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规范5.6.8规定型钢挑梁锚固在楼板处时,楼板上层应设受力钢筋,或者把拉环压在楼板下层钢筋下面,并要保证两侧30cm以上搭接长度。
悬挑脚手架示意图
二、构造要求
1.扫地杆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产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如下图)。
2.连墙件
(1)连墙件的设置数量、覆盖面积一定满足规范要求;
(2)连墙件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其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② 应从低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③ 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亦可采用矩形布置;
④ 脚手架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大于4m(即2步);
⑤连墙件要与建筑物进行可靠的连接。24m以下单双排脚手架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方式。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一定要采用刚性连接。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3)连墙件严禁私自拆除。拆除脚手架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度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加连墙件进行加固。
3.剪刀撑
剪刀撑的设置应:
① 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在45-60度之间;
②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图6.6.2);
③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④剪刀撑斜杆宜采用搭接;
⑤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⑥剪刀撑搭设应随着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者垫板上。
4.地基与基础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必须根据脚手架搭设高度、搭设场地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2)的有关规定进行。
(2)脚手架底座底面标高宜于自然地坪50mm。
(3)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搭设的要求放线定位。
(4)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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