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新闻网讯(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乐校臣文/图)在南充街头,几个未成年人共骑共享电单车现象屡见不鲜,有些家长并未重视,以为这不是什么大事,殊不知这样其实是违法的!交警部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8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在顺庆区人民北路设点整治闯“禁区”车辆时,挡获了一位15岁少女为了能骑共享电单车,冒用其父亲身份证进行解锁,交警对少女进行了严厉批评。
共享电单车载人
顺庆区人民北路上跨桥交通标牌显示,禁止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驶入上跨桥。8月17日上午8时,记者在该处看到,陆续有各种车辆闯入“禁区”行驶,其中不乏共享电单车。上午9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来到该处,设点整治闯“禁区”车辆。
9时20分,一位骑共享电单车闯“禁区”的少女被交警挡获。当交警询问其年龄并要求出示身份证时,少女称自己16岁,身份证没带在身上。交警通过“警务通”对其进行人脸识别扫描后系统显示,少女目前刚满15周岁。“你这样做很危险的,之前就发生过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骑行遭遇事故身亡……”交警对少女进行了严厉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记者注意到,多款共享电单车身标注有“16周岁以下严禁骑行”等字样。用手机扫码解锁时,共享电单车会发出“南充公安交警提醒您,骑行请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载人载货”语音提示。“你未满16岁,怎么解锁的共享电单车呢?”记者问少女。“我用爸爸的身份证在手机上注册,然后就可以解锁了。”少女如是说。
9时27分,一位骑共享电单车闯“禁区”的女士被挡获。面对记者的相机,这位女士非常尴尬,立即用左手遮挡自己脸部。与此同时,一名男子因用共享电单车载人被挡获时,他则不好意思地用右手遮挡脸部……
某共享电单车南充片区负责人介绍,目前市面上投放的共享电单车,在设计上就只允许一人骑行,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用自己身份证注册,无法对共享电单车进行解锁。出现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解锁骑行,是未成年人使用他人手机,或通过冒用他人身份等方式进行解锁,家长也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