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缴纳了社保11年的时间,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继续参保吗?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在外地缴纳社保11年,这没有任何的问题,因为我们的社保关系是可以自由地转移的,你离开了这个工作所在地,那么你的社保关系,也是随同你的参保所在地发生变化而进行正常的转移,比如说你现在回到了户籍所在地,那么就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社保的接收函,正常的把它转移过来。也都可以正常的有效去累积缴费年限。
当然有的人,他可能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此时就想着需要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进行参保,当然这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灵活就业的形式,也是属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范畴之内。将来是可以有效的累积缴费年限的,你的缴费年限已经达到了11年,那么你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再继续参保4年的时间,就可以满足1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了。所以说按照灵活就业的方式来参保,是没有任何的问题,依然是可以让自己有效的累积缴费年限。
只不过对于我们个人来讲,那么灵活就业的方式,自己所付出的缴费水平可能会更高一些,他跟你企业在职期间的参保是不一样的,你企业在职期间你只需要承担个人的这一部分,其实它就是缴费的一小部分,而且。个人所承担的这一小部分也会直接从工资当中扣除,你不会感受到任何的经济压力存在的。但是当你离开工作单位以后,你就没有工作单位,来给你承担大部分的缴费金额了,可想而知,你就需要自主来承担全额的缴费金额和缴费比例,所以说这是一个最大的变化。
今后,如果你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那么我们依然是可以将自己的灵活就业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来继续参保,这个是没有任何的问题,所以说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回到了户籍所在地。来建立灵活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同时也应该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账户,然后一定开始进行参保。那么由当地的社保部门和医保部门,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过来,这样的话之前的缴费年限就可以有效的累积计算了,是没有任何的问题。
所以我们最需要注意的就是正常的进行转移社保关系毕竟是一个异地缴纳。所以说及时的转移过来,累积合并才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如果说有个人档案,那么也同时需要把个人档案调档过来,通过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来开具调档函。这样的话就可以把自己的档案由工作单位直接调过来,然后进行有效的托管,将来在办理退休的过程中也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了。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儿,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