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CCTV
解放军的奖励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土地革命战争年代,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设立了最高荣誉章——红旗勋章。
▲红旗勋章,图片来自:央广军事
1933年7月9日,中央军委发布《中央军委关于颁布红星奖章命令》,要求红军各部队上报有功人员予以评审。在1933年8月1日的建军节庆祝活动当中,“红星奖章”第一次被颁发。
▲当时红军使用的战斗条令
(1932年印发,翻译自苏军的相关条令)
图源:中国军网
红星奖章分为一、二、三、三个等级,其中,第一等级颁发给“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第二等级颁发给“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有特殊功绩的。”第三等级颁发给,“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资料来自: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一二三级红星勋章
图片来自: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抗日战争爆发后,红军被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参加抗战,由于各个战区和根据地较为分散,已经不便于再统一颁发立功奖章,所以在这种形势下,各军区和作战部队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为战斗中功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