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如果领取失业金,是需要满足三个条件的: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其中,失业保险需要缴满1年,以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两项将不少人拒之门外了。现在,有个好消息,这部分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了!
失业补助金跟失业保险金,区别自在于它是一项阶段性为特定失业人员发放的补助,起到一种兜底的作用,因此它的范围也要比失业保险金领取的范围大一些。我们来看看哪些人是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的。
一是已经领取过失业保险金,但是由于领取期限到期了,还没有就业的人,可以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
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主要指的是,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或者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注意,这里明显放宽了,不再限制说是一定要缴满1年的失业保险,或者说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也是可以申领临时生活补助的。
当然,相比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的标准和额度也降低了一些。
比如,北京的失业金最高可以达到1925元,而且领取期限最长可以达到24个月。而失业补助金,北京可按月领取最长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408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80元/月。
我们还可以看看兰州。兰州的失业补助金,是以失业金标准的80%来确定的,一类地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每月1166.4元(1458元×80%),二类地区(皋兰、永登、榆中)每月1130.4元(1413元×80%)。
虽然说在金额以及期限上,比起失业金要少一些,但是失业补助金仍然是一项不错的福利,门槛低了很多,建议大家如果符合条件的话,积极去申领,给自己减轻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