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内容
(一)商品质量
包括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商品标识抽检、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检查三项指标。商品质量抽样检验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执行,检验商品是否有害人体健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标识抽检即在每个企业随机抽取特定品种的产品,根据GB 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现场判定合格与否,重点检查商品的身份标识、质量安全标识、警示标识、信誉标识等标识是否齐全;假冒伪劣商品现场检查采取每个企业随机抽查特定数量商品的方式,现场抽查是否存在出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等不合格商品的行为。
(二)自律管理
自律管理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和食品质量管理等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主要检查索证备案、进货台帐、商品明示信息、下柜退市制度等四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