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核实意见书是哪个阶段下发,规划核实确认书哪个单位办理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3-10-31 10:59:10

来源: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字体:大 中 小】

华建审改〔2020〕1号

关于印发2020年华安县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

许可”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以及漳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2020年营商环境等文件精神,制定《2020年华安县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华安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代章)

2020年6月29日

2020年华安县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深化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闽建审改〔2020〕1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效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招商引资,方便企业和群众更好更快办事。统筹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通过强化网上审批服务、精简审批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等,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助力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全面提升我县营商软环境。

(二)目标

对照营商环境落后指标,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环节和时间,全面推进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到2020年底,进一步提升企业获得感,“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排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举措

(一)挖掘存在问题,持续推进补短板工作

1.加快复工复产工程项目审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 于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若干措施精神,将全县范围内的重大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列入跟踪范围,制定跟踪项目清单,实行“一项目一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清单上的项目持续跟踪审批进展情况,了解项目动态,对前期工作进展缓慢、延迟补正的项目及时跟进、限时督办,解决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问题,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复工。

2.推进工程项目区域评估。制定区域评估实施细则。在全县范围内,由政府统一组织规划分块布设、对分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审批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有关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并将区域评估成果叠加到“一张蓝图”中,实现区域评估数字化管理。已经实施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对符合适用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再要求进行相应的评估评价,相应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

3.强化项目策划生成工作。进一步提升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项目策划生成流程,并梳理年度空间实施规划编制流程。强化并完善策划工作过程中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协调机制。强化公开出让用地出让前审核管控,将各部门对涉及的城乡规划、生态环保、节能减排、水土保持等指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作为用地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4.推行告知承诺制。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开发区选取有条件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制作告知承诺书,公布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批文证照。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施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构成违法的,依法处罚。

5.优化联合验收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合验收实施办法,优化申报方式、简化申报材料、加强指导服务,各参验部门加强事中监管,结合自身行政职能和技术职责,做好项目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前行政技术指导,提高联合验收通过率。

6.配合省级标准推进“多测合一”。结合我省和其他地市工作经验,加快推进华安县“多测合一”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参与单位、工作范围、工作规则等。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于我县范围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线性工程除外)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开展“多测合一”工作。待“多测合一”工作推进成熟后逐步推广至所有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已实施部分测量的工程建设项目不纳入“多测合一”范围。

7.深化“多评一表”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融资房屋市政类项目“多评一表”工作,将各项目评估关键指标要素整合为一表,统一对有关评估评价关键指标要素组织审查和会审,审批部门不再单独组织评审,实现财政投融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涉及的论证、评审等环节累计时限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

8.优化窗口结构、授权到位。调整县行政服务中心相关部门的窗口设置,各部门须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窗口一线服务,强化“一个窗口”工作的协作整合和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二)全面排查各项现定指标,促工改工作全面提升

9.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中介进入全省中介服务网上超市进行交易。开展中介合同网签、服务计时、信用评价、监督通报等服务,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信用监管,规范中介服务,压缩服务时限,助推中介服务提速。岩土测试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力争岩土测试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10.梳理工程规划许可核发流程。对照厦门、福州等先进地区做法,对办理建筑许可有关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对审批事项、时限、申请材料进行缩减,配合完成制定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由原来10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10000平米内工业建设项目由原来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核发由原来11个工作日压缩为7个工作日。

11.优化市政公用服务。市政公用服务部门(或单位)强化从指导服务到竣工交付使用全过程监管,完善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公用服务部门(或单位)服务办理流程,梳理并公布报装、验收、通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工作节点的办事指南、办理时限;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接收到自然部门推送业主信息后,主动对接项目业主,提供临时用水用电指导服务。用户申请给排水接入,办理接入时限最长不超过9个工作日。用户可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给排水接入工程,方案设计、工程预算、现场施工的时限由用户自行合理控制,不纳入办理时限范畴。若用户选择委托供水企业负责设计、预算、施工,则在上述时限上再增加7个工作日(其中设计2天、施工5天)。自受理用户申请至验收通水全流程(包含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不包括企业合同签订、工程款拨付等用户内部流程)可压缩至不超过16个工作日,即给排水总时限不超过22天。

12.压缩不动产初始登记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不动产初始登记审批时限,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各县区、开发区的监督和指导,将工业项目不动产初始登记审批时限从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由华安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部门自建系统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各县区、开发区实际办理情况,排名通报,实现增速提效。

13.压缩联合验收时限。评估指标涉及的消防验收(15天)、档案归档备案(7天)、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天)事项办理合计需23天,实行联合验收办理,总时限不超过8个工作日(不含整改时间),累计再压缩时限15个工作日。

(三)与时俱进,进一步健全完善系统功能

14.完善审批平台功能。推进审批平台与省直部门自建审批系统、省电子证照库、省可信电子文件库、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省信用信息平台、省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系统等相关系统平台互联对接和数据共享。完善审批平台施工许可、用林、用地、人防、消防等审批功能和竣工联合验收及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等相关功能。

15.强化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优化电子证照库有关证照、批文共享调用功能,实现以项目代码调用共享工程建设类电子批文。按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求,汇聚工程项目审批全过程审批数据,并按要求做到 8分钟内与国家及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共享审批数据。

16.推行工程项目审批网上全程通办。规范企业 CA 认证,整合各级部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入口,做到企业持有一本 CA 证书和一个电子印章即可申请办理全流程审批事项。扩大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凡是已列入全省“不再重复提交证照”清单和“电子证照政务服务应用事项”清单的,企业办理审批事项时不再要求出示原件或提交复印件,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度和改革获得感。

17.实施项目审批动态监测。通过漳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时监测各部门审批办理情况,督促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和超时限办理,日常监测发现的问题,逐项落实限期整改到位。

18.审批管理系统月报制度。工改系统开发自动统计功能,对各单位错误办件、联合验收数量、联合审图数量、办件量、区域评估数量、告知承诺数量等进行自动统计,并形成报表进行通报。对照通报问题,限期要求整改落实,并持续不断查缺补漏,提升审批管理系统应用水平。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严格督促落实。

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纳入年度督查工作重点。各单位要每月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感受为标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本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按统一的平台、统一的流程、统一的时限完成。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二)做好宣传引导。

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地推广宣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改革举措,提高社会各方对改革工作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充分知晓改革内容、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强办事企业的获得感。

(三)进一步完善改革推进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以高度责任感抓紧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和目标,做到可操作、可实施;要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跨部门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联合攻关、形成改革合力;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总结、提炼、提升,定期收集与分析,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四)建立改革工作全面公开制度。

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公开改革方案、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工作进度等,让改革全过程接受企业、群众监督,由市场主体来评判改革成效。进一步强化第三方评估结果应用,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电话回访等形式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通过实际审批案例,找准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关键难点,切实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组织开展多批次、多层级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帮助审批工作人员、窗口服务人员和市场主体尽快熟悉改革措施和新的审批流程。

四、其他要求

其他事宜仍遵照《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安县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华政〔2019〕101号执行。

华安县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营商环境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