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大人真正结局,少女大人大结局

首页 > 影视动漫 > 作者:YD1662023-04-14 17:41:25

少女大人真正结局,少女大人大结局(1)

丹尼斯倒在左边那排长凳上。一如往常,他穿着印有广告的T恤、从大卖场捡来的廉价牛仔裤,脚上的运动鞋鞋带还是松脱的。丹尼斯是乌干达人。他号称自己十七岁,但看起来却活像个已经二十五岁的肥男。他修读汽修班课程,住在索伦蒂纳(1)的一个专收他这种“未成年”难民的寄养家庭中心。萨米尔就倒在他的旁边。我和萨米尔同班,他通过了学校举行的国际经济与社会科学特殊课程考试,我们才成为同学。

班主任克利斯特就倒在讲桌旁。他自命不凡,总想“让世界变得更好”。他的咖啡杯早已从桌上滑落,咖啡滴在他的裤腿上。阿曼达就坐在不到两米远的窗户下方,身体靠着暖气架。就在几分钟前,她全身还是克什米尔羊毛衣、白金链、凉鞋的打扮。她在我们接受坚信礼时收到的钻石耳坠,在初夏的阳光下闪闪发亮。但现在看到她,你可能会觉得她全身泥泞。我坐在教室正中央处的地板上。全瑞典头号富豪克莱斯·法格曼的儿子——塞巴斯蒂安,就倒在我膝前。

教室里的这几个人,很不协调。我们这些人通常不会一起混。或许会在出租车罢工时的地铁站月台上,或者列车的餐厅车厢上遇到,但不会在教室里。

一阵类似臭鸡蛋的气味飘过,灰蒙蒙的空气里散发着浓浓的硝烟味。除了我以外,所有人都中弹了。我所受的,不过就是一块瘀伤。

(1) 索伦蒂纳(Sollentuna),位于瑞典斯德哥尔摩省中北部的郊区。

案号:B 147/66

玛丽亚·诺贝里动物岛综合高中*人案

开庭首周:星期一

1

第一次看到法院室内的样子时,我觉得很失望。那次是我们班级旅行的访程。我很清楚,瑞典法官不会是头戴假鬈发、身穿长袍的佝偻老头儿,被告也不会是穿着橘色囚衣、嘴角喷着唾沫、脚踝铐着脚镣的疯子。不过,我仍然很失望。那个地方有点像社区医院和会议中心的混合体。我们搭乘一辆散发着脚汗与泡泡糖味道的出租巴士到达法院。被告满头都是头皮屑,衣服皱巴巴的,被指控逃税*。除了我们班(当然,还有克利斯特),旁听席上只有其他四个人。但是那里座位很少,克利斯特只能从外面的走廊搬来一把椅子,才有位子坐。

今天情况可不一样了。我们身处瑞典最大的法庭。法官们坐在天鹅绒面高椅背的暗色桃花心木座椅上。正中央椅子的靠背比其他椅子的还要高。那是首席法官的座位,他被称为“首席法官”。他前面的桌子上,摆着一把手柄包覆毛皮的大头槌。每个座位前方都有细长的麦克风竖起。看似橡木制成的壁板,仿佛有数百年的古老历史;看起来庄严气派。座位间的地板上铺着暗红色地毯。

我从来就不想面对公众;我从来不愿加入圣露西亚节(1)庆典的唱诗班,或参加什么才艺比赛。但现在,这里面已座无虚席,他们全都是为我而来,我就是焦点。

我身旁坐着我的那些来自桑德暨赖斯达迪斯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我知道,“桑德暨赖斯达迪斯”这名字听起来很像一家古书店,店里还有两个大汗淋漓、戴单片眼镜、穿丝质大衣的男同志正手提煤油灯,步履蹒跚,拍掉发霉书籍与动物标本上的灰尘。不过,他们可是全瑞典最精于刑案辩护的律师事务所。一般刑事犯都只有一名疲倦不堪的公派辩护人,而我的律师则带上了一整票兴奋的职员,还穿着模仿秀演员常穿的那种西装。他们在斯德哥尔摩旧城区舰桥路上一间超炫的办公室办公,常常工作到凌晨时分,除了桑德,每个人都至少有两部手机。他们以为自己在演美剧,用一副“我好忙,我很重要”的表情,吃着打包的中餐。桑德暨赖斯达迪斯律师事务所的二十二名职员中,没有人名叫赖斯达迪斯,叫这名字的人早就死了,想必是死于心脏病,死因想必也是“我好忙,我很重要”。

现在,我的三位律师都在这里:名人彼得·桑德,以及他的两位同事。当中最年轻的是个小妞,发型凌乱,穿了鼻洞却没戴鼻环,也许桑德不准她戴(“马上把这垃圾给我拿掉!”之类的)。我管她叫“菲迪南”。菲迪南认为,自由主义就是一种脏话,比核能发电还要危险。她想证明自己的性别地位已获得提高,因此戴着惹人厌的眼镜。她认为资本主义是我的错,所以对我很厌恶。前几次见面时,她把我当成...

