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校草爱一个女生的小说,四个校花vs四个校草的小说

首页 > 书籍文档 > 作者:YD1662023-11-19 07:53:27


第一章
  我高中时期喜欢的男孩子叫季晨,是个学霸。  
  他还是我的同桌,个子很高,长得非常帅,皮肤白,一双漆黑的眼睛深若寒潭。
  一开始我是不太喜欢他的。于我来说他就是个眼睛长在脑袋顶上的冷淡逼,对我没什么好脸,也不太跟我讲话,走路目不斜视,耳朵里常年塞着一副白色耳机,里面放着英语听力训练。
  高一高二,我们没有任何交集。
  高三成为同桌后,他对我说的话一般就三种句式:“哦”、“让一让”、“安静”。
   总的来说不超过三个字,听听,这是友好同桌该有的样子吗?这是青春疼痛剧男主该有的样子吗?  
  肯定不是,他连疼痛的资格都没有。
  高中时候的我是个脸蛋有些胖胖的女生,说好听点就是婴儿肥没褪,说现实点就是丢在人群中都扒拉不出来。发丝细软,眼睛不大,爱吃零食还是个话痨,我的朋友说我一看就不太聪明的样子。
  我也注定不是青春疼痛女主。
  我和季晨做同桌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就像两个哑巴,或者语言不通的异国人,只靠一个眼神交流,要让位置,还是该交作业了。
  某天,他饶有兴趣地看着我说:“你还真是……喜欢和大猩猩聊天。”
  那是他第一次对我说这么长的几个字,嘴角泛着的笑却很刺眼,因为他说的是我的好朋友张星星。
  当时在开运动会,季晨不在自己的位置上,我偷回教室看漫画,张星星作为体委过来抓我,我求了他很长时间,最终他被我以一瓶雪碧贿赂成功。
  季晨进来的时候,我们正聊天,笑得前仰后合。
  张星星的确个子超级高,块头发达,小时候常常被同龄男生取笑。只是坐了一下他的位置,竟然被他说成大猩猩。
  我非常不高兴,恼怒之下说了一句“要你管!”之后又瞪了他一眼,就再也没有跟他说话了。
  季晨的表情有点莫名其妙,眼睛里闪过不敢置信,我竟然态度如此恶劣,但他没跟我杠,转去写作业。
  梁子就此结下。
  每天都有女生来找季晨问题目,纯属没话找话,有些问题简单到和二元一次方程差不多,把我上初中的小表弟抓过来写题都绰绰有余。
  季晨总是来者不拒,他对谁都挺有耐心的,实在没时间或者没必要解答也会给对方一张草稿纸,上面写了简短的解题思路。
  喜欢季晨的女孩子太多了,他那么优秀,这并不奇怪。
  我曾经思考过,我喜欢季晨吗?
  应该喜欢的。
  毕竟长得好看的我们颜狗都喜欢,我眼睛又不瞎,天天在眼前晃哪受得了。
  但我自知不是漂亮的女生,学习成绩一般,和他还有过节,就不做那东施效颦的事了。
  那一年平安夜。
  晚上的自习课没有老师占,英语老师给我们放了经典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有同学津津有味地看电影,有的同学闷头写作业,还有行情好的细数收到的卡片,比如季晨。 
  他的桌洞被塞满了圣诞贺卡和苹果,但他只拿出看了一眼就塞了回去。
  我也幸运地收到了两个红彤彤的蛇果,是张星星送的。他说别人都有就我没有,瞧着特可怜,跟不受宠爱的小土狗似的,被我揍了一顿才闭嘴。
  季晨原本坐在位置上,看了眼打成一团的我和张星星,眼神不明地撇开,然后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同学说老师找我,我便去了办公室。
  回来路过热水间,看见季晨和隔壁班李黎站在那说话,李黎是隔壁班一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子。
  走廊里格外静默,炽黄的灯光如打翻的果汁流淌下来。
  光线流到在季晨的面庞上,他的鼻梁高挺如山脊线,眼波薄薄的,长长睫毛尖坠着光点。
  那是真人的睫毛吗?我内心惊叹着,竟忘记挪动双腿。
  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两人的站距近到快成连体婴了。李黎的一只手撑在墙上,把季晨困在她和墙壁之间,露骨地看着他。
  姿势有点搞笑。
  我这替人尴尬的毛病犯了,又惊又怕,四处找缝,恨不能要一双没看过这画面的眼睛。
  季晨被李黎逼到墙角,身体笔直地贴在墙壁上没法动弹,他看着我,眼睛里发出某种我看不懂的信号。
  碰到这种情况,我的习惯是——路见不平,转头就跑。
  像个没有的苍蝇转了两秒后,我不做犹豫地冲进了教室。
  身后的黑暗是那么明显,任何一种声音都像针落到地上,清晰传来。
  李黎问季晨:“明天放学去看电影吗?”
  季晨说:“不去。”
  李黎撒娇加威胁:“那我不放你走,我亲你了?”
  …… 
  好虎一女的!
  季晨是怎么回答的我没有听见,电影已经放完,我开始写作业。不到两分钟,季晨也从外面回来了。
  我好像能从皮肤的热度上感觉到他投递过来的一记目光,透心凉,我的脸却灼热到似要穿个洞。
  他们在无人的角落里干了什么?
  亲嘴了?
  明天晚上要去看电影吗?
  一直到晚自修结束,我的手指捏着笔鬼画符,脑子里还在浮现连篇。
  “宋栾。”有个平静的声音喊我的名字,季晨看着我,“你看见了?”
  我知道他说的是什么,赶紧矢口否认:“我什么都没看见。”
  看季晨的表情明显不信,他说:“我和她什么都没做。”
  我狂点头,“哦,我知道我知道。”
  结果他竟拆穿我:“你刚说自己没看见。”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毕竟这不是我的错,热水间大家都能去,我琢磨不透季晨到底是什么意思,难道在怪我撞破他们的好事吗?
  我猜了猜,问他:“你怕举报你吧?”
  季晨看向我的眼神,像看一个傻子。
  我举手发誓:“我绝不会告诉老师,你放心好了。”
  季晨又是好一会儿没有说话,然后将黑色的书包挂在肩膀上,离开教室。 
  我看着他的背影,心想学霸的要求真高,连李黎都看不上,那可是校花呀。 
  第二天午休,季晨被老师班主任叫去,半个多小时才回来,从我身后走过的时候气压很低。
  我有点担心是因为昨天他和李黎在墙角密会的事被发现了,便鼓起勇气问:“老师叫你说什么啊?”
  季晨沉默了几秒,“教导主任找我。”
  我心里一惊,立刻把自己摘清:“我可什么都没说。”
  季晨眼神更是怪异:“你确定?”
  我发誓:“千真万确。” 
  至于我为什么处于瓜田李下,是因为教导主任是我爸。平时班里的同学无论干什么都会开我的玩笑,小心宋栾告密,尽管我一次都没告过。
  季晨幽深的眼睛端详着我的脸,施压感向我袭来,我被他看得耳朵和脸颊腾地红起来。过了半晌,他才说:“不是因为昨晚的事。”
  我松了一口气,就差拍着胸脯保证:“我的嘴巴比死侍还严,你放心好了。”
  季晨竟然破天荒地笑了,又不可思议地说:“我竟然有把柄在你手上。”
  我也跟着笑了笑,心情忽然很好,大概是因为他笑得很好看吧。  
  午休还有十分钟结束,我把昨晚没有画完的插画偷偷拿出来上色。
  季晨问我:“你为什么不去考艺术特长?”
  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门后有咳嗽声传来,是教导主任来巡逻。我来不及反应,人已经走到我身后,好在季晨眼疾手快抽了张数学试卷盖在我的绘本上。
