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在赣州火车站进站口,执勤民警在短短的一日内,查获3名进站旅客携带甩棍各1把。
当日下午14时许,赣州车站派出所民警在督促安检查危过程中,发现旅客许某某(男,17岁,赣州市石城县人,持当日K4333赣州至瑞金车票)行李中携带甩棍1把,经民警询问,徐某某自称甩棍是在赣州购买,准备乘车自我防身用,经民警进一步检查排除异常情况,收缴甩棍后,对其教育放行。随后民警又在进站的旅客卢某(男,30岁,四川省自贡市人,持当日D6573赣州至冠豸山车票)、戴某某(男,17岁,吉安市永新人,持当日Z108赣州至吉安)2人的行李中,分别发现携带的甩棍各1把,两人也称携带甩棍出行并无恶意。经民警进一步检查排除异常情况,同时将2人的甩棍收缴后,并对其开展宣传教育,为其讲解乘车出行常识。
在此,赣州车站派出所民警提醒广大旅客,甩棍也是乘坐火车中的违禁品,是禁止携带的。(记者欧艳芬、通讯员温黛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