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有什么待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正规证书

首页 > 文化 > 作者:YD1662023-04-19 15:52:17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是泉州市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团长曾静萍一直关注的话题。今年全国两会上,曾静萍又一次为非遗工作者发声,建议鼓励非遗工作者的匠心情怀,并提高体制内的待遇。

“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别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依附于特定个体、群体而存在的‘活态’文化。”曾静萍在建议中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除了需要收集整理保存物质性的载体,或通过记录等手段将其物质形态化外,更重要的是,要对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或形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加以积极扶持和有效保护,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个人、群体、民族之间的传承,在现今以至未来社会中得到不断的延续和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不仅仅是一种物质形态“保存”,更多体现为对那些作为传承载体的传承人的扶持与保护。“正是传承人的存在和发展,才赋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活而持久的生命力。”曾静萍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根本手段,其核心问题,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积极扶持和有效保护,“只有进行积极扶持和有效保护,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落到实处。”

曾静萍建议,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资金的投入以及管理方面,具体包括:提高体制内非遗传承人定向性的传承经费、工资待遇和绩效标准,对体制内非遗传承人的传承工作要有实效性的监督措施,对难作为、无作为、不作为的传承人应有相关处理政策等。(颜雅婷)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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