另一位助理律师是个有着啤酒肚的四十来岁男子,一张圆脸活像个煎饼,脸上的微笑仿佛在说“录像带在我家里,我可是照字母顺序将它们排好,锁在保险柜里的”。啤酒肚男子理着短短的小平头。我老爸总唠叨着,说没有发型的人是信不过的。但是老爸这个说法,想必也是从电影上“剽窃”来的,而不是自己想到的。老爸好俏皮,好爱说笑。

我第一次见到啤酒肚圆脸男时,他的眼神定在我锁骨正下方,强迫自己把厚重的舌头缩回嘴里,愉悦地嘶声说:“小姑娘,这怎么行呢?你看起来比十七岁大多了。”如果桑德当时不在场,他想必就要喘息,甚至流口水了——口水会一路从嘴里流下,滴到紧身的西装背心上。我懒得告诉他:我成年了,满十八岁了。

现在,圆脸男坐在我左手边。他还把公文包以及装满纸张与卷宗夹的滚轮行李箱一起带来了。他已经清空行李箱,山一般的卷宗摆在他面前的桌上。他留在行李箱里的,只有一本书(《一举搞定——赢家的艺术》)和一把从小内袋里突出来的牙刷。老爸和老妈坐在我后方第一排的旁听席上。

那次观摩不过是两年前的事,却已如永恒一样久远。我们班在出发前还先演练了一次,目的是让我们了解“场面的严肃”以及“现场情况”。我很怀疑这样做是否有效。不过从那儿离开时,克利斯特说我们“很守规矩”。他本来很担心,以为我们会克制不住,咯咯傻笑、喧闹、玩手机。他以为我们会像那些无聊至极的立法委员,准备呆坐在那里玩手机游戏、垂着头呼呼大睡。

当克利斯特说明,法院审判不是儿戏,甚至会影响人们的生命时,声音可是肃穆极了(“各位,给我听好!”)。我还记得他的声音,“直到法院宣告判决,任何人都是清白的”。他一再重复这句话。克利斯特说话时,萨米尔正襟危坐靠在椅背上,用一种所有老师都爱得不得了的方式猛点头。他点头的神态仿佛在说:“对,我都懂!你说的我全都懂!你说得真对,真行,我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直到法院宣告判决,任何人都是清白的。这是什么鬼话?从一开始,无罪的人就无罪,有罪的人不就已经犯罪了嘛!法院会弄清楚事情发生的经过,而不是判定什么是真的,什么又是假的吧?警察、检察官、法官们事发时都不在场,不知道谁干了什么,可不代表法院事后就能自作主张。

我记得,我跟克利斯特这么说过。法院一直都在犯错,强奸犯老是被判无罪。即使你被大半个难民收容所里的人强奸了,两腿间还被*一整箱的空酒瓶,他们就是不相信女生的话。就性侵向警方报案,简直是馊主意。而这也不代表什么事都没发生、强奸犯什么事都没干。

“事情没那么简单。”克利斯特说。

老师的回答都是些陈词滥调:“很好的问题。”“我有听到你说的。”“这种事不是黑白分明的。”“事情没那么简单。”这些全都指向一点:他们连自己在讲什么都不知道。

好吧,如果要知道真相、知道谁说谎这么难,那么我们无法确定时该怎么办?

我曾在某个地方读到:“我们所选择相信的,就是真相。”这听来真是更混乱了。好像某个人就能决定真假了?难道事情的虚实,会因为你问的对象不同而有所不同?是的,只因为我们相信的某人说了些什么,我们就可以决定:事情就是这样的,可以“选择相信它是真的”。怎么会有人想到这么白痴的事?如果有人告诉我,他“选择相信我”,我马上就知道,他其实非常确信我完全在说谎,只是假装成相反的那一面罢了。

事到临头,我的律师桑德看起来最漫不经心。“我站在你这边。”他只这样说,摆着一副国字脸。桑德是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人,有他在,一切轻松自然,都在掌握之中。他没有情绪上的爆发,不表现出任何情感,更不会笑到岔气。他出生的时候,八成也没有哭叫。

老爸和桑德正好相反。老爸从来就不是什么自己所希望成为的“酷男”(他自己讲的)。他睡觉时会磨牙,观看国家队的足球比赛时还会站起来。有一次,邻居在一周内停车停错位置四次,老爸就对着街道办的迂腐老头们大发雷霆。面对电话销售员和复杂难懂的电费合约,他更会直接开骂。计算机、海关护照检查站、爷爷、烤肉架、蚊子、人行道上没铲的积雪、排队搭电梯的德国人和法国服务生,都是他痛骂的对象。任何事物都足以令他兴奋,张嘴尖叫,猛力敲打门板,叫喊着别人去死一死。与此相反,桑德发怒的最明显征兆(或者说,从生气转为暴怒)只是皱皱眉头、咂一下嘴巴。这样,他的同事们就会惊慌,开始结结巴巴,忙着搜找纸张、书本或其他他们觉得能让他高兴的东西。要是老爸没有气急败坏,而是冷静、沉默下来,妈妈很可能也会有这种反应。

