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他只身前往深圳闯荡,后暗恋一名打工妹。当与对方在一起两年后,女方皱着眉头说:“你太耿直了,我要和你分手!”
男子接受不了这个打击,转头就挖了一个山洞,和蝙蝠一起生活。
不曾想一待就是无数年,直到后来被别人无意间发现。
按理来说,如果他放下情情爱爱,专心打拼,一定会有一个可观的前途。
因为他之前在厂里工作没多久,便当上了班长一职。
可惜他受不了情场失意,将自己与世隔绝。
有的人可能无法理解这种做法,可在他身上,他究竟经历了什么呢?
大火的“野人”2006年,当他被人无意间发现,经过无数媒体的争相报道,突然就大红大紫了。
这下,山洞里不仅有了蝙蝠,还有无数的人头和数台照相机。
由于已经很少与人打交道了,面对大家的采访和“围观”。
他则经常扣着手指,不知所措,想说一些话又说不出口。
一天,突然有年轻小伙找上他。
刚一见面,对方就激动地说:“大叔,收留我吧,我想和你一起在山洞里隐居。”
这是刚从四川坐火车赶过来的年轻人。
大叔面对他,不由得摇头叹气,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野人的奇遇往事那么,作为在山洞深居多年的“野人”,大叔是否后悔过呢?
回望他的前半生,他经历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想必选择隐居深山也是最好的选择了。
他叫余水芳,于1954年6月在江西省番阳县昌州乡的五甲村出生。
据说,在他出生的时候,不仅不哭闹,还十分的乖巧。
眼睛水灵灵的,五官也令人赏心悦目。
和村里其他的男婴相比,简直就像独一无二的存在。
他的家人希望他能够一直保持自己的特色,特意为他取名为“水芳”。
不曾想,后来变成野人的他,不仅眼睛里没了光,就连面貌也大相径庭了。
但即使如此,他还是被大多数人奉为英雄。
可能是他达成了那部分人的愿望,也可能是在大家眼里他经历了无数胆战心惊、反正是常人都无法“跨越”的生活。
在农村,无数的孩子都会经历种地挖菜的生活。
有的人每天“兢兢业业”想要为父母减轻一点负担。
有的经常偷懒,要么说自己不舒服,要么说自己挖不动。
但余水芳不一样,他不仅辛勤地挖地,还把书都带到了田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