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31日讯(记者戴旻阳)高校内的电子阅览室,上网不需身份证和学生证,吸烟无人制止,还可通宵玩游戏。近日,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的“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的学生向长江日报反映称,学校国庆节后开放的电子阅览室,竟像黑网吧。
长江日报记者在该校电子阅览室深入调查后发现:在这里上网者多在玩游戏,无需身份证,仅需输入手机号即可,每小时收费6元,可办理会员优惠。电子阅览室内烟雾缭绕,无人制止吸烟。该阅览室深夜灯火通明,通宵营业。
上网者在电子阅览室内吸烟玩网游无人制止
学生报料
电子阅览室成游戏乐园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的新生小张近日向长江日报反映,今年国庆节假期结束后,他发现学校食堂楼上新开了一间电子阅览室,里面竟然可以通宵上网玩游戏。
他说,校内新开的电子阅览室面积不小,电脑全新且配置高。电子阅览室内上网不需要提供身份证,只需提供手机号就可办理上网。另外在电子阅览室里抽烟也没人管。电子阅览室自营业后“生意”一直很好,不少原先在校外上网的同学都纷纷转到这里上网。
记者暗访
无需身份证即可上网 有学生通宵玩网游
10月28日晚10时许,长江日报记者在电子阅览室所在楼栋外看到,楼栋口写有“电子阅览室”字样,1楼是各种小商店,2楼为学生食堂,电子阅览室位于3楼。
3楼入口处写有“电子阅览室”字样。入口处正对电子阅览室的吧台,吧台上的工作人员负责为上网者办理上网手续。吧台旁是一排货架,摆放着零食、饮料等。吧台附近还设有休息区,内有桌椅板凳。吧台两侧各有两条通道,通向上网区。
上网区内有近百台电脑,记者在电子阅览室蹲点一周后发现,深夜仍有超过半数的电脑有人使用。绝大多数上网者在玩游戏,部分上网者在室内吸烟,并将烟头直接扔在地面上,并未有工作人员上前制止。
一名正在上网的学生小陈说,他最近经常来电子阅览室内通宵上网。他说,电子阅览室的面积大、环境好,吸烟没人管,很多同学都来玩。
除了夜间,白天电子阅览室的“生意”也不错。由于电子阅览室在食堂楼上,午间,部分下课的学生在食堂购买午餐后,便径直上楼进入电子阅览室玩游戏,部分上网者的显示屏旁边还放着课本。
小陈说,不仅吸烟无人管,电子阅览室内上网并不需要身份证,可通过手机号上网,也可输入身份证号上网,身份证号不一定要求是自己的。
为核实该说法,10月28日当晚,长江日报记者来到电子阅览室前台,称需要办理2个人上网,但未带身份证。前台工作人员称可输入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办理上网。
通过前台桌面上放置的键盘,长江日报记者输入了一个非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及一个手机号码,支付20元后,前台工作人员成功办理了上网手续。
登录至电子阅览室电脑上,长江日报记者发现,电脑中的管理系统与网吧管理系统类似,桌面上的游戏选单中包含各类网络游戏。
电子阅览室前台工作人员称,此处上网收费为每小时6元,通宵价格为12元,但如果办理会员,可享受每小时5元的优惠价。
早有规定
校内电子阅览室不得变网吧
长江日报记者登录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现,网站显示学校南区新路校区的电子阅览室位于图书馆5楼,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8时20分至晚上9时,周五上午8时20分至中午12时,周末上午9时至晚上9时。
该校图书馆有明确的“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电子阅览室凭借阅证入内,实行上网实名登记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登记(包括姓名、学校或单位、证件及证件号、上机起止时间、机号等),经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使用计算机。严禁在室内抽烟、用餐。打卡交费(1元/小时)。不准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上机玩乐或从事违规甚至非法活动,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严处。
2007年,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校内上网场所不得出租,不得以营利为目的。2005年,文化部、公安部等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则明确要求,不允许学校网络教室、计算机机房和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场所变相经营网吧。
长江日报记者已将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电子阅览室的这一情况,反映至相关文化部门处理。
【编辑: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