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笔10亿元的普通工商企业的贷款是100%的风险权重,按照11%的资本充足率,需要消耗净资本1.1亿元,假设国债的收益率是3%,银行的ROE为15%,那么因为净资本消耗引起的损失高达1.1亿×(15%- 3%)=1320万,对应10亿元的贷款,资本成本为1.32%。
如果将这10亿元贷款改为ABS优先级,则可以节约资本消耗80%× 1.1亿 = 8800万,减少损失8800万×(15%- 3%)=1056万,对应10亿元ABS,资本成本减少1.056%,约105个bp,这105个bp就是银行选择发放贷款而非ABS所额外承担的成本,所以银行给这两种产品定价的时候,理论上应该存在105个bp的差异。
以上只是一个粗略的估算,具体到每家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的压力不同,所以不同风险权重的影响也不同。例如,刚成立的银行,或者是一部分中小银行尤其是外资行,其资本充足率高达50%,这种情况下,20%的风险权重和100%的风险权重其实差别并不大。但是从上市银行的数据来看,绝大部分上市银行的资本压力都很大,一般情况下,投资100%风险权重的资产至少要求50bp的价格补偿。
第十节 银行资本补充途径
近年来,我国银行根据自身情况,积极探索符合自身的资本补充机制,但绝大多数的中小银行并未实现公开上市。因此,未上市的中小银行在进行资本补充时只能采取内源性资本补充和外源性资本补充两种方式。
内源性资本补充主要依赖于银行自身的盈利能力,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前提,努力实现利润留存和不良资产的清收压降。外源性资本补充则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两种形式。
一、内源性资本补充途径
1、增加利润留存
利润留存是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的主要手段之一。由于资本充足率与资产收益率和留存收益率呈正相关。因此,进行内源性资本补充的关键就是提升银行的盈利能力,实现净利润的稳步增长,使银行有更多的资金用于资本补充。也就是说银行的盈利能力越强,其内源性资本补充的能力越强。
2、加快不良资产处置
银行的经营表现与地区经济情况密切度较高,且随着大行服务中心的不断下沉,服务的绝大多数客户群体为地方中小企业。由于地方中小企业的整体抗风险能力不强,易受经济下行周期影响,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形成不良资产,将严重占用资本。
同时随着不良资产清收力度的加大,还将增加抵债资产余额,尤其是2年以上的抵债资产,其风险权重系数为1250%,为其他类资产的12.5倍,资本占用高且处置难度大。如果抵债资产的快速增加和处置效率较低,还将大大增加资本充足率的提升难度。因此,银行要丰富抵债资产处置手段,提高抵债资产处置效率,才能有效提升资本充足率。
二、外源性资本补充途径
1、定向增发
采取股权融资的方法引进符合资质的战略投资者进行资本补充。银行通过引入资金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较好、符合监管要求,且为了寻求长期战略合作利益,愿意持有银行股份,并积极参与银行经营与管理的法人机构。
在实际操作中,中小银行可以采取“注资 消化不良”双管齐下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即在增发股份的同时合理搭售部分不良资产,有效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和压降不良资产,从而提升资本充足率,降低风险加权资产对资本的占用。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不仅可以带来一定资金和技术支持,还可以不断优化银行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改善和提升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使银行发展步入良性轨道。
2、政府专项债
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在经济发展的特定环境下,如银行发生系统性风险、重大信用风险或者被监管列为高风险金融机构,国家可以通过发放专项债对银行进行资本补充,以化解银行风险,提升监管指标,增强资金实力。
目前来看,中小银行在专项债的使用上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间接入股注资,即通过金控集团或者其他国资平台间接入股银行,偿债资金来源上以股利分红以及股权转让所得为主。另一种是可转股协议存款,即不通过国资平台,而是利用“可转股协议存款”这一资本工具来补充各个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转股后将变为核心一级资本,主要偿债来源为用款银行的贷款利息、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手续费、佣金、其他收入等。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银行并不能得到专项债的注资,除非该银行陷入了严重的困境。因此,专项债不可能成为银行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
3、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是指在盈余分配上拥有优先权,但没有投票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的股票,其可以作为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的资本补充工具。近年来,在国内成功发行优先股案例基本为上市银行,因为按照监管规定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需在“新三板”进行挂牌。2019年7月,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颁布了《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删除了发行优先股应在“新三板”挂牌转让股票的要求。因此本次《意见》的修订为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打开了便捷之门。
4、发行永续债或二级资本债
(1)永续债作为其他一级资本补充工具已被越来越多的银行所熟知。
从历年发行来看,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发行规模分别为5696、6484、6360亿元,2021年银行永续债发行量同比基本持平,发行节奏并无明显规律。从发行主体来看,2021年银行永续债发行主体扩容至政策性银行,发行永续债的银行数量进一步增加。银行永续债发行主体逐步丰富,2019年发行主体仅为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和城商行,2020年发行主体扩大至农商行和民营银行,而2021年发行主体进一步扩大至政策性银行。从银行个体数量来看,2019年、2020年、2021年至今分别有15、47、50家银行发行过永续债,2021年以来发行永续债的银行数量进一步增加,更多的银行主体充实了资本。从发行类型来看,2019、2020年的银行永续债均为减记型,而2021年1月首只转股型银行永续债成功发行,丰富了银行永续债的类型。转股型永续债与减记型永续债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吸收损失的方式:当无法生存触发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可将转股型永续债的本金部分或全部转为普通股,参与剩余资产的分配,未完成转股的部分将被减记。
(2)二级资本债作为二级资本补充工具因其发行便利,不局限于上市银行且成本较为低廉和不摊薄*权益等优点,广受中小银行青睐。
图1:资本充足率结构
目前来看,国内非上市银行资本以核心一级资本为主,上市银行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主要以优先股和永续债为主(详见图1)。黄色线和蓝线差距很小,说明永续债和优先股规模有限;蓝色线和绿色线差距较大,主要是二级资本债的功劳。
2021年,共有61家银行的81只二级资本债落地,累积发行额达6150.73亿元,与之相比,2020年仅57家银行发行71只二级资本债,累积发行额达6112.9亿元。在2021年发行二级资本债的61家银行中,中小银行数量高达53家,国有行和股份制银行数量仅为8家。大多数中小银行发债金额普遍不高,大部分都在10亿元以下。
