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铁动车软卧,一等座以及头等舱我认为合理,限制高铁动车二等座及其不合理,目前全国基本高铁覆盖,出行都限制,等于控制失信被执行人行动,企业公司单位看征信,等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工作,出行工作都限制,失去了工作行动能力,怎么去挣钱还债,解决负债问题。
国家应该控制个人银行存款等,其实失信被执行人中“老赖”只是很少一部分,其余大多数的并不是想不还钱,这也限制那也限制不让出行,不让挣钱,失信被执行人索性在家摆烂,反正也挣不到啥钱也还不了账,不然怎么办。出去工作才有翻身挣钱的机会,躺烂在家里县城只能让失信被执行人越来越萎靡。对债权人也未必是好事。
真正诚而不幸失信被执行人无力还债,即使想坐高铁飞机,也舍不得。除非工作事情和紧急情况。欠钱还帐这是必须的。而不是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欠款的自由和工作。限制只能是雪上加霜。同时债权人出借给别人钱时你为什么不拒绝和评估好风险。你借给别人钱是否有利益可得?钱是你自己的,出借是否你有决定权。同时你也接受对方违约的风险。想让失信被执行人早日还钱,就应该让他有挣钱机会和出行工作的空间时间。
限制就是让你把买车票的钱拿出来还债,不管你是因为要做生意还是其它原因,只要你有任何的钱,全部掏出来,你活不活得了是你的事,你的钱哪里来的也是你的事,你先拿去还了就行,你有钱就必需还,没钱或者饿死了那是你的事。事实也是如此,行云流水般的存在。文明社会不应该的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目前有几千万人,难道都是“老赖”都有钱有资产故意不还。
不能太限制失信人员坐高铁,工作看征信,失信被执行人中有很多都是生意失败,或者因其他客观因素导致,不是故意成为老赖,要给这些人一些时间,挣钱去尝还债务。比如说飞机可以坐普通舱,高铁可以坐二等座。才是真正意义上去解决债务问题。现在很多车站只有高铁,动车普通火车都没有,出差工作只能汽车,网约车,专车,哪个贵?好好算一下,希望有关部门开放飞机,高铁二等票,更有利于债务纠纷问题。
除限制高铁和飞机外,其他的限高措施都可很好解决,因为他们都没有和法院系统绑定,同时可以用别人的卡或现金。有人总结分析过如下:
1、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宾馆酒店夜总会就可以,高尔夫不知道)。
2、如果是自己在经营生意,非单位员工的话,不得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用于办公(不会用雇员的身份证去租赁吗?)
3、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或以高档标准装修房屋(这还不简单?)
4、有经营生意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用驾驶员行不?)
5、债务人本人及其家属不得进行旅游、外出度假等高消费娱乐活动(我去穷游,步行到临近的景点旅游他们会反对?)
6、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这私立学校会和钱过不去?)。
7、不得购买保险理财类的产品(这点好像也有办法)。
8、不得进行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想不出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哪些法院管得着)。
如上所述,除了高铁和飞机,其他的限高措施都没有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浪费了运力,浪费了行政执法资源,限了个寂寞。与其限不了,放开何如?让失信被执行人抓紧行动,早日解决债务纠纷问题。对失信被执行人负债人,债权人,有关部门都是有利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