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许娇蛟) 近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封存卡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参保人能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如期领取人社待遇,享受政务服务,2020年10月1日起,深圳社保卡发卡银行将每半年定期清理并注销已制卡超过一年以上仍未激活的社保卡(以下简称封存卡),未领取或已领取未激活社保卡的持卡人,本人须于2021年5月8日前凭有效身份证件(已领取未激活的持卡人同时携带社保卡)到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领取、激活手续。
封存卡被注销后,若持卡人在深圳再次申请办卡,需按首次办卡流程重新办理社保卡。
作者:许娇蛟
来源: 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