桑德从没对我发过脾气,对我提的事情他从未感到生气。发现我说谎,或是我有所隐瞒,他也不会恼羞成怒。

“玛雅,我站在你这边。”有时,他听起来比平常更累,但是,这样就够了。我们从来不提“真相”。

最主要的是,我觉得桑德只在乎警方和检察官提出的证据,这是很聪明的做法。我不需要担心他究竟是真想把工作做好,还是只想敷衍了事。他仿佛只是把所有的死人、所有罪行和所有焦虑换算成数字,如果等式不能成立,他就赢了。

也许,我们就该这样做。一加一不等于三。下一个问题,谢谢。

但是,这帮不了我什么忙。一件事,要么曾经发生过,要么完全没发生过。就这么简单。其他那些拐弯抹角、旁敲侧击的花招,还不都是哲学家(很显然)和其他律师在玩的。还是那句老话:“事情没那么简单。”

不过我记得,在那次到法院观摩以前,克利斯特可真是坚持到底,使出浑身解数逼我们听话。“直到法院宣告判决,任何人都是清白的”,他就把这行字写在黑板上,“法治基本原则”。(萨米尔又点头了。)克利斯特要我们做笔记,抄下来。(虽然萨米尔根本不需要做笔记,但他还是乖乖地抄了。)

克利斯特喜欢从短句中学到精华,然后反过来提出问题。两周后我们测试,答对一个可以拿到两分。为什么不是一分?因为克利斯特认为,这种背诵式的习题还是有灰色地带的,你可以做到“几乎答对”;一加一当然不等于三,但你既然还知道用数字作答,我就给你半分。

总之,克利斯特带我们到法院观摩已经是两年多前的事了。塞巴斯蒂安直到最后一年才加入我们班。他没参加那次观摩,之后他必须重新去一次。那时候,我在学校过得很惬意,和班上同学以及从一年级以来各个不同的任课老师都处得不错。化学老师约拿讲话声音比较低,总是记不起来学生叫什么名字,等公交车时,背包还低垂到腹部。法文老师玛莉·露易戴着眼镜,发型活像蒲公英,总是狂吸着一小片止咳药,嘴巴噘得像小野莓一样。体育老师佛利格总是剪着小平头,整个人看起来宛如一块刚上过亮光漆的木质甲板,性别不明,颈上挂着哨子,粗壮、闪亮的小腿刮得干净,身上总散发出毛圈袜和别人的汗臭味。头发漂白、心不在焉的莫琳则是数学老师,面带不满,经常迟到。她每周平均请两天病假。Facebook上的大头照中,她摆着一张自己身着三点式比基尼泳装、比现在年轻、体重至少轻二十千克的照片。

然后,就是这位克利斯特·史文森了。他非常投入,神情仿佛在说:“来吧,我们就在玛莉亚广场见。现在表决!”不过,他整个人却像马铃薯泥拌奶油酱搭配炸肉排一样平凡无奇。他以为摇滚音乐能让世界免受战乱、疾病与饥荒之苦。作为一个老师,他讲话的声音异常激动、投入。这种声音唯一的用途,就是让一条狗听话摇尾巴。

每天,克利斯特总会带一个保温瓶,装着在家里煮好的热咖啡到学校来,咖啡里加了许多牛奶和糖,活像流质的粉底霜。他把咖啡倒在自备的马克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里,将杯子带进教室,还在上课时续杯。克利斯特喜欢规律,每天都做一样的事,最喜欢的歌要一放再放。想必他从十四岁以后,就每天吃一样的早餐,那是某种长途滑雪时吃的玩意儿——燕麦粥加越橘果酱和酸奶(“一日三餐,早餐最重要!”)。他每次和朋友碰面,想必都会喝啤酒和一点儿烈酒。每周五,他都会和家人吃墨西哥玉米卷饼。有什么大事值得庆祝的时候,他会和“老婆大人”一起去街角的比萨店(还会帮孩子准备绘图纸和粉笔),共享一瓶店里最具特色的招牌红酒。克利斯特十分缺乏想象力,总是参团出游,食物里从不加香菜,煎东西只用奶油。

从一年级起,克利斯特就是我们的老师。每星期他至少会抱怨一次天气是多么古怪(“现在真是四季不分了”)。每年在深秋入冬之际,他总会抱怨街上的圣诞节招牌怎么越来越早挂出来(“夏季航班的渡轮一停驶,舰桥路上很快就会摆出美轮美奂的圣诞树。”)。