根据监管部门对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条件的要求,银行在使用资本补充工具时应满足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贷款风险分类结果真实准确,拨备覆盖率达标和贷款准备计提充足。若银行本身资本充足率、不良率以及拨备覆盖率其中一项未达标的话,仍将无法使用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进行资本补充。
第十一节 完善银行资本补充机制对策
当前,我国银行仍处于规模扩张阶段,未来仍有巨大的资产增长空间,相应地对资本的需求也是巨大的。但是,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银行的资本补充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仍会造成冲击。
因此,优化组合、合理运用各类资本补充工具才是当前银行进行资本补充的不二选择。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出台相关政策,帮助银行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为银行实现资本补充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银行资本补充建议
(一)提升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
1、不断提升盈利能力
提升资本回报率是实现内源性资本积累的关键要素之一,实现利润留存要以银行的盈利能力为前提。银行要将发展的立足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要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增收节支并举,全力做大收入总量,着力提升金融市场、小微贷款、个人消费信贷等业务板块的创收能力,加快网络金融、代客理财、消费金融、代理产品等业务拓展,大力推进中间业务发展,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从严管控经营成本,以此提高盈利能力和水平。
2、全力压降不良贷款
面对不良贷款反弹压力,银行要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进一步前移信贷风险防控的关口,严格贷后管理和检查的责任落实,不断提升信用风险管控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积极做好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的风险预警,提前发现、提前预警、提前处置,通过采取更加积极、更加主动的防御措施和缓释办法,努力把新增不良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调动一切手段加大对存量贷款的风险处置和盘活力度,以优质增量带动存量的原则,千方百计稳控信贷资产质量。
3.加快推进抵债资产的清收处置力度。由于抵债资产占用风险权重较高,对资本充足率影响较大,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对抵债资产的摸底评估,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做好分类管理,依托司法力量,丰富抵债资产的处置方式与方法。不断深化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合作,以市场化手段打包处置不良贷款,加快抵债资产处置步伐,提高处置效率和效益。
(二)丰富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
1.积极寻求股权融资
采取定向增发的方式,选择资金实力较强、经营状况较好、符合监管要求的战略投资者入股,坚持“引资”和“引智”并重的原则,加强“银企互动”,将战略投资者先进的管理经验和高素质的人才不断充实到银行的薄弱环节,以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2.加强资本补充创新力度
目前我国银行的资本补充方式大多集中于上述几种资本补充工具上,资本补充方式缺乏创新。银行可以在符合资本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学习、借鉴先进同业机构资本工具创新的成功案例,并结合当前经济金融环境,积极探索创新资本补充工具,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3、选择合适的债权融资方式进行资本补充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运用债权资本补充工具已经成为我国银行资本补充的重要方式。由于股权融资难度较大且对银行的公司治理带来未知影响,因此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债权类融资工具进行资本补充。
(三)积极构建符合自身发展的资本补充的长效机制
资本补充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银行要充分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危机意识,加强资本管理和变化趋势的前瞻性分析,制定资本补充方案,构建动态资本补充机制。同时科学调整业务发展规划,大力发展资本节约型业务,业务重点逐渐向零售、小微等轻资本业务倾斜,努力实现资本总量的提升和资本结构的优化。
二、监管部门保障银行资本补充政策建议
(一)开拓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潜力的不断释放以及金融对外开放进程的不断加快,境外资本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仍然具有较大增长空间。
但目前来看,尚未有境外企业能够参与到我国银行的资本补充中去,其主要原因是监管政策目前只允许境外银行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入股我国银行。因此,为提升资本补充渠道的广度和深度,监管部门要加大金融对外开放支持力度,允许外国优质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银行经营管理,积极营造出有利于我国银行实现资本补充的外部环境,形成具有开放性、竞争性的现代化经济金融体系。
同时,监管部门还可出台资本补充工具配套政策,适当降低资本补充工具发行条件,提升银行资本补充的灵活性。
(二)发挥资本约束作用,抑制资产的盲目扩张
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消费升级以及加强实体经济信贷供给的背景下,银行的信贷资产规模也进一步增长,风险加权资产也将随之增长。
监管部门要积极强化最低资本的监管要求,提升银行吸收风险损失的能力。同时,督促银行持续发挥资本的约束作用,促进银行树立风险意识,引导银行的信贷规模保持合理增长,防止资产的盲目扩张。
(三)深化银行改革,推动银行合并*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中小银行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在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政策的引导下,中小银行可以采取合并*或参股入股的方式,处置消化不良资产,化解潜在金融风险,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强化区域协同效应,有效实现资本补充,释放竞争优势。
监管部门可以总结中小银行合并*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银行风险情况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及时采取风险预警、停业整顿、合并*等措施,有效控制风险。同时,指导合并后的银行加强制度建设,合理制定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提高运行效率。
可以总结中小银行合并*成功经验和做法,针对银行风险情况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及时采取风险预警、停业整顿、合并*等措施,有效控制风险。同时,指导合并后的银行加强制度建设,合理制定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提高运行效率。
情况出台相应的监管措施,及时采取风险预警、停业整顿、合并*等措施,有效控制风险。同时,指导合并后的银行加强制度建设,合理制定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提高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