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年龄的界限如下:
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承担民事责任;
2、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一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完全民事责任;
4、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承担完全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