他会抱怨八卦晚报(“这种狗屎,怎么会有人读?”)和Strictly Come Dancing舞蹈实境秀、瑞典歌谣祭、Paradise Hotel实境秀(“这种垃圾,怎么还有人想看?”)。他把我们的手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你们是母牛吗?社交软件整天叮当响,你们干脆把铃铛挂在脖子上好了,那些垃圾有什么好玩儿的?”)。每次抱怨时,他看起来都非常怡然自得,觉得自己很年轻,很“酷”(对,不只我老爸会用这个字)。仿佛他能对我们说“该死的狗屎!”就证明了自己可以和学生打成一片。

每喝完一杯咖啡,克利斯特就会把一小块口含烟塞在上唇下方,把残余物放在一张小纸巾上,再将它们扔进垃圾桶。克利斯特非常讲究秩序与规矩,就连用口含烟也不例外。

之后,在逃税*经济犯的审判结束后,我们回到学校时,他显得非常满意。他觉得我们“表现很好”。克利斯特总是只感到“满意”或“担忧”,不会大喜过望,更不会暴跳如雷。每逢遇到背诵题,克利斯特总愿意至少给半分。

克利斯特死时,姿势差不多就像我妹妹莲娜睡得最熟时的样子:双臂抱头,膝盖弯曲,身体低低地躺着。在救护车赶来以前,他就已经出血不止了。我也好奇,他的老婆和孩子们是否会觉得真相并不单纯。由于法院仍没表示我有罪,所以我是无罪的。

(1) 每年十二月十三日(瑞典一年中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各级学校会安排合唱与话剧表演等活动,这一天通常被视为瑞典圣诞庆祝活动的开端。

开庭首周:星期一

2

我今天穿的衣服是妈妈买的。不过,我还真想穿那件画有卡通坏蛋道顿兄弟的条纹睡衣。我想搞化装秀。女生其实一直都在搞化装秀,扮成出众的大美女或稳重精明的女孩,或是那种“我才不在乎自己看起来怎样”的随兴女孩,头发随意绑成一个朝天髻,穿没有钩环的棉质胸罩,还有几乎单薄到透明的T恤。

老妈努力把我打扮成一个稀松平常、没犯什么错,却在这儿出现的十八岁小女孩。然而,我的短上衣紧贴胸口。在看守所我的体重直线上升,上衣的每颗纽扣之间隔着又小又圆的豁口。我活像个披上医生白大褂、在购物中心里追着别人不放的护肤产品推销员。嗯,你别以为自己骗得了人。

“噢,亲爱的,你看起来真美。”老妈从后方旁听席最前排的座位上对我低语。她老是这样,没完没了地夸奖我,而她还预期我会接受她这些垃圾般的夸奖,然后进行垃圾分类。这些夸奖都是无中生有,我既不“美丽”,也没有“很会画画”。放学以后,我其实不该花很多时间练唱或参加戏剧课的。妈妈这种宣称,在我听来是更大的羞辱。这证明她根本搞不清楚我到底擅长什么,或是什么时候才真的比较漂亮。我妈对我没什么兴趣,以致连她对我的夸奖都不符合实情。

老妈对事情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低到超乎你的想象。最后这几个月,当她再也无法假装自己希望我“站住,好好谈谈”我每天的生活时,她居然会催促我“你可以去外面走动走动”。嗯,去外面走动走动?我已经到了可以投票的年龄,可以在酒吧、夜店买醉了。从三年前开始,我已经可以合法地和男人发生关系了。她以为我想怎么样?和邻居玩躲猫猫?一、二、三、四——鬼来了!在花园里跑得气喘吁吁,只为了躲在同一株树丛下,躲在同一个衣柜里,躲在车库同一个坏掉的遮阳棚下?“玩得开心吗?”当我回来、衣服上散发出大麻味时,她还问:“亲爱的,你要不要把夹克挂在地下室?”

昨晚,我和妈妈通过电话。她的声音比往常活跃。当她一边做事一边说话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老妈几乎随时都在做别的事情,收拾东西、搬东西、擦干、分类。她始终非常紧张,全身上下散发出不安。她本来就是那个样子,这可不是我的错。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重复了好几次,这几个字互相牵绊在一起。我没什么话好说,只是听着她那有点儿高亢的声音:“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不要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桑德试着说明在审讯过程中会发生的状况,以及我该做哪些准备。在看守所里,我还得看完一部由让人无语的演员主演,对两个在酒吧里打架的小伙子进行审讯的教育片。被起诉的一方最后因起诉书的一半内容遭到定罪。我们看完影片以后,桑德问我有没有什么问题。我说,没有。

