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哪里申请?

1、各区、系统(单位)工会的在职职工、农民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申请;

2、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帮扶工作站提出申请。

04

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2、家庭成员的工资收入证明(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银行流水);

3、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困难家庭,需出示病历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或门诊就诊正规收费票据(原件)。费用的计算周期为本次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所产生的费用;

4、下岗失业人员须提供下岗失业证明;残疾职工或家庭成员残疾的须提供残疾证;农民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

5、家庭遭受意外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需出示灾害定损的相关材料,如公安、消防等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其它经济损失证明等。

6、其他刚性支出:个人社保、医保缴费证明;幼儿园保育费;房租;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缴费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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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帮扶:

(1)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留学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和实际控制人。

(3)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4)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收入的家庭。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及家庭人口变动情况,提供虚假申请材料及证明的家庭。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尚未就业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故意采取其他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

(5)在城镇具有两套住房或拥有、经常使用各种机动车辆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除外)不建立深度困难职工档案。

(6)市、县、区总工会结合当地实际认定的其他情形。

咨询热线:2073151 205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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