  我爸挺着圆滚滚的肚腩站在窗口下,一脸审判意味地看着慌张的我:“你在干什么?”
  我用力摁压住试卷的一角,“订正试卷。”
  我爸眯了眯眼,看见试卷上的满分,又看见季晨的名字,放心地点了点头:“不错,知道上进了。注意别打扰季晨学习,他跟你不一样。”
  谁都知道季晨这种学霸是要保送的,就连教导主任都供着他。
  待我爸走后,我却握着试卷没有还给他,“谢谢你啊。”
  季晨微微耸肩:“你也帮我保守秘密了。”
  我摸着属于他的东西,好似还残余他的温度和指纹,在无人见到的角落没出息地勾了勾嘴角。
  *
  我和季晨在无形中和解了,也达成一种默契。
  我帮他保守秘密,他借试卷和笔记给我看,偶尔还会帮我讲解。
  我总觉得自己这样像勒索,于是画了一幅画送给他作为感谢。
  季晨捏着画纸,一脸疑惑地问我:“你画的是两个爱摩斯基人?”
  我尴尬抿唇,“……有没有可能是熊大追着熊二跑?”
  季晨:“原来是这样。”
  那个时候的我是一个特别爱面子的女生,聪明的脑袋和艺术才华我总想占一样,却弄巧成拙,两不沾,隔天再没好意思献丑送画。
  后来每次他给我讲题,我就送他一点小零食作为馈赠。他从来不吃,却也不推辞,只是默默收下放进桌洞里。
  季晨还是那个季晨,大多时沉默寡言,不苟言笑,一心向学。
  而我是那么喜欢他。
  我怀揣着隐秘的心思,哪怕跟他做同桌愣是没有勇气近水楼台,甚至在别的女生过来打听他的时候还装出一副超凡脱俗的样子——我对帅哥没兴趣。
  我一边刻苦复习一边数着日子,直到三月份收到一则重磅消息,季晨被保送成功。
  我们还要继续奋斗,他已经是准大学生了。那天放学,看着他收拾书包,我的鼻尖忽然泛起酸涩,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他,泼天的委屈如洪水猛兽般涌来。
  分别来的猝不及防,我还没有和他待够。
  第二天早上,我踩着上课铃来到教室,头天晚上复习太晚,整个人昏昏沉沉。
  早春的晨光透过窗户洒进来,弯折在我的课桌上,那里坐着一个穿着白T少年,挡住我的去路。
  少年黑色的短发被阳光绘了一层浅浅的光晕,干净清爽的像最新一期少女漫里走出来的校草。
  我张了张嘴,“你怎么来了?”
  季晨奇怪地看着我,“我还没毕业,不来学校去哪里?”
  我阴郁的心情顷刻消失,笑得露出八颗牙齿,“没,在学校待着挺好的。”
  季晨不解我莫名夸张的表情,当然也看不透我忽然雀跃的心情。
  他已经确定了要去的学校,也没有学习任务,依然按时出现在教室里,姿态端正对待课堂,好似晨昏定省。
  我们默默地做同桌,季晨在某天自习课的时候提议,帮我复习,反正他也什么事。
  学神的一对一辅导,谁会说不呢。
  何况,那是季晨。
  虽然想不通为什么,但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那赚来的六十几天对我的意义非凡,甚至可以用受宠若惊来形容,我生怕说露拙让他看不起。
  很奇怪,明明我是一个非常开朗的女孩子,在他面前却像个胆小鬼。
  我的基础没有那么差,但也没有那么好,但是季晨好像对我很有信心,看他对我严谨的程度似乎要把我往清北的路子上培养。
  每每课业繁重,喘不过气来的时候,我就小声求饶:“季晨,我不行的。”
  他总是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等到我沮丧的目光退却,又鼓励我道:“宋栾,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你要相信自己。”
  被他鞭策着,我不敢不努力,只能加倍用功做试卷来回馈他的用心。最后冲刺阶段,我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进步,在三模考试中开进了年级前百名。
  很快我们迎来了高考。
  我以超15分的成绩进入我们本地的一所985院校。对于这个结果,我爸爸宋主任高兴得嘴巴都咧到后脑勺,不管不顾地捧着我的脑袋亲了一口,又说一定要好好感谢我的同桌季晨同学。
  大学开学前班长组织了一次聚会,大家玩得很开心,很多男孩子都喝了酒。
  我在吵吵嚷嚷的人群里瞄季晨,他正好也看向我,我下意识摸了摸帆布包里准备送给他的礼物,是我自己雕刻的一只小鸟,有点丑,但我已经尽力了。
  季晨从那群喝了酒的男孩子中间站起来,走到门口,对我招了招手。
  我跟了过去,季晨说:“出去走走吧。”
  这句很普通的话让我心跳快了两拍,宛如被一颗水果糖砸中,就因为他有意单独和我待一待。
  季晨说:“这段时间我有点忙,没有问你,考得还好吗?”
  相信他应该已经从班级群的消息和我脸上的微笑看出我分数还不错的事实,但他还是亲口问我。
  我说:“超过了目标学校好几分呢,是意外之喜。”
  他的声音淡淡的,“嗯,我说过你一定可以。”
  “对了,我爸一直说要感谢你呢。”我由衷地说。
  季晨勾了勾嘴角,调侃我,“我帮的是你,你不谢谢我吗?”
  少年人笑起来有种纯澈感,我为之着迷,连忙道:“我当然要谢谢你了,多亏了最后两个月的冲刺。”我把口袋里的木雕小鸟拿出来给他,“送你,我自己做的……”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有点害怕重蹈上次送画的覆辙,怕他看不上我的礼物。
  季晨站在路灯下,借着灯光很认真地看了看小鸟,“很可爱。谢谢。”
  “别别,是我要谢谢你才对。”
  夏日风凉,月斜枝头。
  他看上去并不想让我说太多感谢的话,我便没有反复拉扯。我们就这样慢慢地从KTV门口沿着马路走着,静静的,宛如老年人散步。
  我没话找话:“你去北京上学,以后应该也会留在那里工作吧。”
  “怎么了?”季晨因为喝了啤酒,有点上头,声音感性起来,“你有什么建议吗?”
  我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我有什么资格建议呀,就是听说大学选择城市很重要,大概率会一直在那个城市工作、定居。”
  季晨问我:“你呢?”
  我说:“应该会一直在上海生活吧,我没有勇气闯世界。”
  “是么?”季晨似在细细品咂这句话,又似想不通世界上怎么会有我这种随遇而安的人。
  不知不觉走到了公交站台。
  开往我家的那一路公交车行来最后一班,我不得不走了,“我该回家了。”
  我没有立即上车,等待季晨跟我说点什么。
  同桌一年,我知道今晚就是正式的告别,以后不会再有机会见面。
  季晨什么都没说,“好,再见。”
  我上车后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刚坐下,忽然听到车外有人喊我的名字。
  “宋栾。”季晨在站台上看着我,他的眼睛亮亮的,欲言又止。
  “怎么了?”
  我满心期待着,试探着,如果他有话跟我说,我肯定会毫不迟疑地下车,或许我还会鼓起勇气把深藏在心底很久的那四个字说给他听:“我喜欢你。”
  季晨只是对我摆了摆手,“没什么,注意安全。”
  “哦。”我的身体像个泄了气的皮球,牢牢地黏在座椅里,毫无弹性。
  当车子驶出街角,我再次扭头看向站台,季晨还站在那里,然后在我的视线里一点点消失。
  于我来说,那是一个很平静的夜晚,没有像第一次意识到再也见不到季晨的时候的难过。
  到最后连一句喜欢都没有勇气说,何必去想续章呢?
  我喜欢的男孩子,于他来说,我只是一个过客。