我对全班那次针对逃税案审讯到法庭观摩的印象是:那里还真安静。所有人都低声交谈,乃至其他所有声音都被放大——清喉咙的声音、关门声,以及椅脚刮擦地板的声音。假如有人忘记无声模式,在里面弄出一堆声音,那声音就会像电影放映厅里熄灯示范新安装的立体音响系统一样震耳欲聋。就在一切静寂时,逃税*的经济犯坐着,抚弄着前额肥厚的刘海儿。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时,经济犯望着自己的辩护律师,愤怒地哼了几声。我还记得,我当时觉得他是只猴子。他干吗假装惊讶呢?检察官和猴子的辩护律师轮流说话,把同样的内容详细地反复讲了两三次,还一直清喉咙。这整件事令人厌烦。倒不是因为一切“都不像电影上那样演”,而是所有人看起来都百无聊赖,就连罪犯本人似乎也难以专心。事实上,大家看起来就像杂牌演员,根本没背熟自己的台词。

不过,萨米尔觉得一切都不荒谬。他在那张坐起来不太舒服的椅子上屈身向前,手肘架在膝盖上,皱着眉头。他的拿手绝活就是:显示自己多么严肃,对重要的事情会慎重对待。萨米尔觉得,这些身穿聚酯纤维的蠢蛋讲的,真是他这一生所听过的最引人入胜的演说。克利斯特对法庭和认真的萨米尔都满意极了。萨米尔不需要张开嘴巴,就能拍克利斯特的马屁。我和阿曼达事后就拿这一点来取笑他。我们喜欢嘲笑萨米尔。但是,拉伯不会,他会拍拍萨米尔的肩膀,好像萨米尔是他最小的儿子,刚在足球比赛中踢进制胜的一球。“萨米尔什么都知道。”拉伯说,萨米尔则咧嘴笑着回应,“他什么都知道。”

*

我上高二时,在家里也过得相当愉快。老妈和我继续谈着我几点钟该回到家的事。老妈很以我为傲,至少她对自己教养我的方式感到骄傲。她拿自己的“有效办法”来说嘴,好逼我做出能让她的生活变得更容易的事。她净讲一些像是:我四个月大时就能一觉睡到天明,第一次吃固态食物时,就能握住汤匙,把“所有东西”全吃完等的故事。我觉得幼儿园好无聊,想早点开始上小学。我在年满八岁前就想自己独自上学,还“喜欢”独自一人在家,不需要大人陪伴。老妈说,在让我坐上真正的双轮自行车以前,她先让我操作练习用的平衡自行车。幸亏这样做了,日后她才从不需要弯腰扶住后座的置物架,防止我摔倒。然后我就“咻——”直接开始骑自行车了,而她只需衣着飘逸地走在一旁,音量适中地笑着。我倒是从不知道,妈妈到底做了什么让我的生活变得容易。不过当时她坚信,因为她一路都做了对的事情,我才会这么容易照顾,而且没发生问题。

我想,今天法庭上也会是一片寂静。不过,和审讯那个逃税经济犯相比,情况截然不同;现场气氛凝重,许多重要人物在室内等着重大事情发生。检察官和律师们想必都谨慎又恐惧,生怕一不小心就把事情搞砸。不认识桑德的人,永远察觉不出他是否紧张。不过,他今天其实是很紧张的。

他们要完成自己的任务。煎饼圆脸男讲到自己对状况发展的想法时,会提到“概率”和“我们的机会”,一副他是篮球队教练、我是球队中锋的样子。他想要赢。桑德咂了一下舌,圆脸男才乖乖闭嘴。

今天的审讯就从首席法官的点名开始。他在麦克风前清了清喉咙,人们停止耳语,安静下来。法官确认该到的人是否都到了。我倒不需要点名回答“有”,首席法官对我点点头,高声朗读出我的名字,然后他朝我的辩护律师点点头,也朗读出他们的名字。他说话很慢,但并没有昏昏欲睡的感觉。他是如此严肃,以至于他那难看的西装上的针线缝合处就要爆裂开来。

法官对我们表示欢迎(他还真的这样说了)。我可没回答“谢谢,很荣幸能到这里来”这种话,因为我不应该也不需要回答他。不过,我相信自己够守规矩。我看起来大致体面、合宜。我既没微笑,也没哭泣,更没用手搔抓鼻孔或耳朵。我背脊保持挺直,设法避免让短衫的纽扣松开。

当首席法官告诉检察官可以开始陈词时,她看起来非常投入,我还以为她会站起来,然而她只是拉了一下椅子,身子向前靠近吸管状的麦克风,按下一个按钮,然后清了清喉咙,仿佛做好准备要发言了。

就在进入法庭以前,我们坐在外面为律师提供的等候室里。煎饼圆脸男表示,好多人想挤进审讯大厅,人多到必须排队。他近乎骄傲地宣称:“就像一场演唱会一样。”桑德看起来很想揍他一顿。

这一点儿都不像演唱会。我不是什么摇滚乐巨星。冲着我来的,也不是什么疯狂乐迷,而是一群食腐动物。当这些摄影记者把我摆在首页新闻时,死尸味就会散发出来,这让土狼们更加兴奋。

