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家风的传承往往是与家训、家规结合在一起的。家训家规是一种以家庭为范围的教育形式,古已有之。中国历史上以家训为名的著述在南北朝已经出现,后来绵延不断,直至晚清民国,是我国教育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古代刊印流传的家训作品,数量多,历史久,影响大,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体说来,古代家教文化的作品,以家训为名者居多,以家规等为名者相对要少一些。在古代文化的知识分类中,成文的家训、家规属于子部儒家类礼教之属;在成文的家训家规外,还有家族内口传的不成文的家训家规。二者都促成了家风的形成,在历史上发挥着作用,共同构成了中华文明的家教文化。一般说来,家训表达了一个家庭的基本价值观,家规制定了家庭关系与活动的具体规范,二者常常互通互见;家风则整体体现了这一家庭的道德风貌。
家训家规是古代以家庭为范围的道德教育形式,也是中华道德文化传承的一种方式。由于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家训家规往往都是士大夫家庭家族所制定,这些家训的始作者多是文化名人或有名的官员,社会影响较为广泛,故这些家训家规的功能远超出对本家族的教育作用,而成为社会教育的一种独特形式,为社会一般家庭提供了范本和楷模。尤其是,这些家训家规对其原家族的繁衍发展起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容易引起后世更多人们的关注和效法,从而使得原作为家族内的训规成为道德教育的普遍教材,正如王锡爵家训序所说“一时之语,可以守之百世;一家之语,可以共之天下”。生动显示出本源于一家一族的训规可以成为后世社会教育的普遍方案。
俗语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训家规的首要功能是“齐家”,即对家庭实行有序治理,重视其规范的功能。在古代儒家传统中,修身是齐家的基础,齐家又是治国平天下的前提。在古人看来,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延伸,家国同构、家国一体,治理家庭的道理与治理国家的道理是相通的。《周易》的《家人》卦说“正家而天下定矣”,一个人不能治家也就难以治国。家训家规的另一重点是“修身”,即家训家规不仅提供行为规范、重视约束,更强调道德修身,德性养成,把家庭作为道德训练和培养的基本场所,认为有了在家庭中培养起来的道德意识作为基础,就可以推之于社会实践的其他范围。《颜氏家训》说制定家训的宗旨是“整齐门内,提撕子孙”,整齐门内就是齐家治家,提撕子孙就是道德训导。家训家规都是家教的具体方式,家风则不是形诸文字的具体训导,而是一种文化,是在家庭实际生活中形成并传承的一种风尚。家训家规是有形的规范,家风则是无形的传统,在实际生活中家风的形成、传衍则有赖于家训家规的传承发扬。
中国古代的家训文化起源甚早,如《尚书》中的《无逸》是周公对其侄子成王的告诫之辞,成王当政后,周公恐其贪图享乐荒废政务,故作此文告诫他不要逸乐。孔子看见经过庭院的儿子孔鲤,问他“学诗乎”“学礼乎”,又告诫他“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后世把孔子在庭院中对儿子的教训称为庭训,也可以说是家训。这两个例子历来被认为是古代家训的源头。汉代流行的诫子书,亦可看作家训的形式,如三国时期的政治家诸葛亮晚年的《诫子书》倡导“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强调修身养德,为后来的家训家范树立了典范。
南北朝是家训文化盛行之始,北齐的颜之推作《颜氏家训》二十篇,其训诫不再是以家庭某个成员为对象,而是以家庭整体为对象,分修身、治家、处世、为学各部分,后人称为家训之祖。清代的人认为《颜氏家训》一书“凡为人子弟者,当家置一册,奉为明训,不独颜氏”。家训文本在南北朝隋唐并不多,至北宋开始大量增加,代表者如司马光《家范》。当然也有简约的家训,只用一句话表达,如唐朝人说“以忠贞为仕模,以勤俭为家训”。家规在唐宋时代已经多见,如唐代韩愈说“能守家规”。宋人很重视家规:“为子孙者尤当善守家规,翼翼以诚身,兢兢以保业,进修不已。”中国古代家训文化不仅历史悠久,另一个特点是名人家训很多,流传亦广。除北朝颜之推外,北宋的司马光,南宋的朱熹、陆游、袁采,明代的方孝孺、杨慎、傅山、张履祥,清代的焦循、曾国藩等都传有家训,他们的后代繁衍久长,这些家训的社会影响也十分久远,在中国历史上对个人的修身、齐家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是,明清时代在统治阶级的倡导推广下,家训家规的普及达到了新的阶段。家训中常有许多名言警句,历来成为人们服膺的治家良策或修身典范,今天仍有其积极意义。
“家风”一词较早见于魏晋南北朝,唐以后大量使用。如晋袁宏“有家风化导然也”,指出家风的作用是“化导”,即教育引导。又如皇侃提到“家风由父”,说明在当时的社会里父亲在家风形成中起决定作用。古人把家风教育作为教育的初始阶段,如“昔称幼学,早训家风”、“自童子耳熟家训”、“少习家训,长得名师”。北周庾信《哀江南赋》序“清岳之文章,始述家风;陆机之辞赋,先陈世德”,把家风世德作为最优先的题材。当时的大家族皆以“世守家风”为要务。唐宋以后家族形态有所变化,但仍重视家风的传承,如宋司马光《训俭示康》重视“习其家风”。古人多以清白形容家风,如柳宗元句“嗣家风之清白”,又如“由来清白是家风”。
