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式警服
一转眼到了50年代中期,随着全国局势的逐步稳定,我国进入了战后恢复和经济建设的阶段。在这一时期,我国各种武装力量开始了正规化建设。1955年,我国警察队伍换发了55式警服。55式警服服装式样,夏季服装各警种均为斜纹布面料,上衣为草绿色和白色,下衣均为藏青色。男民警戴藏青色平顶大檐帽,女民警戴藏青色无檐软帽,帽顶边沿均镶有宽2毫米的正红色牙线。执勤交通民警配发白色盔帽和白线手套。
58式警服
55式警服在50年代末期,还出现了改进版,被称为58式警服。改制式后的警服,除武装、经济、消防警察的冬、夏季上衣(含大衣、雨衣)均改为棕绿色之外,其余警种上衣、下装(含武装、经济、消防)颜色不变。警服裤、裙两侧的宽、窄红色线条,改为窄红线条。同时取消“中国人民警察”、“中国人民经济警察”等布质胸章。改为佩带长斜方形红色塑料领章。领章上嵌合金质金色盾形符号。
66式警服
55式警服和58式警服,使用了大约10年时间。时间进入了60年代中期,1965年,我国军队开始换发65式军服。对于65式军服,相信大家都非常熟悉,讲究军绿色布料、解放帽和红领章。1966年3月公安部就民警的服装制式改式问题向国务院写了专题报告,提出新式的民警服装制式、技术规格和质量均与解放军干部相同。1966年7月2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实行这一服装制式。各警种服装的上衣均为草绿色;下装均为藏蓝色,无红色裤线。取消原来女警服中的列宁服上衣和裙子。所有干警的服装样式全与解放军干部服装相同。帽徽为圆形,中心是国旗,国旗周围雕金色麦穗和齿轮。
72式警服
66式警服的样式,与65式军服非常相似,甚至还出现了相互混淆的问题。因此,在1974年,我国警察队伍换发了72式警服。从一定程度上来说,72式警服重新回到了55式、58式警服的模式,采用了上白下蓝的夏季服、藏蓝色的冬季服。
鉴于72制式警服存在着颜色不鲜明和吸热性强等问题,1974年5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户籍、治安、刑事、外事、司法、铁路、航运等诸警种,由当天起均改着与交通民警相同的上白下蓝的警服。男民警戴蓝色大檐帽,女民警戴蓝色无檐帽,均套白色镶蓝牙线的帽罩、边防、森林和铁路押运民警,夏冬季服装均改着与消防民警相同的上绿下蓝警服。
而从50式警服到78式警服,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警服的颜色、样式自成一派,与海洋系、大陆系都不一样。然后时间到了70年代末期,我国开始了著名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开始持续发展,各个机构的对外交流逐步增多。我国公安队伍与各国警察,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沟通。我国公安队伍发现自己的制服,在很多方面已经明显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