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假安排,今年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不过,有市民因为工作原因,在假期还需要坚守工作岗位,那么加班工资支付标准是多少?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法定节假日,即9月29日、10月1日-3日这四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在双休日或调休这四天,即9月30日、10月4日-6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些时间内工作的,首先应该安排员工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要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具体怎么算呢?三倍工资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标准÷21.75×300%,两倍工资计算公式为月工资标准÷21.75×200%。
需要注意的是,21.75为月计薪天数。假期在厦门加班,以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为例,加班工资应当这么算 :9月29日、10月1日-10月3日的最低加班工资为280元。9月30日、10月4日-10月6日每天的最低加班工资为186.67元。
若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或登录市人社局网站在“互动交流”中的“投诉举报”栏目进行举报投诉。
记者:何无痕
来源: 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