第二章

 一个人不可能毫无缘由地对另一个人好。
  季晨喜欢我吗?
  我希望他喜欢我,但是我又找不到一丝有力的证据。
  这便是我没有勇气告白的原因。在我自己的一套准则里,不被喜欢就没有告白的必要,只会徒增对方的反感。
  某一天跟张星星聊天,无意间得知去年他送给我的两个苹果,其中一个是季晨托他给我的。
  还有他说的“你还真是……喜欢和大猩猩聊天。”是大星星,并不是我的想的那个意思,高中的男生们觉得他可爱,故意这么叫的。
  是我误会季晨了。
  但时间过去太久,为这件小插曲旧事重提去找他道歉,已经不合时宜。
  大概,他把这个误会连同我这个人,一起忘记了。
  曾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是他。
  说的一点都不假,大学四年我都没有心仪的男生,反而时常去翻季晨的空间,偷窥他的生活,但是我从来没有勇气找他聊天。
  刚上大学那会儿,他还会分享一下在北京的学习和生活,后来不知是不是学业太忙,他就不分享了。
  四年间我自己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我大学学的是会计专业,只因方便找工作。但是我更爱画画,上大学期间也从未放弃勤学苦练。
  毕业后我向父母提出换工作的想法,一开始遭到他们的反对,当我证明画画能养活自己的时候,他们便尊重了我的选择。
  我出了几本成绩不菲的漫画书,有了点小名气,赚了些钱。人瘦了很多,学会化妆打扮,认识了新朋友,去更多地方和国家旅行采风。
  十八岁那年说没有勇气闯荡世界,我亲手打破了给自己的设限。
  我的勇气来得很晚。
  但我很少会再想起那个鼓励我突破限制的男生。
  大学毕业的第四年。
  沉寂许久的高中班级群忽然诈尸,班长想组织一场同学聚会,一下子炸出来很多潜水的同学,几分钟的功夫,就多了一百多条消息。
  我人就在上海,没有理由不参加,赶紧举手报名。
  班长开我的玩笑,“欢迎宋栾,但是不要带宋主任。”
  我说:“放心吧,现在你们喝酒吹水,不用担心我举报了。”
  于是大家又聊起那些年被宋主任折磨的黑暗历史,高中生活真是痛并快乐着,令人怀念啊。
  七嘴八舌聊到凌晨两点,我去洗了澡,回到书桌前手机终于不再频繁震动,群消息倒数第二条是季晨的回复,只有一个字——好。
  好了,死去的记忆突然攻击我了。
  我曾经想象过和季晨再见面,自己该以何种样子出现在他面前,即使不能脱胎换骨,但也必须光彩亮丽。
  同学会的那天发生了一件非常抓马的事情。
  头天我赶了一晚上的画稿,只睡了几个小时,中午起床洗澡吹头发,换衣服化妆,出门打车。
  路上出了个意外,车子差点撞上一个闯红灯的外卖小哥,司机为了躲避行人把车开向防护栏,而坐在后排的我没有系安全带。
  好在我人没有多大事,只是脑震荡加多处软组织擦伤。
  上述的车祸发生过程我并没有记忆,连自己为什么出现在医院,本来要去干嘛的都不记得了。
  醒来时已经躺在病床上,而我妈就坐在床边削苹果。
  “我失忆了吗?”我瞪大眼睛问妈妈,这也太离谱了吧。
  护士小姐姐让我别着急,又告诉我这个情况叫逆行性遗忘,是一种保护性的反射,暂时的。
  我妈一脸忧虑地看着我:“我的乖囡囡,你叫妈妈担心死了。”
  说完她狠狠咬了一口苹果,也没说给我吃,一点没看出她有多心疼。
  我眼看着她把一颗苹果都吃完了,抿了抿干巴巴的嘴唇,乐观地说:“幸好不是高考的时候失忆啊,不然考不上大学,我们就不能如此母慈子孝了。”
  妈妈频频点头:“你这个角度很刁钻呐。”
  我们母女俩正插科打诨聊着天,走廊里传来护士的声音:“Ji Chen,季医生,病人醒啦!”
  听到那两个字,我的尾椎骨都为之一震。
  明明都失忆了为什么这个名字还是忘不掉?这不科学。
  季晨……一想到以这个挫样再见他,我又感觉到眼前一阵黑,连忙让我妈掐我的人中。
  病房的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年轻医生。
  那张脸并不是我熟悉的,我也不认识他。
  相同读音的名字,全国重名的人很多,只有在我这里它才是特殊的。
  站在我病床前的男孩子,或许“男孩子”不够准确,他看上去有二十六七岁,跟我一般大,高瘦的个子,长相帅气,一头乌黑浓密的头发,无需担心秃头预警。
  他走过来给我检查身体,问我头疼不疼,恶不恶心……声音也很好听,且温柔,我一一回答。
  我妈妈趁这个时候在旁边问:“大夫,我女儿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啊。”
  医生建议我先住院一周。
  在他俯身查看我额头伤口的时候,我注意到他工作牌上的信息,他竟然也叫季晨。
  如此巧合。

