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位来自山城重庆的网友,在今年3月办理的退休,按照养老金计算单显示,这位网友的平均缴费指数达到了2.51,累计缴费年限37.75年,也就是37年9个月,退休后的养老金达到了9943元,这个养老金水平在重庆市的企业职工中,显然是比较高的。
从工龄来看,这位网友的工龄不算很长,在重庆市的国有企业职工中,其实工龄达到40年左右的不在少数。但这位网友是从大学毕业以后分配到企业工作的,参加工作的时间是1985年7月,实现了从毕业分配到企业报到的无缝衔接。
从工龄计算也就是缴费年限的计算过程来看,这位网友37年9个月的工龄,也就是37.75年的缴费年限中,有10年6个月,即10.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建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重庆的个人账户建立时间是从1996年1月开始计算的。
这位网友在1985年毕业分配到企业工作时,那时的国有企业中,除了劳动合同制工人以外,大学毕业生都是干部身份,作为干部身份的正式职工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按照重庆市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在1996年1月1日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都要计算过渡性养老金。从某种程度上说,个人账户建立的时间越晚其实对养老金的计算越有利。
按照重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算单显示,没有视同缴费指数一项内容,也没有视同缴费平均指数的内容,重庆的平均缴费指数计算,是从1996年1月1日开始到退休当月结束来计算的,平均缴费指数是历年本人缴费工资除以历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从这个计算办法可以看出,重庆的视同缴费指数,实际上以退休职工的平均实际缴费指数来计算的。从这位网友的计算单可以看出,重庆的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并不需要采用视同缴费平均指数这个数字,而是按照平均缴费指数来计算,这就是重庆为什么不单独计算视同缴费指数平均指数的原因。
由于视同缴费指数是按照实际缴费的平均指数来计算的,这对实际缴费指数高的人是非常划算的。相反对于实际缴费指数低于1的朋友,可能就会不太划算,但这毕竟是制度规定。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办法,按照国发(2005)38号文件的规定,是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报人社部财政部备案即可。
在职场工作的朋友都知道,一个人从参加工作开始,都是从一般干部,一般职工开始起步的,这位网友从大学毕业分配到工厂以后,按照学历来划分,也是从技术员起步的,不管后来怎么提拔,但按照常理,平均缴费指数要达到2.51这还是有难度的。
但平均缴费指数是从1996年1月1日开始计算的,该网友是从1985年7月到企业工作的,时间上已经过去了10年6个月,10年时间要提拔到厂级干部,这种希望还是很大的,即使提拔不到厂级干部,提拔到企业的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当时的工资水平,缴费工资指数达到2.51以上还是有可能的。
这从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得到结论,这位网友的个人账户余额为35万多元,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达到了22万多元,利息部分占了10万元左右。我们以个人缴费22万元来计算,缴费年限是27.25年,平均每年个人缴费8073元,平均每月为672.78元,除以缴费比例8%,平均每月的缴费基数为8409.79元。
在27.25年的实际缴费年限中,平均缴费指数工资要达到8409.79元,这个缴费工资基数是比较高的了。毕竟在1996年那个时候,工厂管理人员的工资大概也就是几百元钱,那么在后期至少是拿年薪制的人才能平均达到这数字。
综上所述,重庆的这位网友平均缴费指数能够达到2.51,除了在实际缴费时已经工作了10年6个月,得到重用提拔以外,在10年6个月的缴费年限中,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1996年1月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这部分年限的缴费指数是按照1996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平均指数来计算的,占了视同缴费指数按照实际缴费指数计算的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