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体协商制度的好处,集体协商是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首页 > 上门服务 > 作者:YD1662023-12-04 07:36:32

企业集体协商制度的好处,集体协商是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企业集体协商制度的好处,集体协商是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2)

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及好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集体协商

由双方分别派出同等数量代表进行,每方至少三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

又名为“集体谈判"。集体协商是指劳动者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雇主组织或者其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

其特点:①集体协商代表的身份对等;②集体协商双方代表的法律地位平等;③集体协商是公开、公平、平等的协商;④集体协商是和平协商;⑤集体协商是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协商。实行集体协商的意义:①集体协商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手段;②集体协商是协调、稳定劳动关系和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的重要保证;③集体协商是保障社会安定的重要方法。

集体协商与集体谈判具有不同的含义,集体协商表达的是一种服从关系,而后者则是平等关系。而只有平等的谈判才能真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劳方的协商主体有区别。

集体协商的劳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劳资协商的主体既包括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者整体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也包括劳动者当事人个人。

协商的内容有差异。

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劳动标准,目前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实践主要围绕着劳动报酬进行,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来协调劳动关系。

劳资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也包括就工资以外的各项劳动标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协商,还包括劳动者个人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解除、终止等事项开展劳资协商。

从劳资协商和集体协商的内容来看,两者的主体部分既有联系,又相区别,劳资协商的内容能够对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起到有益的补充和完善作用。

协商的程序不同。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程序在我国劳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要经过协商、签约、批准和备案等法律程序。一旦发生有关集体合同的争议,《劳动法》第84条对争议处理的方式也作出明确规范,即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当地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而劳资协商的程序在法律规定上则有所不同。程序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第二步是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

这种程序,被称之为“先民主,后集中”。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协商决定的权限不同。

尽管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基本上仍以用人单位雇主为主导,很难实现平等协商,但从法律规定来看,由于它涉及到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联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问题,因此,集体协商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行使“共决权”,即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决定的范畴。而劳资协商虽然用语与集体协商相近,但其权限却有很大的不同。《劳动合同法》第4条有关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决定方式和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属于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因此,只需要将有关制度方案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再与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最终由用人单位确定,以此来体现用人单位的“单决权”。

各种制度的制定和各种和各种法律制度设施都是为了保障和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和合法权益,劳动者通过自己或者自己所在的组织进行劳动的谈判是非常公正的,既保证了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保真了集法权益体的合,这样的劳动关系集体协商制度有效地反映了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也保证了集团的团结。

来源:甘肃工人报微信

编辑:何 淼

审核:张建军 任远

企业集体协商制度的好处,集体协商是不是企业的法定义务(3)

栏目热文

文档排行

本站推荐

Copyright © 2018 - 2021 www.yd166.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