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同比去年同期业务收入情况:在全部调查结果中,未出现业务收入增加的律所;持平的,11家,占总数的14.1%;业务收入减少的,共67家,占总数的85.9%。疫情期间,中小规模律所的业务收入同比去年同期普遍减少44.5%。
(五)租金减免情况
在调查的全部中小规模律所中,仅有5家中小规模律所享受到了免除部分房屋租金的待遇,平均免除20.6%。共有73家中小规模律所未享受到免除房屋租金的待遇,占总数的93.6%。
(六)人员规模及薪资待遇
疫情期间,在调查的全部中小规模律所中,扩员招聘的律所共6家,占总数的7.7%,平均扩员招聘规模为现有规模的20%;维持现状的律所共68家,占总数的87.2%;拟裁员的律所4家,占总数的5.1%,平均拟裁员规模占现有规模为16.67%。
员工薪资待遇保持不变的,共有62家,占总数的79.5%;已降薪的律所6家,占总数的7.7%,平均降薪56.67%;拟降薪的律所8家,占总数10.2%,平均拟降薪30%;拟加薪的律所2家,占总数的2.6%,拟加薪10%;无已加薪的律所。
(七)复工情况
在调查的全部中小规模律所中,尚未复工的律所仅1家,占总数的1.3%;居家办公的律所6家,占总数的7.7%;部分复工的律所共41家,占比52.6%,平均复工人员比例51.34%;全员复工律所30家,占总数的3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