然而,桑德仍然希望审讯过程公开。即使我这么年轻,他还是要求让媒体进场采访,让外界人士入场旁听。这倒不是要让圆脸男绷紧神经,而是“关键在于,不要让检察官一手主导审讯的报道”。这很明显意味着他想有所表现。但他可能也认为,憎恨我的人在听完“我的故事”以后,会改变对我的看法。桑德错了。这一点儿影响都没有。他们就是喜欢痛恨我,痛恨关于我的一切。这和演唱会是不是有共同之处?要说煎饼圆脸男曾经去过类似夏天斯堪森户外博物馆大合唱的现场音乐会,那简直不可能。我打赌,他八成只在完美的家用小客车里,听着经典摇滚频道,跟着哼唱广告片的配乐。

这件事情发生后一星期,也就是大约九个月前,动物岛(1)发生了暴动。几个青少年乘地铁到摩比,在那里换乘606路公交车坐了八站,一路来到动物岛中心的广场。他们要“揪出那些狗娘养的!”用更婉转的说法来讲,就是“把他们揪出来”。

一般来说,郊区暴动都发生在那些属于帮派分子的破落街角、廉价国宅、青少年休闲娱乐场,参与的人都是些已经改邪归正、现在担任“青少年活动*”和“社区安宁守望相助主任”职务的前飞车党分子——没有哪个脑袋正常的雇主会想聘用他们。报上出现“郊区暴动蔓延”的标题时,通常意味着被烧成废铁的汽车壳。那多半是有着圣诞树形状的芳香剂、没有投全额保险、只要其中一边后视镜坏掉就折价售出的出租车。不过,这次情况可不是这样。

广场上以及位于海滩路上塞巴斯蒂安家旁边的全面战争式冲突,持续了三天三夜,五十多人参与了第二天晚上的冲突。桑德边说边让我看报道文章。

广场上由老太太经营的小店的窗户被砸得粉碎。他们偷了什么?女用紧身衣、苏格兰格纹衬衫、水晶玻璃瓶?被赶出法格曼家的别墅以后,他们又往哪儿去了?冲向我们的房子?他们找到这里来了吗?老妈认为,对她第一个看到、坐在文德路Coop超市门口、包着满是尿臊味的毛毯、摇着杯子乞讨的乞丐,“友好地问候以展现尊重”很重要。那么,她又是怎么对待拎着球棒和燃烧弹的暴民的呢?“嘿,你们好啊!祝你们有愉快的一天。周末愉快!”我很好奇在隶属中央部门的警政署派镇暴警察到我们家外面来“维持秩序”那几天,妈妈对他们说了些什么。

桑德给我看过的报道文章上,都在质疑“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他们想了解我和塞巴斯蒂安“象征”着什么,我们“表现”了什么,以及我们所做的事又“导致”了什么。是不是因为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引人反感,才会爆发冲突?他们是否因为自己很穷而我们太有钱才发怒?还是一群帮派小混混想找理由打架(而刚好瑞典足球联盟六月份是休赛季,没理由闹事),才借机滋事?不管怎样,帮派分子不准进入法庭旁听。

旁听席的人多半是新闻记者,许多人用笔记本电脑打字。这里禁止摄影,想必他们进入大厅以前,都得交出自己的手机。无论如何,还是有一部分记者坚持用纸笔记录案情。

这里还有一个可怜的*员。人们或许觉得我是某个从狄更斯小说中冒出、身上满是跳蚤、可能会被送上绞刑台的年轻人,或是从某一本老旧廉价小说里冒出的艾尔维拉·麦迪根(2)。“喔,即使是我们身处的今日,悲惨的事仍在发生。”(3)我们在小学高年级时就唱这种歌曲。当然,阿曼达能唱到哭出来。她哭的时候表情很可爱,几乎看不出来她很难过(“很讨人喜欢!”),而这让她获得比平常更多的关爱。

阿曼达被形容成我最要好的朋友。报道文章、电视新闻、案件初步调查,甚至连我本人的律师都这么说。“我最好的朋友。”

除了塞巴斯蒂安以外,和我私交最密切的人,难道就是阿曼达吗?是的。我Facebook上的两百六十张照片里,她是否都在我身旁?在他们所检查的我最近六个月的手机通信记录中,我是不是平均每天和她聊两小时?她在一百多则Instagram的帖文上,是不是都把我标为“永远的好朋友”?对,对,没错。

我爱阿曼达吗?她就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吗?我不知道。

(1) 动物岛(Djursholm),官方名称为于什霍尔姆,是全斯德哥尔摩省人均收入最高的地区。

(2) 艾尔维拉·麦迪根(Elvira Madigan),出生于今日德国北部的北欧舞蹈家、女骑士与马戏团艺人。

(3) 这是瑞典作家约翰·林德斯特伦·撒克逊(Johan Lindstr?m Saxon)根据艾尔维拉·麦迪根被情夫射*事件所写的歌曲的前两句歌词。

开庭首周:星期一

3

无论如何,我喜欢和阿曼达相处。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我们在教室、学校餐厅里都坐在彼此旁边,我们一起写家庭作业,也一起逃课。我们说班上讨人厌女生的坏话(“我们不是说闲话,但是……”),一起在健身房的跑步机上跑步,却又不知要跑向何方。我们一起化妆、一起购物,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聊天从不间断。我们笑的方式,就像电影里面那些女生一样:其中一人趴在另一人的床上,另一人则站在床垫上,穿着短到不能再短的睡衣,把梳子当成麦克风,哼唱一首好听的歌,或是模仿学校里某个书呆子蠢女孩讲话的样子。

