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每个月的还款状态都会用字母标识,对应的释义请看下图:
常见词汇释义:
(1)特殊交易类型。
1.展期: 借款⼈或担保⼈⽆法按时偿还本息,经⾦融机构同意后,延长还款期限。
2.担保⼈(第三⽅)代偿: 借款⼈⽆法偿还借款,由担保⼈(第三⽅)代为偿还借款。
3.以资抵债: 借款⼈或担保⼈⽆法按时偿还本息,⾦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与债务⼈签订以资抵债协议,获得债务⼈的有效资产处置权,⽤于抵偿贷款本息。
4.提前还款: 包括提前归还部分本⾦但还款期限不变和缩短还款期限两种情况。
5.提前结清
6.强制平仓,未结清: 常见于证券和期权类产品,当客户的保证⾦不⾜或者持仓量超出规定后,为了防⽌风险进⼀步扩⼤,采取的强制卖出清仓,但平仓⾦额少于债务⾦额。
7.司法追偿: 借款⼈或担保⼈拒捕履⾏还本付息责任,⾦融机构通过司法⼿段追偿债务。
8.债务减免: 减少债务⼈的还债⾦额,帮助债务⼈度过难关,防⽌债务⼈跑路。
9.个性化分期。
适⽤于信⽤卡,最长不超过5年分期期间不得向其他任何银行申领信用卡。
10.银⾏主动延期。
11.已注销信⽤卡账户重启。
12.信⽤卡因调整账单⽇本⽉不出单。
13.其他。
(2)五级分类(适⽤于⾮循环贷账户、循环贷账户⼀和循环贷账户⼆,当账户活动状态为“关闭”或“呆账”时,不体现五级分类)
1.正常:借款⼈能够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
2.关注:借款⼈有能⼒偿还贷款,但是存在⼀些对偿还贷款产⽣不利影响的因素。
3.次级:借款⼈出现明显的还款问题,⽆法⾜额偿还贷款本息。
4.可疑: 借款⼈⽆法⾜额偿还贷款本息,通过抵押或担保,也会造成⼀定损失。
5.损失: 借款款⼈已经⽆法偿还贷款,不管采取任何⼿段,都会造成贷款损失。
6.未分类
(3)本⽉应还款: 到期⽇期前各⽉(含本⽉)的前提下,按照还款计划表,上个⽉结⽇(不含)⾄本⽉结⽇(含)之间应归还的累计⾦额,包括应归还的贷款本⾦、利息之和,不包括该结算周期之外的未归还⽋款。
(4)本⽉实还款: 指借款⼈在连续两个⽉结⽇/账单⽇之间的实际还款⾦额总和。
(5)当前逾期期数: 截⾄信息报告⽇前应还未⾜额归还的贷款期数,到期后不再累计。
(6)当前逾期总额: 是截⾄信息报告⽇期,当前应还未还的⽋款⾦额合计,包括本⾦和利息。
(7)还款频率:⽇、周、⽉、季、半年、年、⼀次性、不定期、旬、双周、双⽉、其他。
(8)担保⽅式。
1.质押:债务⼈将动产或者权利转移给⾦融机构。
2.抵押:债务⼈将不动产作为担保,⾦融机构在不转移抵押物的前提下占有抵押物。
3.保证:由保证⼈担保债务⼈履⾏债务,在债务⼈不还债时由保证⼈承担还债义务的⾏为。
4.信⽤/免担保:⽆需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纯信⽤担保。
5.组合(含保证):抵押、质押和保证中的两者或三者的组合担保。
6.组合(不含保证):抵押和质押的组合担保。
7.农户联保:为解决农户贷款难、担保难⽽设⽴的⼀种贷款品种,由农户在⾃愿基础上组成联保⼩组彼此相互担,相互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贷款。
8.其他
(9)共同借款标识:虽然征信上设置了共同借款⼈标识,但从实践情况来看,⼤部分⾦融机构并没有严格执⾏有关于“共同借款⼈标识”的相关规定,举个简单的例⼦,夫妻婚后买房,在银⾏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其中⼀个⼈属于主借款⼈,另外⼀个⼈属于从借款⼈,但征信上的共同借款⼈标识往往显⽰为“⽆”。
1.⽆:不存在共同借款⼈。
2.主借款⼈:有共同借款⼈,且本报告主体为主借款⼈。
3.从借款⼈:有共同借款⼈,且本报告主体为从借款⼈。
(10)变更⽉数:由于特殊交易类型引起的到期⽇期变更的⽉数,如,到期还款⽉份是10⽉份,但在5⽉份提前结清⽋款,则变更⽉数是“5”。
(11)贷款类型:
1.银⾏类贷款:
个⼈住房商业贷款
个⼈商⽤房(含商住两⽤)贷款
个⼈住房公积⾦贷款
个⼈汽车消费贷款
个⼈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
商业助学贷款
个⼈经营性贷款
农户贷款
经营性农户贷款
消费性农户贷款
其他个⼈消费贷款
其他贷款。
2.证券类融资: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融资融券业务
其他证券类融资
3.融资租赁业务
(12)还款⽅式
1.分期等额本息
2.分期等额本⾦
3.到期还本分期结息
4.等⽐累进分期还款
5.等额累进分期还款
6.其他类型分期还款
7.到期⼀次还本付息
8.预先付息到期还本
9.随时还
10.按期结息
11.到期还本
12.按期结息
13.⾃由还本
14.按期计算还本付息
15.循环贷款下其他还款⽅式
16.不区分还款⽅式
17.其他
第四部分 非信贷交易信息明细(固定电话后付费、移动电话后付费、⾃来⽔费、电费)
- 央⾏征信中⼼明确表⽰,⽬前没有采集⾃来⽔费、电费信息。从实际情况来看,只有极少数⼈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费记录被上传到征信了。
业务类型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包括⼩灵通业务;GSM ⽹络、CDMA ⽹络、卫星移动⽹络等类型的⼿机业务)、互联⽹接⼊(包括 ADSL 上⽹、LAN 宽带上⽹、ISDN上⽹、⽆线上⽹等业务)、数据专线及集群业务、卫星业务(包括卫星⼴播电视、卫星导航定位等业务)、组合业务(指以上两种或多种业务合并计费的情况)、其他业务
第五部分 公共信息明细(以下事件的详细记录)
1.⽋税记录
2.民事判决记录
3.强制执⾏记录
4.⾏政处罚记录
5.住房公积⾦参缴记录
6.低保救助记录
7.执业资格记录
8.⾏政奖励记录
- 实务中只有公积金是正常记录的,少部分人的执行、判决、行政处罚也被记录下来,其他记录我暂时没见过。但这些银行就不知道了么?卖个关子后面讲。此版块只需了解即可,上图仅供参考
第六部分 本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