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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君为大家带来
人社百科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欢迎大家积极学习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会保险保障制度。累计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参保群众,在年满60周岁时,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养老待遇,业务办结后可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为老年生活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
一、参保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四条规定: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委办理参保登记。
知识点
1.户籍所在地不是柳州市的居民,在柳州市无法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但是可以在柳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根据现行政策,已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但尚未领取退休待遇的群众,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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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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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标准
柳州市2024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注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十四五”期间,为特殊困难群体(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低保残疾人)保留最低100元的缴费档次,政府给予缴费补贴30元。
知识点
1.参保人员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时,个人缴费及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例:参保人员缴纳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选择1000元/年的档次,则享受补贴150元,共1150元进入个人账户。而不是缴纳1000元后,能享受减免150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在于: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没有缴费比例;
▪缴费时一次性交一整年,不能按月缴费;
▪缴费及缴费补贴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没有统筹账户。
三、养老待遇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一条规定: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知识点
01根据现行文件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适用于男性、女性)。
0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未满十五年的:
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申请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遇从缴费到达经办机构账户的次月起发放。
对于历年已选择低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已缴费年度任一较高档次进行补缴。补缴时,补缴金额为新选档次与原缴费档次标准的差额,但该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03同时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符合领取待遇条件时,参保人可向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两个养老保险“合并”在一起。
▪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第五、第六条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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