第三章

  和季医生的熟识是我始料未及的。
  主要归功于我妈,在我住院的一周里她放下工作天天过来陪我,像个包打听一样关注着季医生,问人家多大了,家住在哪里,甚至问有没有女朋友。
  就差“我想把女儿嫁给你”刻在脑门了。
  我嫌丢人让我妈别这样,可她不听,说脱单这种事儿就得有枣没枣打一杆子才知道。
  我也没那么想脱单,一个人很自由。
  我妈说因为你没遇到真正喜欢的人,当对的人出现了爱情会发生很快,这个季医生就不错。
  我们两的聊天内容被来查房的医生听个正着,太丢人了,我恨不能从地球上消失。
  季晨眉眼含笑地看了看我,装作没有听到这话,照常对我进行病情询问,叮嘱我保持愉快的心情,身体才能好得快。
  他是个笑起来非常和煦的男生,又如夏日里的青桔柠檬,沁人心脾。
  待人走后,我妈扯扯我的手腕揶揄:“我就说这个小医生不错吧。”
  一周后我的身体差不多好了。
  出院前我们互加了微信,他让我过几天再来复查一下,确保身体没问题。
  我去医院复查是一个艳阳天的下午,结束已经是傍晚了,碰到在医院门口取车的季晨。他开的是一辆白色的E级奔驰,价格不菲,那个车型也很适合女孩子,但是和他搭在一起莫名有种精致感。
  季晨说自己正好下班,可以顺道送我回家。可我这么大的人了,不可能连客套话都听不出来。
  婉拒之后,我取了个折中的主意,说请他吃顿便饭谢谢他这段时间的照顾。说这话的时候我心里想的是这也是客套话,他多半不会同意。
  没想到他竟然点头了。
  我们去附近的商场,因为是临时的行程,像样点的餐厅都需要等,季晨告诉我去负一楼也可以。
  负一楼有个进口超市,旁边是特色小吃店,我选了一家披萨店。
  我一向是个话多的人,话匣子打开就收不住,但究其本质是害怕尴尬。
  和季晨吃饭并不会有这个问题,因为我发现他不是一个会冷场的人,并不是说他话多,而是他总会巧妙地接住女孩子的话头,并给出合适的反馈。
  这一点令人很舒服。
  我这个颜值控又忍不住旧病再犯,时不时悄悄欣赏他俊朗的五官和窄长的手指,干净的腕关节。
  不知为何,虽然他很健谈,却给我一种安静才是常态的感觉。
  我们饭后逗留了会,随便地聊着天。他问我工作有没有因为伤情耽误,我说自己并没有固定的工作,目前是漫画作者,算是自由职业。
  “很酷。”他看着我,端起手边的热红茶浅浅喝了一口。
  我点点头,“有一点比较好就是不用面对太多人。虽然我不社恐,但有的时候也疲于应付。” 
  他笑了笑,“听上去,你在内涵我。” 
  医生每天都要面对不同的患者和家属,在我看来工作量是不可想象的,但也听得出来他在调侃我。
  “医生很好啊,旱涝保收,救死扶伤,功德无量。”我眯着眼睛奉承地说,像在展示自己的成语词汇量。
  他对我的这句话不予置评,应该是听出来我又在说客套话。
  我又故意问他:“但是你的确辛苦吧,除了正常工作,还要应付患者突如其来的吃饭邀约。”
  季晨纠正我,“我从不和患者及其家属吃饭。”
  那,我们现在算什么?
  但我没有问这个蠢问题,再一次明知故问:“为什么?”
  他说:“吃不吃饭,都不影响就医看诊。再者工作很忙,想尽量把休息时间花在陪伴家人上。”
  我把笑容挂在脸上,却轻轻吸了一口气,“你结婚了?陪女朋友?”
  “不是。”他微微弯唇,郑重其事地告诉我,“都没有。”
  我再一次在心里感叹,他笑起来真的很有感染力。
  时间不早,我们把位置留给外面排队的食客。
  我起身抢去结账,这顿饭只吃了一百多块钱,若是和相熟的家人朋友一起当然很正常,但是请医生吃饭,多少显得不郑重了些,季晨却毫不在意。
  饭后我们绕道去乘扶梯,途径超市门口。各色精致的水果按照颜色和品类排排队,成功拯救了我这个强迫症患。
  季晨问我:“要进去逛一逛吗?”
  一起逛超市吗?
  和一个不太相熟的人。
  有点怪。
  但我没有办法拒绝他,当他低头注视我的时候,眼神柔软而认真,不偏不倚,又没有一丝逾矩。
  这个温婉的中国男人啊。
  “好啊。”我应声,行走在琳琅满目的货架之间,我想到家里的后仓即将告罄该补货了,拿起东西来毫不手软。
  季晨对此很惊讶。
  我解释:“我的工作环境和你不一样,画画的时候我习惯性吃零食,尤其是甜食。可以让我保持心情愉快。”
  他上下打量着我,“你的肉都长到哪里去了?”
  的确,我现在已经很瘦了,完全看不出是个大胃王。
  “和你想象的很不一样吧?”
  “是很不一样。”他说,然后又微笑着拿了几袋零食丢进购物车里,“多吃点。”
  这次轮到我惊讶,“你不是医生吗?怎么鼓励患者吃高油高糖的垃圾食品。”
  季晨则眼神清澈的反问我:“给你说厉害关系,你会听我的吗?”
  这个温婉的中国男人果然也有进攻的一面,让人招架不住。
  我认命地点点头,“好吧。”
  选好东西,我们去自助结账,我一样样地扫条码,他出去了一两分钟,回来时我从差不多也扫完了,看见他捧回来一束“花”
  确切地说是一束樱桃,被雾面纸包裹成话花束的形状,颗颗果实饱满新鲜,是在刚看到的水果架上拿的。
  水果比真鲜花对我的吸引力大,季晨把“花”塞进我的怀里,拿出手机买单。
  我没有阻止他为我花钱。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男生送的花,做梦都想不到,来自一个认识不到十天的人。
  走出超市的时候,我看着他手里拎着的两大袋叹息:“天啊,感觉我很久都不需要再出门了。”
  季晨回头看我,又是那种柔和的眼神。
  他微挑起眼皮,睫毛扑朔着,“是么?我很愿意承包你整个夏天的零食。”

