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前,组织对室内(外)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及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消防水源供水可靠,各类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水枪、水带及灭火器等灭火器材配置齐全。生产期间,每半天对生产车间、仓储区、消防控制室、配电室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设施等开展一次巡查。夜间生产的,每2小时巡查一次。
3. 严格管控重点部位
生产作业区严禁占道堆放货物,预留宽度不少于2米的人行通道,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库房仓储区严禁超量、超高储存,保持通风良好,防止物资蓄热自燃。生产、库房、仓储等区域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严禁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严禁使用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
4. 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生产车间及库房等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禁止吸烟、违规动用明火,禁止使用电加热器,设置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保护,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和设备与周围可燃物品保持安全距离。储存可燃固体物品的库房严禁采用碘钨灯和60瓦以上的白炽灯,严禁设置移动照明灯具。
5. 组织全员消防教育培训
应确保员工人人知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
6. 做好应急处置和实战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