我们一起狂歌纵舞,阿曼达很快就喝得烂醉了。醉酒总是有固定模式可循:咯咯笑,哈哈大笑,跳舞,摔倒,再笑一下,倒在沙发上,流出热泪,眼泪一路直下耳畔。呕吐之后,终于要回家了。这种情况下,总是由我来照顾她,而不是由她来照顾我。

我觉得跟阿曼达在一起很舒服,能够浑然忘我,抛下一切。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人生得意须尽欢”这句话,竟变得如此自然。还有,她惯用的“金发美女耍笨小技巧”,真是能把人逗得开怀大笑。如果有人问她,觉得天气怎么样,她会回答“我要穿人字拖”或“我要穿连体裤袜”。如果天气非常冷,她会说“这真的很适合滑雪后开派对”,然后会身穿发热紧身裤、雪地太空靴和兔毛衣领的羽绒外套到学校来。

人们很容易认为阿曼达非常肤浅。没错,她的确无法像正规报纸上那些专栏作家一样写文章赚外快。她觉得“弱势族群受到迫害很糟”“种族主义很糟”“贫穷真是糟透了”。她像个口吃者那样,把正面的评语都重复一次:非常非常好,超级超级棒,真是非常小小小(喔,最后这个好像还重复两次)。她对政治、性别平等或其他任何政治问题的看法,全部都建立在她所看过的那三期半的《监察最前线》(1)上(她还看到哭出来)。当她观看YouTube网站上一个关于全球最肥胖的男子三十年来首度走出自己家门的短片时,还说:“真恶心!我现在不想看,还是看新闻好。”

阿曼达最喜欢谈论的主题就是自己的焦虑。她会身体往前倾,小声地说厌食症和失眠症让她有多么难受(“真的特别特别难受”)。有一段时间,她一再说明自己“必须”避免绿色和数字“九”,她“必须”避免走在人行道的边缘。(“哎哟,这也不是我能选择的,我得这样做,不然我觉得自己会死,是真的真的会死。”)有时候,如果没有收到预期的反应,她还会拉高音量。有一次我们试着煎薄饼当下午茶时,她皮肤上弄出了一个烧伤疤痕,她假装这疤痕是别的意外弄出来的,而她“不愿意谈这件事情”。她想让别人觉得,这疤痕是她自*未遂留下的。我想说出真相,但她完全无动于衷。

但是不管怎么说,事情并不止于她说谎——这没那么简单。当然,她有时觉得人生真是难受。她觉得,担心错过公交车就是一种焦虑症。她只是在十分钟内吃了两百克的坚果巧克力,就认为自己有暴食症。

当然了,阿曼达被自己的妈妈、爸爸、诊疗师,甚至照顾她的爱马的管理员给宠坏了。不过,这和服装、配件倒没有关系,而是和其他方面有关。她对自己的父母、师长,甚至包括上帝在内的所有权威的态度,和对待豪华旅馆里柜台接线员这种服务人员的态度,是一模一样的。从鼻头粉刺、弄丢的耳环到急诊医疗,甚至永生,她都期望自己能获得帮助。上帝到底存不存在对她一点儿都不重要。但是,她必须帮助她患了癌症的表弟,因为表弟“超级超级可怜”,而且“特别特别可爱,即使他是个秃头男”。她觉得有问题的人很可怜,但如果别人不觉得她也很可怜,她就会受不了。

而且,她只顾自己。她花了很多时间悉心维护自己及腰的长发,比照顾自己病危垂死的外祖母还要用心得多。人们觉得她很和善,但是,她其实并不真的那么和善。她总会问你两次问题,比如,咖啡里要不要加牛奶?(“你真的确定?”)这会让你觉得自己很肥。她会说“我真想像你一样,轻轻松松,都不用在乎自己外表看起来怎么样”以及“嘿,你真的很上相呢”,还希望别人之后会跟她道谢。她完全不理解,别人会把这种话当成是羞辱。

当然了,她觉得“政治超级重要”,但对政治又没投入到会受感召,然后加入青年团、参加露营活动、一起穿短裤射飞镖的地步。她也从来不想把头发染黑,或对貂皮养殖场大发雷霆,甚至连读了一篇关于臭氧层破裂、珊瑚礁萎缩的报道的精力都没有。萨米尔的老爸曾经因为自己的理念被当局监禁,因此,所有老师都认为,萨米尔一定很积极参与政治。阿曼达则绝对不是这么一回事。

