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衡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办法》实施后可以进一步解决灵活就业人员购房融资需求问题。
在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阳管理部办事大厅,几名市民满怀喜悦前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人员给前来办理业务的市民讲解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流程,并帮助他们完成登记手续。市民邱丹是一名灵活就业人员,一直想要购置一套新房,过去因为商业贷款利息高,想全款买房资金又不够,一直未能购买。今天一大早,在朋友那听到《办法》将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后,邱丹立即赶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到十分钟就完成了办理登记。
市民邱丹说:“我希望贷款早点办好,住到自己满意的房子里面去。”
据《办法》明确,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正常缴交养老保险1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方式就业人员,经本人自愿,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阳管理部主任龙立新表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与在职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享有优惠的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与在职职工贷款利率一样。
下阶段,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阳管理部将多措并举为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搭建一个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方位向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帮助他们圆一个住房“安居梦”。
作者:廖辉煌
编辑: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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