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法像”的拼凑过程
改得了生日
却改不了欺世盗名的真面目
尽管李洪志一再否认自己后来对外宣称的生日是经过篡改的,但人证、物证俱全,李洪志难掩欺世盗名这一事实。
据李洪志户口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绿园派出所的档案记载:1994年9月24日,李洪志将出生年月日由1952年7月7日变更为1951年5月13日,并重新办理了身份证。
1986年李洪志身份证出生日期为 1952年7月7日
1994年李洪志身份证出生日期改为 1951年5月13日
李洪志的“加急制作居民身份证审批表”
经查公安机关《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李洪志原在单位保存的《专职保卫干部登记表》《干部履历表》,李洪志的出生年月日也均被涂改为1951年5月13日。
但是,其《职工晋级定级报告表》《入团申请表》以及1986年12月31日办理和1991年3月31日补办的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仍为195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