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计划申报
申报方式
通过市人社自助经办系统“惠企点单办”中“企业职工培训”通道进行申报。(网址为: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
申报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上传系统)
培训实施
培训实施情况录入及资料归档
经认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企业应当根据经审核的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培训督导由企业自行组织实施,区职工职业培训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督导抽查。企业及时完成学员录入、成绩管理、培训质量管理系统操作,并做好培训资料归档以备查。
注意
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台账归档制度,按规定留存课程安排表、教材讲义(课件)、签到记录、培训过程的影像记录等材料,委托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的,一并留存好培训协议(合同)、财务账册、发票及银行流水等证明材料。
补贴经费申请
申请补贴
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就已实施完成的培训项目,按季度向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申请培训补贴。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按各自职责,根据企业实际开展培训情况核定实际补贴金额,补贴信息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财政部门,由区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分别授权至上述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
补贴标准
注意
☆企业委托具备办学资质培训机构以外的单位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按职工内训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
☆每人每年补贴一般不超过3次。
☆企业不得就同一名职工、相同的培训项目重复申请培训补贴。
监督管理
对查实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培训机构,由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按各自职责取消其再次申请培训补贴或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如有疑问,可咨询申报培训项目相对应的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