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君之罪当诛是什么意思,欺君之罪为什么是大罪

首页 > 书籍文档 > 作者:YD1662024-01-04 21:14:16

从小看从电视上我们便知道“欺君之罪,当诛九族”“谋反之罪,当诛九族”,其实可以理解为在古代冒犯皇室,便有可能被“株连九族”,这是一种酷刑,而这“九族”是指的哪九族呢?关于“九族”的说法有两种:

说法一,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指的是姑之子(姑母及其儿子)、姊妹之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女儿之子( 出嫁的女儿及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母族三指的是母之父(外祖父家)、母之母(外祖母家)、从母子(娘舅,也就是舅舅家)。妻族二指的是妻之父(岳父家)、妻之母(岳母娘家)。

说法二,是指父族三、母族三、妻族三。父族三指的是姑之子(姑母及其儿子)、女儿之子( 出嫁的女儿及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母族三指的是母之父(外祖父家)、母之母(外祖母家)、从母子(娘舅,也就是舅舅家)。妻族三指的是妻之父(岳父家)、妻之母(岳母娘家)、妻之同族(妻子已成家的兄弟姐妹家)。

可以看出不论是说法一还是说法二,所反映出的“诛九族”酷刑目的是斩草除根,除去仇人的根基及其人脉。因为历史上曾有“有田一成,有众一旅”的事例,就是斩草不除根的结果,史称“少康中兴”。

“十恶大罪”在古代都是有所指的,原来称“重罪十条”,设立与南北朝时期《北齐律》中,是将严重危害国家利益与伦理道德的行为归纳为十条,以示为重点镇压的对象。“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到达我国隋唐时期,随着佛教的日益兴盛,统治者便将佛教“十恶”引用到法律之中,从而代替了“重罪十条”,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谋反:就是企图危害皇权,想夺取皇位。古文是“谋危社稷”,而国家通称社稷,也代指皇帝。

谋大逆:就是企图侵害破坏皇帝的宫殿、宗祠、庙堂、陵墓等。

谋叛:就是企图投靠敌人,叛国。

恶逆:就是殴打甚至谋*自己的父母、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丈夫、丈夫的祖父母、父母。

不道:就是*死没有犯死罪的一家三人,且将尸体肢解。

大不敬:就是指触犯皇帝尊严的七种罪恶,如盗窃皇帝宗庙的用品、现用、备用和用过的物品;医生没有照药方为皇帝配药;御用船造不牢固的;诽谤皇帝;对抗皇帝使臣等。

不孝:告发或者咒骂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健在时分家,不及时供养,谎称祖父母、父母已死等。

不睦:谋*五服内的亲属(五服是指家族关系比较亲的人,红白事都要来往的人),殴打或者告发丈夫,殴打其他亲属等。

不义:丈夫去世了,对外隐瞒,不办丧事,为丈夫守孝期间脱去丧服穿喜庆服装,擅自改嫁。

内乱:指的是家庭乱伦。

“十恶”其实是危害封建制度的核心四大权,即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而在封建时代,这些是不可违抗的,所以在历代封建王朝时代,这些都是列为不赦的重罪,因此就有了民间所说的“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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