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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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看看!
主要亮点
亮点一
竞赛组织架构更清晰
《管理办法》设置了以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执行委员会为主的组织架构,施行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制,明确了各组织的主要职责,强化了我市职业技能竞赛的全过程管理,改变了以往行事不便、分工不清的情况。
亮点二
“无缝衔接”上级赛事
01
突出市级竞赛选拔作用
《管理办法》按照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的建设要求,主动对接上级竞赛活动,加强市级技能竞赛的选拔作用,一方面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每2年举办一次的实际情况,确定市级一类竞赛按“大小年”形式举办,同一职业(工种)原则上两年内不重复举办,避免选手每年重复参赛,最大化提升办赛效益。
02
适应上级赛事比赛规则
同时,市级竞赛同时作为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举办时,裁判员可按照世赛“裁教一体”的方式产生,即由各参赛队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指导老师或教练,经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公室确认后,直接组成该职业(工种)竞赛项目的裁判队伍,让选手和裁判更早适应世赛规则。
亮点三
健全竞赛奖励机制
以前
本市选手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
没有资金奖励
《管理办法》出台后,厦门市将参考省级竞赛及各地市竞赛奖励标准,并结合实际,对厦门市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的选手分级分类设置竞赛奖励。
竞赛奖励分为五个层级,不同层级的同一竞赛项目,可按各层级竞赛分别给予奖励。
亮点四
参赛可获技能等级提升
根据人社部要求,《管理办法》将竞赛理念与先进标准融入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厦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代章的方式,根据选手成绩对其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竞赛活动大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