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宣传文案,禁毒宣传活动简报

首页 > 生活 > 作者:YD1662024-05-03 14:20:39

吕梁的父老乡亲们:

春暖花开,柳枝微飘,正是大家一年拼搏的开始,但也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植生长期。在毒品的制造过程中,很多植物为毒品的生产提供了原料,这些植物被称为“毒品原植物”。罂粟和大麻、古柯并称为三大毒品原植物,大量或长期服用,会造成神经障碍,对记忆和行为造成损害,并影响免疫系统。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从禁种毒品原植物开始,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提高广大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吕梁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树立主人翁意识。守好一方净土,切实增强“禁种铲毒,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从企业做起,不种植、不买卖、不食用毒品原植物,积极参与禁种铲毒,举报非法种植,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和爱心使者。

二、努力构筑禁毒、拒毒的思想防线。提高识毒、拒毒、防毒能力,构筑牢固防线,搭建爱心桥梁,关爱家人、朋友,积极劝告、提醒他人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三、增强法律意识,对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坚决说“不”。大烟(罂粟)苗不是菜,种一株也违法,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凡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自觉主动铲除已播种的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五、对积极检举揭发和协助收缴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种子,举报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将依据《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在此呼吁吕梁市的广大父老乡亲,让我们携起手来,筑牢禁种铲毒防线,自觉远离毒品,坚决不种植、不买卖、不食用罂粟等毒品原植物。如果发现有人非法种植,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进行举报,为构建和谐、无毒吕梁贡献自己的力量。

吕梁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吕梁市各级公安机关涉毒线索举报电话

吕梁市公安局:17735830022

离石公安分局:03588212241 13327586371

柳林县公安局:03588361027 13593409993

中阳县公安局:03585021777 13097572888

石楼县公安局:03585720117 13546280400

交口县公安局:03585424110 13834355168

方山县公安局:03586020000 15735520777

临 县公安局:03584528761 13935881856

岚 县公安局:03586722391 18135867998

兴 县公安局:03586325402 13903589626

孝义市公安局:03587636273 15383483887

汾阳市公安局:03587333333 17867287366

文水县公安局:03583022112 15343589364

交城县公安局:03583522791 1338358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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