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总,您的营业执照和公章…接下来就是到公司附近的银行去开个对公账户,以便日后各项公司财务处理。
对公账户?不用了吧…这公司就是我一个人的,钱打到我私人户头不就行了嘛…要用钱也从这儿出…
不行,王总,这会出事儿的!
一方面是税局不允许;另一方面,钱都打到*私人账户,风险很大。
隔壁谢总不就是这样嘛:
谢总是A公司的*,后因A公司欠B公司货款,B公司将A公司及谢某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是A公司的营业收入有大部分直接进入谢总的个人账户。后来,法院支持了B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般来说,公司出于避税的考虑(转移财产等特殊目的除外),将本来应由公司收取的营业收入不经过公司的基本账户,直接转入到*个人账户,这实际上就是逃税!*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逃税罪”…
可不是嘛…
而且在深圳,不开对公账户的话,很多事都做不了,如:
1、开发票需要对公账户,扣税也是在对公账户扣,所以开完对公账户,还需要到银行签扣税协议。
2、淘宝企业店铺等的一些电商平台入驻不单单要营业执照,还需要公司的对公账户。
3、很多客户会要求用对公账户进账、出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