第四章

 我和季晨陷入恋爱是在第三次单独见面之后。
  如妈妈所言,当对的人出现,爱情会发生的很快。
  目前的我不太确定这个季晨是不是对的人。
  但喜欢上他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不会有别的可能。
  他和我曾经喜欢的人有着相同的姓名,我从来没有和他提过,也没向任何人透露。
  这件事情让我割裂,每当我喊他的名字,脑海里会冒出另外一个人的形象,淡漠,不苟言笑,不屑表达。
  而我的男朋友温柔可爱,成熟诱人,他理解我的尴尬和逃避人格,也善意为我解除生活里的纠结焦虑。
  相比来说,我像是躺在树下被苹果砸中的幸运儿。
  我很好奇,季晨为什么喜欢上我。
  每当发出这种疑问的时候,他总是会用手指捏我的鼻子惩罚我,“宋栾,我不喜欢你喜欢谁呢?”
  我还是不相信,坚持问:“为什么?”
  他就说:“因为你可爱。”
  季晨的眼神总是很真挚,让人不容怀疑,仿佛质疑他就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我还真就信了自己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事实并不是这样的。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并非一直开朗,也会暴躁,沮丧,因为遭受质疑而难过流泪。神奇的是,我的情绪季晨总能第一时间感知到。
  某天我熬了一个大通宵,效率却极其低下,心情不是那么明媚。
  季晨下了夜班给我打电话,“小懒猪,起床了。”
  我被他莫名其妙宠溺又老土的称谓逗笑,只笑了两秒就瘫软下来,默默地叹息着,催促他:“你去睡觉吧,别管我了。”
  季晨在电话里说什么都没有说,过了半个小时,他再次打过来,“宋栾,下来,我们去吃早餐。”
  我穿着睡衣拨开窗帘,看见他的车停在我家楼下,而他人就站在车边,举着电话,仰头对我笑。
  快速换一条裙子,刷牙洗脸,我冲下楼抱住季晨的腰,钻到他怀里。
  他被我突然的热情吓到,但也只维持一秒,就反手抱住了我,竟然还问我:“怎么了?”
  这个男人不知道突然出现在女朋友家楼下,对她来说是多大的惊喜吗?
  他好到让我想哭。
  早晨已经很热,空气黏腻腻的,我们没有抱多久就松开了。他开车带我去附近的一个生煎店吃早餐,我点了咸豆花,他则要的是甜豆浆。
  我吃了几口豆花就没有胃口了,撑着下巴观赏他。
  季晨把我吃剩的豆腐脑拉到自己面前继续吃,自己的豆浆给我,一边吃一边问我:“怎么了,宋栾。”
  我摇摇头,吸着豆浆,凉凉的液体顺着喉管往下很舒服。看来我点单失误,还好能抢他的吃。
  “没什么啊。”
  “那等你想沟通的时候再跟我说。”他这样告诉我,耐心十足。
  回到车上,我向他透露心情不好的原因。太阳底下无新鲜事,我同样也无大事,只是因为一点小事情而沮丧罢了。
  我知道大多数人都喜欢情绪稳定的伴侣,我也是。
  季晨好像不是这样,他很愿意听我讲鸡毛蒜皮的吐槽,欣赏我眉飞色舞的模样,不仅听得津津有味,甚至笑着附和我:“你说的都对。”
  由于他太夸张,我作出“不悦脸”反问:“你怎么这样呢,说话一点都不公允。”
  季晨:“我是医生又不是法官,那么大公无私干什么。难道你愿意听自己的男朋友断案吗?”
  他把对我的偏爱,表现得如此明目张胆。
  我的低落顷刻消失,忍不住去抱抱他,揉揉他的耳朵和头发。
  我想,我内心的小人一定是副得意的嘴脸:你们都不知道吧,我捡到宝啦!
  分别前,季晨说他下周休息想带我出去走一走,问我可不可以抽出时间。
  除了答应他,我还有别的答案吗。
  周末,我们自驾去舟山。
  季晨定了一间民宿,老板是个皮肤黝黑的中年男人,热情而健谈,他给了我们一张岛上的地图,又告诉我们哪家大排档的海鲜好吃,早上几点看日出。
  我的身体宛如一张面饼,扑到大床上,低低地笑。
  季晨道谢后关上门,过来揉我的脑袋,“怎么了?”
  我说:“你觉不觉得这个岛上的人好像都很黑,刚刚租车的老板也是。”
  他侧躺在床上靠近我,“岛上的风很野。”
  我们距离不到十厘米,我不受控制地伸出手指蹭蹭他的嘴唇,唇瓣冰凉而柔软,像他第一次送我的樱桃般诱惑,我想尝一尝他的味道。
  他知道我的意图,不由分说捧住我的脸吻下来,把我控制在白色的汪洋里。我们紧紧贴在一起,唇齿相依,我被他来势汹汹的热情裹挟着,完全没有了自我。
  岛上野的不止是风,还有他本人。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去赶海,捡了许多无用但漂亮的贝壳,然后看着朝阳慢慢升起,海平面被染成橙红色,绚丽又夺目。
  季晨给我拍了很多照片,分享在他的朋友圈里,每一张的我都格外漂亮,漂亮到不像我本人。他心安理得接受朋友的揶揄,说我们恋爱的酸臭味真是让人受不了。
  我穿着裙子,绑着麻花辫,脱了鞋袜,赤脚踩在细软的沙子上,被潮水打湿裙摆也不在意,静静享受着海风和阳光。
  季晨走过来抓住我,细细啄吻我的鼻尖,嘴唇,下巴。对于亲我这件事他怎么也不够,像个贪心不足的顽童。
  谁不是呢?
  我被他盛在这场盛大而绵软的粉色泡沫里,甜腻,如梦如幻,光怪陆离,食髓知味。
  从舟山回来,我们两个都很忙。
  尤其是季晨,但即使再忙他还尽量每天都来看我,陪我吃饭,看电影,然后做一些情侣的亲密举止。
  我并不想让他这样来回跑,偶尔也会去医院看他,顺便带一点吃的给他补补。
  每次出现在他的办公室里,总会遭到他同事起哄,“季医生,你那可可爱爱的女朋友又来啦!”
  这得益于我是他社交软件上的常驻嘉宾,甚至朋友圈的封面都是我看日出的背影。
  一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后来渐渐脸皮厚了,也能跟人侃两句。
  季晨很喜欢我在他的世界里刷存在感,总是一脸纵容地看着我,然后像保护自家宝贝似的把我捞走,叫我陪他去楼下散步,但多数是问我今天过得开不开心,吃了什么东西之类的问题。
  当热恋归于常态化,本质就是在俗世烟火里寻找浪漫的蛛丝马迹吧。
  我们在一起的第二年,发生了点不好的事情。
  我说的不好,并非指我们恋爱本身。
  而是季晨工作的医院发生了一起医疗纠纷,他为了救一个小护士自己被砍伤。
  我从未想过这种出现在新闻里的事情会发生在季晨身上,等我赶到医院的时候,他的手已经被包扎好,人躺在病床上休息了。
  我知道外科医生的手有多重要,除了痛恨那个给他造成伤害的人,我毫无办法。
  季晨醒来时,看见我坐在床边默默流着眼泪。
  他问我:“怎么哭了?伤在我身还痛在你心吗?”
  我没有心情和他开玩笑,忙问:“给你做手术的医生怎么说?”
  季晨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手展示给我看,我心里难受得厉害,却不敢继续哭。我跟季晨说:“别害怕,我们找最好的医生,一定会治好的。”
  季晨不说话,只是看着我。
  “国内的医生不行我们就找国外的。”我向他保证,“如果真的没法再上手术台,我能养你,我养得起。”
  他还是不说话,怔怔看着我。 
  我的声音缓缓变弱,底气不足:“但是你也不能花我太多钱。你不能买奢侈品,不能住大房子,也不能开那么好的车……毕竟我赚钱能力有限。”
  终于,季晨笑得乐不可支,“栾栾,你不要再可爱了。”
  我瞪大眼睛不明所以:“啊?”
  季晨跟我坦白,“我没事,没伤到神经,就是破了点皮而已。”
  我问:“那你怎么躺到病床上去了?”
  他一脸求饶地表情向我卖惨:“我三十几个小时没合眼了,太累,趁这个机会睡一觉。”
  我原本那么伤心,都哭了,结果竟是被他这个坏蛋给骗了,气得我转身就走。季晨见玩笑开过头了立即下床追上来,他抱住我,“对不起。”
  我不看他,赌气地说:“你这个大骗子,我不想理你。”
  “宝贝,我错了。”他再一次郑重跟我道歉,又笑着说,“能再说一遍会养我那句话吗,我想听。”
  我被他气笑,气无语。
  难道这是一句糖分很高的情话吗?