古代刊印的家训家规有上百种,虽然各起于不同作者的亲身生活经验和文化感受,但主题内容大体相近。古代家训家规的主要内容是强调尊祖宗、孝父母、和兄弟、严夫妇、训子弟、睦宗族、厚邻里、勉读书、崇勤俭、尚廉洁。以家庭伦理为主体,以勤俭持家为根本,重视齐家善邻和修身成德。古代社会里,《大学》八条目中的修、齐、治、平,治国平天下是极少数人的事,适用于大多数人的是修身和齐家,即使是治国平天下也要以修身齐家为基础。所以古代家训都强调道德规范,如苏氏家规“和善心正,语言必谨,举动必端,处事必公,为官必廉,事君必忠,费用比俭,睦人必善,乡里必和”,这八必是通行的道德规范,其普遍的意义,并不限于家族内部。可见,家风家训是中华优秀文化的组成部分,既是官员治家修德的重要资源,也是儒家代表的社会主流价值大众化、深入社会基层的重要渠道。古人早就提出,治家的关键是不能“有爱无教”、“有爱无礼”,强调要“以义方训其子,以礼法齐其家”(司马光《家范》),对妻子儿女都要教之以礼,训之以义;主张“人之爱子,但当教之以孝悌忠信,明父子君臣夫妇昆弟朋友之节”(陆九韶《家制》)。家规严谨、家风朴厚、家教严正,是古代士大夫的治家理想,这些对今天领导干部管好家庭、管好子女都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古代家训不只强调五伦为中心的规范规矩,同时也强调道德修养,推崇忠孝节义、尊尚礼仪廉耻,张之洞的家训便是始于“治家”而终于“修身”。官宦家庭的家训中重视为官之德,也重视常行之德,金华胡氏家训“为官当以家国为重,以忠孝仁义为上”,杨慎遗训“临利不敢先人,见义不敢后身。”张氏家训强调“一言一行,常思有益于人,唯恐有损于人”,这些家训中为人称道的名训至今脍炙人口。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古代家训家规的出发点是维护家庭家族的有序和谐与繁衍发展,而其实际的教训功能,包括了树立基本价值观、培养道德意识,造就人格美德,成为古代以礼为教的道德文化的重要成分,也成为中华道德文化传承在最基本的社会层面的保证。批判地继承、发扬这一极具特色的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古人的家教特别重视道德养成和价值观引导,尤其突出传统美德的教育,这些都是值得重视的经验,应当继承发扬。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有些家规的一些内容已经过时,我们要取其精华,有所分析。
中华优秀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源泉,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中华优秀文化是我们最重要的软实力,中华文化为我们提供了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因此,坚定三个自信,“说到底是要坚定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对于中华文化的自信是其他自信的总源头,坚持文化自信是坚持其他三个自信的基础。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走出适合自己历史和国情的发展道路。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不仅决定了我们今天的发展道路,也为我们提供了最根本的自信。文化自信就是相信中华文化的伟大生命力和创造力,就是充分肯定中华文化在世界文明中的独特魅力,就是确信中华优秀文化包含的跨越时空、超越国度、有永恒魅力的内涵不仅在历史上为中华民族提供了丰厚滋养,也必将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中,不断发扬光大,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文化自信的核心是价值观的自信。中华优秀文化有着自己明确的、独特价值观体系,其突出特点是责任优先、义务优先、群体优先、和谐优先。中华文化的价值观是中华文化的核心,是一切传统道德规范、道德感情、道德原则、道德美德的基础,贯穿于治国理政、社会文化、个人行为等一切方面,是中华文化最基本的基因。中华文化的价值观具体表现为中华文化的美德体系,如仁义礼智信五常、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等。中华美德是中华文化的精髓,蕴含丰富的道德资源,不论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都有其永久的价值。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中所形成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在漫长发展历程中能够生生不息的主要支撑,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根脉,传习和继承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美德,对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历史上,家庭是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基本场所,家风家训是中华文化价值观传承实践的重要方面,家训家规中充满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统的家风、家规、家训及其富含的传统美德,在今天这个时代依然有其独特价值和现实意义。深刻认识和努力传承中华文化的家风家训文化,既是领导干部政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加强和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途径。
本书选取其中50个家规汇编而成,力求立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重思想性、知识性、文化性、服务性,讲述家规故事,展现家国情怀,从中汲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更好地发挥家训家规文化的教化作用,促进树立良好家风。我相信,本书一定会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促进领导干部学习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转载自:“孟子研究院”微信公众号
本文原载于《中国家规·序》(2016年9月)
作者简介:
陈来: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国学研究院院长,兼任孟子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特聘儒学大家,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国际儒学联合会副理事长,中央文史馆馆员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