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或称临时代课教师。
公办学校原则上教师都由教育局调配。但是,由于部分学科教师不足,无法保证有些学校正常开展教学工作,也可以临时聘用相关人员,签定有期限的劳动用工合同,这些人就是没有编制的教师,他们的工资也是由学校发放,不是财政拨款经费。
公立学校单独招的教师属于无编制正式老师,属于合同制的老师,只有参加当地教育局组织的教师编制考试的才是带有编制的正式老师。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