第五章

  季晨跟我求婚是在那一年的圣诞节。
  我们在陆家嘴吃过晚饭,时间不早,正准备离开,餐厅的灯忽然全都熄灭,我吓了一跳急着去抓他的手却没抓到。
  蓦地,小灯盏一点一点亮起来,烛火拱着我的脸庞。
  我看见季晨单膝跪在我面前,英俊的脸庞也被映得很暖,他对我说:“宋栾,和我结婚吧。”
  当我伸出手时,他竟忘记给我戴上,还是看热闹的吃瓜群众提醒:“再不戴上女朋友要后悔了!”
  季晨反应过来,把那枚两克拉的大钻戒套在我手上,太夸张了,我怀疑自己的手指会得关节炎。
  季晨嘲笑我是个傻瓜,这只是订婚戒指,结婚后我们买一副对戒就好了。
  我说:“一定要戴戒指吗?”
  季晨强调:“对,非戴不可,因为你很快就是我的老婆了。”
  我们双方父母见了面,相处的也不错。季晨的妈妈是一个女强人,独自经营着一家公司,看上去不苟言笑,但是她很喜欢我。
  她告诉我,季晨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去世了,她的工作忙,家庭氛围很差,因为疏于对他照顾,把他的性格养得很不好,非常孤僻。
  为此她很懊悔。和我在一起之后,季晨才变得开朗起来。
  她说是我治愈了季晨。
  我想,也是他治愈了我的不快乐和不勇敢。
  恋爱第三年的夏天,我们在亲戚朋友的见证下,在斐济举办了小型而浪漫的海岛婚礼。
  交换戒指的时候,他轻轻覆在我耳边许下一生一世的承诺,“宋栾,我会一直爱你,永远爱你。”
  我又没出息地哭了,哭到哽咽,在他怀里抽抽,都没能好好回应他。
  婚后不久,我发现自己*了。
  我和季晨都很高兴,提前许久就开始布置婴儿房,买许多可可爱爱的小衣服和玩具。
  我问季晨对孩子有什么期待吗。
  他说像我一样就最好了。
  九个月之后,我们的女儿遥遥出生了,圆溜溜的眼睛像透着水的葡萄粒儿,圆圆的脸蛋,粉嫩嫩的皮肤。
  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姑娘,有着我和季晨的血脉。
  妈妈说遥遥跟我小时候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就连哭鼻子时撇着嘴的小表情都一模一样。
  季晨饶有兴趣地跟我妈打听,“栾栾小时候很爱哭吗?”
  我妈说:“现在当妈妈都那么爱哭,何况以前。”
  季晨连连点头,“没关系,女孩子娇气一点也很好。”
  研究完我的“黑历史”,他便洗手去抱女儿。这是他每天的必修课,下班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哄女儿,抱在怀里爱不释手。
  遥遥出生后,我的身体一直不太好。
  两位妈妈住在家里帮忙照顾小朋友,顺便也照顾我。
  季晨很宠爱女儿,也没有忘了老婆更是他的宝贝,连我妈都看不下去,说他这是养了两个女儿。  
  每次被这么说,他总是笑着沉默,也不辩解。
  某一天午后,季晨把女儿哄睡之后,说带我去迪士尼看烟火。
  我看了看熟睡中的小团子,问他:“我们两个人吗?” 
  季晨说:“对,就我们。”
  只因前一天晚上,我说自己小时候从未被爸爸妈妈带去迪士尼,因为那个时候迪士尼还没有开到上海来,我们也没有多余的钱去香港。
  季晨说他也没有去过,不如一起去吧。
  我和季晨说:“小家伙知道我们偷偷跑出来,肯定会跟你哭闹。”
  季晨拥抱着我,“没关系,她的人生还很漫长。将来她的男朋友会陪她去很多地方。”
  我笑着应声:“而我只有你。”
  绚丽的焰火点亮了我的双眼,我想起婚礼那天的晚会也是这样热闹,但我却忘记对他许下承诺,真是个败笔。
  季晨搂紧我,“没关系,我帮你记住了。”
  我缩在他怀里只想哭,也终于鼓足勇气跟他承认,当初之所以在医院注意到他,因为他和我少年时期喜欢的一个男孩子同名同姓。
  季晨似乎并不意外,依然微笑着问我:“宋栾,你爱我吗?”
  我确切地回答他:“我爱你,会一直爱你的。”
  他说:“一切都不重要,你爱的人是我就好。”
  转眼间,遥遥三岁了。
  她长得真的很像我,浑身肉乎乎的,像个绵软的小团子,扎着两只羊角小辫,可可爱爱。坐在季晨的脖子上去上幼儿园。
  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奔向新世界令她高兴,季晨却感性得眼眶泛红。
  我安慰他,“没关系,你还有我,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遥遥上学了,季晨工作也愈加忙碌,我的时间比较自由。可季晨从来不让我操心小家伙的事,送她上学放学,他事必躬亲。
  我不想他太辛苦,他却没说什么,他乐意这么做,让我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
  那天,我记起季晨要去外地开会,并没有交代我去幼儿园接女儿。
  而妈妈又不在家,电话也打不通,我眼看着时间快到三点半了。怕遥遥见不到大人会哭,我只能放下画笔,匆匆赶去接她。
  幼儿园门口已经有许多家长等着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神流露好奇。
  我无心关注他人,只想快点接到遥遥,却在此时看到某个陌生又熟悉的人,季晨。
  我说的季晨,并非我的丈夫。
  而是我的高中同学。
  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还能从人群中一眼认出他来。他变成熟了,眉眼比十几岁时沉稳,依然俊朗夺目。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和黑色长裤,身姿颀长,看那状态想必已经成为这社会的中流砥柱。
  季晨有点奇怪地看着我,不知是不是没有认出我来。
  我略显尴尬地朝着他走过去,打招呼,“hi,你从北京回来了?”
  季晨缓缓朝我挪动脚步,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笑了笑,“你还记得我吗,我是宋栾。”
  他依然轻声回答:“记得,宋栾。”
  我微微局促地用手指捏住裙角,不知以何种方式叙旧,或许我更应该为曾经误会他而道歉。我对他说:“我知道你没有骂张星星,是我误会你了,对不起。”
  他还是说:“没关系。”
  他的眼神总是很淡漠,让人分辨不出情绪来,不知在压抑着什么。
  见他这样,我忽然不知所措,乱七八杂地说着:“我来接我女儿,她今年四岁,很可爱。你也来接孩子吗?”
  这时,幼儿园的大门被打开,老师们牵着一个个小家伙像领小鸭子似的走出来。
  我顾不上和季晨叙旧了,连忙迎了上去,待那一群小班的孩子都走完也没看到遥遥。
  我忽然很慌张,怕她被坏人带走,她的胆子那么小,肯定会哭,说不定还没背出季晨的手机号码。
  我失去理智,抓住一个女老师问:“有没有看到我女儿,季颂遥,今年四岁,在小太阳班。”
  这个年轻的女老师被我吓到,一脸为难地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某个方向。
  她好像认识我,并对我很熟悉,“遥遥已经毕业了呀,你不记得了?”
  “啪嗒”一声,我的脑海里响彻起来,天塌了一块,砸中我。
  记忆开始混乱。
  我这时才注意到大家向我投来的奇异的目光,而我本人的确非常怪异。
  出来竟然穿着拖鞋,其中一只被我跑掉了,脚被石子磨伤正往外渗血,身上的裙子也乱糟糟的沾染颜料。
  那一刻的我羞愧无比,曾经喜欢的男生就站在我身后,看着我像个疯子。
  不,我就是一个女疯子。
  世界的坍塌原来是这样。
  我不管不顾,横冲直撞,冲出嘈杂的人群往马路上跑,因此撞倒了人,引来一片骂声。
  身后有个人抱住我,是季晨。 
  我听到他跟人道歉,嗓音卑微:“对不起,我妻子病了,她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那人喋喋不休地辱骂:“神经病还出来干什么?”
  我被吓得浑身发抖。
  季晨没有跟人争吵,只顾着护我。他脱下自己的鞋子给我穿上,把我抱在怀里:“栾栾,我在的,我们回家就好了。”
  我的脖颈湿了。
  季晨在哭,一个一米八几的男人已经足够克制隐忍,终是忍不住眼泪。
  我终于明白一开始他眼睛里在压抑着什么,他陪我演戏,不敢贸然上前相认,生怕激怒我,可阻止不了我“发疯”
  怎么会这样?

