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作为居民的一种隐形财富,在购房过程中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然而,对于许多在外地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来说,想在回到家乡购置房产,这笔财富该如何使用,却令许多人苦恼不已。
目前太原的异地公积金购房政策还是比较友好的,外地缴纳公积金的个人也可以在太原买房。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太原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假设购房者在北京缴纳公积金,想要在太原买房,则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一、北京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购买我市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除按我中心规定提交相关手续外,还需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缴存流水,《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需加盖北京公积金中心印章。此外,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缴存职工户籍所在地无关,也就是说无论申请人户籍是否在太原,都不影响其购房。
对于许多在一线城市奋斗的年轻人来说,工作地高昂的房价令人望尘莫及,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回到家乡,或者家乡所在省份的二三线省会城市购置房产,对于这些人来说,一线城市的工资收入来负担二线城市的房贷月供,相对来说压力要小的多,也正因为如此,家乡所在地也成为许多在外漂泊的年轻人购置房产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