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7月11日,卫生部、体育委员会颁布的游泳池水质标准如下:
1、PH值6.5-8.5
2、浑浊度不大于5度,池水透明度应在1.5m左右。池底四五米泳道以深两岸为准。
3、耗氧量不得超过12mg/l
4、游泳余氯应0.4-0.6mg/l,化合性余氯应在1.0mg/l以上。
5、细菌总数不得超过18个/L
6、尿素不得超过3.5mg/L.
7、池水温度为22℃-26℃
2007年3月8日,建设部批准发布《游泳池水质标准》(CJ244-2007)城市建设行业标准,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质要求
1.1游泳池原水和补充水水质必须符合GB5749的要求。
2游泳池池水水质基本要求
2.1池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2.2池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
2.3池水中所含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3游泳池池水水质检验项目及限值
3.1游泳池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1、浑浊度≤1NTU
2、PH值7.0~7.8
3、尿素≤3.5mg/L
4、菌落总数(36±1℃,48h)≤200CFU/mL
5、总大肠菌群(36±1℃,24h)每100mL不得检出
6、游离性余氯0.2~1.0mg/L
7、化合性余氯≤0.4mg/L
8、臭氧(采用臭氧消毒时)≤0.2mg/m3以下(水面上空气中)
9、水温23~30℃
3.2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游泳池池水水质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1、溶解性总固体(TDS)≤原水TDS 1500mg/L
2、氧化还原电位(ORP)≥650mV
3、氰尿酸≤150mg/L
4、三卤甲烷(THM)≤200μg/L
3.3当微生物超标或发生污染事故时,还应根据当地卫生部门要求的附加饮用水检测内容和非常规微生物检查内容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