第六章

 十八岁那年,我喜欢上季晨,临分别我都没有勇气对他说一个字。
  二十六岁,季晨结束了在北京的学业,回到上海成为一名医生。我们在同学会上重逢,加上新的联系方式。
  我出事故之后在他工作的医院就诊,我们接触的时间多了起来。
  告白的过程几乎是相互的。
  在我鼓起勇气说喜欢的时候,他也试探着问我能不能做他的女朋友。
  我们相爱的过程很简单。
  直至结婚。
  生下遥遥一年后,我30岁的那年确诊患上阿尔兹海默症,我的大脑不断走向消亡。或者说我的脑海里住进来一个恶魔,吞噬着我的记忆和理智,让我认知障碍,忘了至亲至爱之人,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在我车祸失忆的那次,就已经有了悲剧的预兆。
  从爱上季晨到和他在一起,我用了九年时间。
  原来不是我不够勇敢。
  我只是没有福气和他相守到老。
  *
  分开的那八年,宋栾痛恨自己的懦弱无能,过去的季晨是她的执念,现在的季晨是她的救赎。生病时她把他错认成两个人,一直心怀愧疚。
  她无数次跟过去的季晨道歉。
  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你没有骂张星星。
  你从北京回来了,对吗。
  她对自己的丈夫说:
  季晨,我爱你,我会一直爱你。
  你一定要记住了,我爱的是你。
  对不起,结婚的那天我忘记对你说了。
  她也无数次去寻找遥遥。
  一岁的遥遥是不是在哭。
  两岁的遥遥有没有喝奶。
  三岁的遥遥有没有从幼儿园回来。
  ……
  可是遥遥就在她面前,她认不出自己的女儿。
  她的身体状况始终无法好转。
  季晨拼死保她的性命,可保不住的,她的生存质量一直在下降。不能进食,不会走路,生活无法自理。
  在他们结婚的第十个年头,宋栾因营养太差而导致严重的肺内感染,几进抢救室,季晨知道救不回来她了,他无法看着自己的妻子没有尊严地活着。
  弥留之际,他抱着她,在她耳边轻声告别:“栾栾,睡吧,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
  安葬宋栾的时候,季晨没有掉一滴眼泪。
  他明白,死亡对宋栾来说是一种解脱。 
  至于他自己接下来的人生要怎么过,他不想管了,也不重要。
  季晨又变成那个沉默寡言,性格孤僻的人,只有面对女儿的时候,他才偶尔展现些许笑容。
  没人知道那对他有多残忍,遥遥长得太像宋栾了,一颦一笑都是沾染毒药的刀子。
  可世上再无宋栾。
  每年忌日,他都带一束樱桃花束去墓园看她,陪她聊天,交代自己的近况,可他的生活里除了工作和女儿,再无一丝亮光。
  宋栾死后的第三年,他告诉她,遥遥小升初考了个不错的学校,小姑娘已经从失去母亲的痛苦里走出来了。
  第五年,遥遥早恋了,他这个做父亲的没有反对,还祝福了她。
  第八年,遥遥上大学了。
  第十二年,遥遥毕业了。
  第十五年,他的母亲去世了。
  第二十一年,遥遥和初恋的男孩子结婚了。女儿比他们强,也比他们勇敢。
  第二十五年,季晨告诉宋栾,她的父母也去了,他送他们走的,二老走得很安详,没有痛苦。相信她在那个世界,已经见到她的爸爸妈妈了。
  第二十六年,季晨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他也越来越孤独。
  ……
  直至第四十年,季晨查出肝癌晚期,药石无医。
  他最后一次去看了宋栾,这次什么也没说,也无需多言,因为他们很快就会见面。
  季晨拒绝治疗,遥遥要再一次经受失去至亲的痛苦,却也理解父亲的选择。
  季晨这一辈子过得太苦了,幼年丧父,中年丧妻,独自把女儿抚养长大,再陆续送走三位老人。
  他拯救了无数人,却挽留不住自己妻子的生命,也无治疗自己余生的相思痛疾。
  在临终关怀病房,医生告诉遥遥,住在这里的病人不会再接受任何痛苦的,猛烈的,无意义的治疗,他们只会在坦然与祥和中,平静死去。
  许多老年人在最后的时光已经神志不清,季晨却是无比清醒的,还能喊出遥遥和小孙女的名字。
  遥遥很担心他。
  妈妈的旧日好友张叔叔告诉遥遥,其实她的爸爸并不孤独,他爱了宋栾六十年都坚持下来了,任何人都融不进去,最后的这段日子又算什么呢?
  遥遥不明白,爸爸妈妈不是二十六岁恋爱,二十八岁结婚的吗?
  季晨今年78岁啊。
  病房里,季晨床头有个盒子,里面装着宋栾给他画的“熊大追着熊二跑”,她的小零食里的卡片,她亲手给他做的木雕小鸟……
  窗外绿草如茵。
  透过那扑棱的小鸟翅膀,他好像看到一段旧时光。
  骄阳正好,而他也青春年少。
  他遇见了这个世界上最可爱,最漂亮的女孩子,她明媚惊艳,乐观开朗。
  只是一眼,就把她看到了心底,再也无法忘掉。
  只可惜彼时的少年性格孤僻,嘴笨,想和她多些相处,每每交谈都词不达意,不被她喜欢。
  他觉得,能和她坐在一起已经实属幸运。
  每次收到宋栾的零食“投喂”都暗自高兴好半天。
  原本他可以提前离校,却执拗地赖在教室里,只为和她多两个月的朝夕相处。
  最终他因没有勇气告白而错失了她八年。
  他在北京上学的那段日子,像个偷窥狂一样翻遍了她所有的社交软件的动态,每次回到上海还会打听她的近况,得知她大学毕业,成了漫画作者。
  她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他为她感到高兴。
  毕业后他不顾母亲的反对回到上海,企图给暗无天日的暗恋一个结果。
  他终于和宋栾在一起。
  如果他知道白白浪费的那八年已经占据他们在一起时光的一大半,他一定会早早地回来告诉宋栾,我喜欢你。
  人生没有如果。
  上天惩罚了他曾经的懦弱。
  季晨用漫长而孤独的四十年来思念亡妻,矜矜业业,不敢有一丝懈怠地保持清醒。
  因为宋栾健忘,她让他帮忙记住,她是爱他的,会一直爱他。
  那天,似乎快到时候了。
  遥遥来看他,看着缠绵病榻的父亲,形容枯槁,她泣不成声,“爸爸,你这辈子辛苦了,还有遗憾吗?”
  他看着床前的女人,好像看到另外一个人。
  他摇了摇头,微笑着告诉遥遥:“我的世界曾有天使降临,被她垂爱过,我没有遗憾了。 十八岁那年,我喜欢上季晨,临分别我都没有勇气对他说一个字。

