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家亲戚最近在烟台好几家医院住院,医保报销时医院规定必须要住院一周以上才给报销,我想问一下到底有没有这个规定?
答复:我市参保人员在烟台市辖区内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并无“住院一周以上才给报销”的规定。
咨询:我在网上查个人社保缴纳情况时,只能看到个人缴纳部分,看不到单位缴纳部分,是什么原因?是不是公司只缴了个人部分没缴单位部分?如果单位部分缴了的话如何能查询到?
答复:我市各项社会保险费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均实行一票征缴,不允许选择性缴纳。因单位缴费部分纳入统筹基金,未列入网上查询项目。如您需要查询单位缴纳部分,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
咨询:我2018年10月份缴纳五险,如果现在在三甲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怎么规定的?
答复: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令的相关规定,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不满6个月的,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您10月份新参保,现在住院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要等2019年4月份以后方可享受待遇。
咨询:我家孩子和父母的户口都不在烟台,孩子爸爸在烟台工作,在烟台已经买房但是没迁户口,那么我和孩子的社保怎么缴?缴纳居民医保需要什么?
答复:烟台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烟台市内户籍人员可以凭户籍、外市户籍人员可以凭《烟台市居住证》缴纳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以,您若在烟台长期居住,请先行办理《居住证》,凭《居住证》为您和孩子办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咨询:外地人在烟台,有居住证。在芝罘区缴纳了2019年新农合医保,2019年因肿瘤在烟台毓璜顶医院住院,听说这种大病有二次报销,请问二次报销是出院直接结算还是新农合报销完再去社保局进行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您说的二次报销应该指的是烟台市居民大病保险待遇。烟台市这项待遇实行“一站式”结算,就是在结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将符合大病保险政策的费用一并结算,即出院时直接结算。在住院费用结算单的下半部分可以看到您本次住院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情况。(记者 夏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