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漏电保护器应称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的不断增加,在用电过程中,由于电气设备本身的缺陷、使用不当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力而造成的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不应有的损失。而漏电保护器的出现,对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及时切断电源,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提供了可靠而有效的技术手段。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为了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火灾等事故而研制的一种新型电器。它除了起自动开关的作用外,还能在设备漏电或触电时迅速断开电路,保护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的作用。
漏电保护器是根据作用效果来称呼的,但不适用相线和中线的故障问题。这种称呼本身夸大了它的保护范围,不符合国际惯例,也不是我国当今对该类器件的规范称呼。
在国际上是依据该类的保护原理来定义它的名称的,因为它的保护动作是根据流经它的一种所谓的“剩余电流”的大小来实现的,所以国际上便将其称呼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我国从1995年开始全部采用了国际标准IEC755(1988)中的内容,并制定了新的国家标准GB6829-199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从此将传统名称改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能够提高家庭用电的安全水平,但遗憾的是,漏电保护器名称仍在基础教育的教材中沿用。
1、工作原理
原理图如图1所示。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由零序互感器TAN、放大器A和主电路断路器QF(含脱扣器)三部分组成。当设备正常工作时,主电路电流的相量和为零,零序互感器的铁心无磁通,其二次绕组没有感应电压输出,开关保护闭合。
当保护的电路中有漏电时,或有人体的触电电流ix通过时,由于取道大地为回路,于是主电路电流的相量和不再为零,零序互感器的铁心磁通有变化,其二次绕组有感应电压输出。
当剩余电流达到一定值时,经放大器放大后足以使脱扣器YR动作,使断路器在0.1s内跳开,有效地起到触电保护的作用。
2、说明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设有检验按钮,若按下按钮,开关动作,则说明其性能良好。一般要求至少每月检验一次。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主要技术参数有剩余电流和动作时间。若用于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各种移动电器和家用电器,应选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快速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开关。
3、适用范围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适用于相线与地之间的人身触电、导线漏电、插座接错线等漏电类故障,但不适用于相线与中性线之间的该类故障。
二、漏电保护器与漏电断路器区别
漏电断路器有两种,一种是不带过载保护只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符合GB16916),一种是带过载保护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符合GB16917),如果GB16916的,必须要带小型断路器使用,否则电线烧完了也不会断开电路,如果GB16917的,其实就是小型断路器加漏电检测和执行模块。
断路器:断路器是控制电气回路的分合开关,若以空气为灭弧介质的称空气断路器(开关)、若以sf6气体为灭弧介质的称六氟化硫断路器(开关)。断路器一般以额定电流(负荷)选择,做为电气回路的总开关使用。
漏电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开关:
漏电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开关:当一个空气开关带有漏电保护功能时,称之为漏电保护开关。如果是一个单单用于漏电保护的电气装置,则称之为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因为它并没有手动关断和合上的机构。
判定是否漏电的的原理依据是:漏电保护器,它所检测的对于电源来说的“流入”和“流出”,因为火线上的电流相当于电源的流出点,而零线中的电流则相当于电源的电流“流入”点,线路正常没有漏电时,流入和流出电源的电流值大小相等,方向相反,但是当电路中有漏电时则零线上流回电源的电流应该小于从电源流入用电电路的电流值,达到30mA时保护器就要动作,同时切断零、火线。
流进和流出开关的电流必须相等,否则就判定为漏电。当漏电电流达到和超过一定的程度时,产生保护动作----跳闸。判定的阈值是可以设定的,因为电路就是们设计的。只是应用时要根据不同的场合,选用不同灵敏度的保护器。剩余电流是指通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主回路(零序互感器)的电流瞬时值的矢量和,以其有效值表示,对于单相线路,剩余电流就是该相的对地漏电的电流;对于三相线路,剩余电流就是各相电流瞬时值的矢量和,以其有效值表示。
漏电断路器实质上是加装检测漏电元件的塑壳式断路器,主要由塑料外壳、操作机构、触头系统、灭弧室、脱扣器、零序电流互感器及试验装置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