  二十六岁,季晨结束了在北京的学业,回到上海成为一名医生。我们在同学会上重逢,加上新的联系方式。

  我出事故之后在他工作的医院就诊,我们接触的时间多了起来。

  告白的过程几乎是相互的。

  在我鼓起勇气说喜欢的时候,他也试探着问我能不能做他的女朋友。

  我们相爱的过程很简单。

  直至结婚。

  生下遥遥一年后,我30岁的那年确诊患上阿尔兹海默症,我的大脑不断走向消亡。或者说我的脑海里住进来一个恶魔,吞噬着我的记忆和理智,让我认知障碍,忘了至亲至爱之人,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

  或许在我车祸失忆的那次,就已经有了悲剧的预兆。

  从爱上季晨到和他在一起,我用了九年时间。

  原来不是我不够勇敢。

  我只是没有福气和他相守到老。

  *

  分开的那八年,宋栾痛恨自己的懦弱无能,过去的季晨是她的执念,现在的季晨是她的救赎。生病时她把他错认成两个人,一直心怀愧疚。

  她无数次跟过去的季晨道歉。

  对不起,是我误会你了,你没有骂张星星。

  你从北京回来了,对吗。

  她对自己的丈夫说:

  季晨,我爱你,我会一直爱你。

  你一定要记住了,我爱的是你。

  对不起,结婚的那天我忘记对你说了。

  她也无数次去寻找遥遥。

  一岁的遥遥是不是在哭。

  两岁的遥遥有没有喝奶。

  三岁的遥遥有没有从幼儿园回来。

  ……

  可是遥遥就在她面前,她认不出自己的女儿。

  她的身体状况始终无法好转。

  季晨拼死保她的性命,可保不住的,她的生存质量一直在下降。不能进食,不会走路,生活无法自理。

  在他们结婚的第十个年头,宋栾因营养太差而导致严重的肺内感染,几进抢救室,季晨知道救不回来她了,他无法看着自己的妻子没有尊严地活着。

  弥留之际,他抱着她,在她耳边轻声告别:“栾栾,睡吧,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

  安葬宋栾的时候,季晨没有掉一滴眼泪。

  他明白,死亡对宋栾来说是一种解脱。 

  至于他自己接下来的人生要怎么过,他不想管了,也不重要。

  季晨又变成那个沉默寡言,性格孤僻的人,只有面对女儿的时候,他才偶尔展现些许笑容。

  没人知道那对他有多残忍,遥遥长得太像宋栾了,一颦一笑都是沾染毒药的刀子。

  可世上再无宋栾。

  每年忌日,他都带一束樱桃花束去墓园看她,陪她聊天,交代自己的近况,可他的生活里除了工作和女儿,再无一丝亮光。

  宋栾死后的第三年,他告诉她,遥遥小升初考了个不错的学校,小姑娘已经从失去母亲的痛苦里走出来了。

  第五年,遥遥早恋了,他这个做父亲的没有反对,还祝福了她。

  第八年,遥遥上大学了。

  第十二年,遥遥毕业了。

  第十五年,他的母亲去世了。

  第二十一年,遥遥和初恋的男孩子结婚了。女儿比他们强,也比他们勇敢。

  第二十五年,季晨告诉宋栾,她的父母也去了,他送他们走的,二老走得很安详,没有痛苦。相信她在那个世界,已经见到她的爸爸妈妈了。

  第二十六年,季晨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他也越来越孤独。

  ……

  直至第四十年,季晨查出肝癌晚期,药石无医。

  他最后一次去看了宋栾,这次什么也没说,也无需多言,因为他们很快就会见面。

  季晨拒绝治疗,遥遥要再一次经受失去至亲的痛苦,却也理解父亲的选择。

  季晨这一辈子过得太苦了,幼年丧父,中年丧妻,独自把女儿抚养长大,再陆续送走三位老人。

  他拯救了无数人,却挽留不住自己妻子的生命,也无治疗自己余生的相思痛疾。

  在临终关怀病房,医生告诉遥遥,住在这里的病人不会再接受任何痛苦的,猛烈的,无意义的治疗,他们只会在坦然与祥和中,平静死去。

  许多老年人在最后的时光已经神志不清,季晨却是无比清醒的,还能喊出遥遥和小孙女的名字。

  遥遥很担心他。

  妈妈的旧日好友张叔叔告诉遥遥,其实她的爸爸并不孤独,他爱了宋栾六十年都坚持下来了,任何人都融不进去,最后的这段日子又算什么呢?

  遥遥不明白,爸爸妈妈不是二十六岁恋爱,二十八岁结婚的吗?

  季晨今年78岁啊。

  病房里,季晨床头有个盒子,里面装着宋栾给他画的“熊大追着熊二跑”,她的小零食里的卡片,她亲手给他做的木雕小鸟……

  窗外绿草如茵。

  透过那扑棱的小鸟翅膀,他好像看到一段旧时光。

  骄阳正好,而他也青春年少。

  他遇见了这个世界上最可爱,最漂亮的女孩子,她明媚惊艳,乐观开朗。

  只是一眼,就把她看到了心底,再也无法忘掉。

  只可惜彼时的少年性格孤僻,嘴笨,想和她多些相处,每每交谈都词不达意,不被她喜欢。

  他觉得,能和她坐在一起已经实属幸运。

  每次收到宋栾的零食“投喂”都暗自高兴好半天。

  原本他可以提前离校,却执拗地赖在教室里,只为和她多两个月的朝夕相处。

  最终他因没有勇气告白而错失了她八年。

  他在北京上学的那段日子,像个偷窥狂一样翻遍了她所有的社交软件的动态,每次回到上海还会打听她的近况,得知她大学毕业,成了漫画作者。

  她做了自己喜欢的事情,他为她感到高兴。

  毕业后他不顾母亲的反对回到上海,企图给暗无天日的暗恋一个结果。

  他终于和宋栾在一起。

  如果他知道白白浪费的那八年已经占据他们在一起时光的一大半,他一定会早早地回来告诉宋栾,我喜欢你。

  人生没有如果。

  上天惩罚了他曾经的懦弱。

  季晨用漫长而孤独的四十年来思念亡妻,矜矜业业,不敢有一丝懈怠地保持清醒。

  因为宋栾健忘,她让他帮忙记住,她是爱他的,会一直爱他。

  那天,似乎快到时候了。

  遥遥来看他,看着缠绵病榻的父亲,形容枯槁,她泣不成声,“爸爸,你这辈子辛苦了,还有遗憾吗?”

  他看着床前的女人,好像看到另外一个人。

  他摇了摇头,微笑着告诉遥遥:“我的世界曾有天使降临,被她垂爱过,我没有遗憾了。

几个校草爱一个女生的小说,四个校花vs四个校草的小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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