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股票分红除权除息的问题
这个周末证监会发布了所谓“重磅利好”,是关于股票分红(股息)的。股票分红(股息)根本算不上什么利好,这是每个投资者应该得到的,它与投资者把钱存银行、购买国债得到利息是一个道理,都是对投资者的一种回报,况且银行存款、国债利息,不管你银行是否亏损、国家财政是否赤字,利息都是要付的,并且是免税的,是有法率保障的,而股票分红(股息)你要看人家上市公司的脸色的,给你分多少人家说了算,亏损了我就不分了,刀把子攥在人家手里,投资者无可奈何。
股票分红(股息)扣税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对自然人(个人)投资股票的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分为三种情况,持股满一年的免税,持股一个月以上的,减半征收,不满一个月的按20%征税。对机构投资者(法人单位),不管持股时间长短,所得分红都不征税。那么分红除息你是按免税的股息,还是按减半扣税的股息,你还是按20%扣税后的股息去除息呢?如果按其中一种情况去除息,势必造成了以上四种情况投资者在除息价格问题上的不公平。
股票分红(股息)除权除息,就是一个数字游戏,画饼充饥,主张分红除权除息者的说法是,你购买的股票分红,你就拥有了享受分红的权力,你要卖掉这个股票,就要从你卖出股票的价格中减掉你所得的分红金额,这叫做除权除息。那么请问:同理,我买了一只涨停板的股票,我是不是就拥有了享受股票涨停收入的权力,第二天卖出这只股票,我还要从股票价格除去昨天涨停所增的股票价格吗?(除权除息吗???)还有人说投资者购买的股票包含上市公司净资产价值,净资产的变动会体现在股票的市场价格上,我给你股票分红了,我的现金净资产变少了,所以我要对股票市场价格除息。那么请问:一个上市公司一年要交给国家上亿或几个亿的税金,你的现金净资产也变少了,难道你还要将股票市场价格除息吗?我们知道股票价格是由上市公司的业绩,成长性,市场认可度决定的,是买卖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博亦所决定的,就算是要除息,这也是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经济关系,证券交易所你有什么权力,把投资者持有的股票(这可是私人财产)价格,在没有任何交易的情况下,就给除掉了一部分?
因此,我们呼吁:股票分红除权除息理由太牵强,弊病太多,应该取消。给广大的投资者一个明明白白,真真正正的分红,一个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再也不要搞那*,*,雾里看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