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监会官网8日披露,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张慎峰近日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调研座谈时表示,把好企业留在国内、让好企业尽快上市、让融资者得到更快发展、让投资者得到更多回报,应当成为市场各方努力追求的共同目标。以笔者拙见,这其实也就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多赢”局面。
其实,让好企业尽快上市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这是证监会目前就可以办到的。一是对IPO公司从严审核,加上对弄虚作假者从严查处,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垃圾公司,自然就不敢加入到IPO排队行业来滥竽充数了。二是让优秀企业优先发股。在IPO排队的背景下,可以通过对各项指标打分的方式,让业绩优秀的、成长性好的、可以给投资者提供丰厚回报的以及发行价低廉的IPO公司优先发股,改变目前一味以时间先后为序的IPO排队方式。若做到这一点,好企业尽快上市就不是难事。
真正需要解决的是如何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的问题。对于一个国家的资本市场来说,把好企业留在国内上市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以市场发展非常成熟、对外开放程度非常高的美国股市为例,美国的一些好公司如微软、苹果、亚马逊、谷歌、Facebook等,就都在美国股市上市,不仅有力地支持了美国股市的发展,也让美国的投资者分享到这些优秀公司的发展成果。
但A股市场却并非如此,国内的一些优秀公司不在A股市场上市,反倒去了国外上市。如果说腾讯在香港上市,是支持香港市场的发展,这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阿里巴巴、百度等公司去美国上市,这就不能不令人遗憾了。也就是说,A股市场存在着留不住好公司的问题,这个问题当然需要予以高度重视,并尽快予以解决。
当然,这个问题的存在有其历史原因。毕竟A股市场目前也只有二十几年的历史,而且A股市场设立的初衷也只是为国企脱贫解困服务。所以,最前面的十几年,A股市场以国企上市为主,而中小板开通之后,尤其是创业板开办之后,虽然企业上市不再限于国企,民营企业、家族企业都可以上市了,但由于A股市场的容量有限,一些大块头或融资金额较大的公司只好选择到境外上市。此外,由于A股上市条件的限制,一些企业因为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也不得不去了境外。
就目前A股市场的规模来说,已经是全球第二大股市了,不存在接纳不下任何公司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把好公司留在国内上市”的目标是合适的。但把好公司留在国内上市,不是说留就能留的。要做到这一点,至少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要修法。不仅要修改《证券法》,更要修改《公司法》。因为目前一些好公司上市,不只是不符合《证券法》的规定,更是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因为《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阿里、百度、腾讯等公司却不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而是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属于“国外公司”。而且《公司法》还规定,“一股一权”,但这显然又不适合阿里等特殊股权结构的公司。这个问题不解决,阿里这种“好公司”也是不能在国内上市的。
二是要实行严刑峻法。一些特殊股权结构公司对公众投资者形成一种先天性的损害,如果没有严刑峻法来保驾护航,那么各种违法违规的事情也就更加难以制约。而且要让IPO通道畅通,也必须对弄虚作假、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重处,并强制退市。这样就可以营造一个好的IPO市场环境,同时也减少特殊股权结构公司对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损害。
三是要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在这个问题上,既要有中国特色的保护,如先行赔付,持股行权等;更要有切实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措施,比如引入集体诉讼制度,让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在集体诉讼面前“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