要是阿曼达体重超过“比如说,六十千克”,她就打算做减肥手术。对她来说,政治的含义,就是省议会应该帮她支付手术费。“考量到我们缴那么多税”,这“不过就是一项权利罢了”。还有,当她说“我们”时,这个代名词可不包括她的妈妈,因为她能从妈妈那边领到的零用钱,只有每次她在ICA超市用现金购物时找回的零钱。阿曼达会把这些钱存进银行,称它为“买鞋基金账户”,她对这个账户嗤之以鼻。她告诉我,她非常鄙视这个账户。她觉得自己的老妈很白痴。倒不是因为老妈会突然决定为全家在十一月初秋假期间,下手预订头等舱和豪华旅馆的迪拜假期,而是因为她必须偷偷把这些钱私藏起来,不经过妈妈同意,偷偷帮自己买一条新牛仔裤。

至于阿曼达如何和爸爸与他的钱合而为一,以及她对自己为国家总体经济的贡献有什么看法,她可是从来不提。

这一切发生的前几个月,我们在政治学概论课上和克利斯特进行讨论时,谈到切·格瓦拉。

“即使我对中东国家的国情不了解,”阿曼达说,“我还是觉得,虐*儿童真是恶心,不人道。”

教室里,萨米尔坐在她的斜后方。她等了好一会儿,萨米尔才意识到,她是在针对他。

“所以我完全理解你为什么恨美国人。”两人目光终于交会时,她这么说。

我已记不得克利斯特说了什么,只记得萨米尔盯着我看,直盯着我,而不是阿曼达。他觉得阿曼达不知道切·格瓦拉是谁是我的错。她连拉丁美洲、巴勒斯坦和以色列都分不清楚,而她还以为,萨米尔跟美国有不共戴天之仇。

当然,阿曼达对政治的投入就像迪士尼频道那样肤浅,有时我们实在很难苟同她真的非常非常有魅力。我们之间绝少聊政治,这个话题让我感到头痛。当阿曼达发现,别人察觉到她其实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讲什么的时候,她就会恼羞成怒。

然而有好多次,当我躺在她的地毯上,听着她“哦,我们现在身处一部绝妙的青少年电影,我们跳进顶篷拉下的车内,还不用先开门”那热情洋溢的歌声,就像听电梯里背景音乐那样专注时,我想到我们之间是如此不同,却又何其相似。阿曼达假装自己很投入,而我则假装不在乎。我们是如此擅长假装,以至于骗过了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

我会觉得她很蠢吗?案件初步调查中,发现了一条由阿曼达发给塞巴斯蒂安的短信。这是在他和她死前四天所发的短信。“别难过,”她如是写道,“这个春天,很快就会变成回忆了。”

检察官还没谈到阿曼达。她刻意把这部分保留到后段的高潮,现在她集中处理塞巴斯蒂安的事。

塞巴斯蒂安。塞巴斯蒂安。塞巴斯蒂安。她会用上数天数夜来讨论他,每个人都会谈到他。一直谈,不断地谈。在这整件事中,就数塞巴斯蒂安最有摇滚巨星的派头了。桑德让我看过媒体找到并公布的照片,塞巴斯蒂安那张黑白的班级照片,至少能登上全世界包括《滚石》在内的二十本杂志的封面或头版。不过,他还有其他照片。在这些照片中,他叼着香烟微笑着;他喝得烂醉,额头上满是汗珠;他站在小船的船艉处,我们驾船穿过动物园泉水运河,驶向羽毛列岛(2),我则斜坐在下方,探头向他张望。那次出游还有另一张照片,萨米尔坐在我旁边,视线远离我们望着别处。他的神情仿佛在说:是我们逼他一起去那里的。他待在我们附近,都快要晕船呕吐了。阿曼达坐在另一侧,贝齿雪白,长腿已经被晒成了古铜色,风势将她浓密的长发吹往正确方向。当然了,丹尼斯不在这些照片中。不过,塞巴斯蒂安喜欢在丹尼斯喝得烂醉时用手机拍他。这案子的初步调查,就查到塞巴斯蒂安手机里有几张丹尼斯的照片,我不知道媒体是怎么弄来这些照片的。事实上,也不乏两人同时入镜、喝得一样醉、一起发酒疯、高声鬼吼的照片。塞巴斯蒂安在每张照片里都帅得令人嫉妒,而丹尼斯看起来就只是丹尼斯。

检察官说,塞巴斯蒂安所有的行为,导致我们今天必须“齐聚一堂”,因此,她会继续深入谈到塞巴斯蒂安的行为,而不讲别的。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听得下去。不过,分心可是很危险的,因为声音就会在那时响起。

那是他们进入教室把我拉走时,塞巴斯蒂安的头颅摔在地板上的空洞声响,只要我一不专心,这声音就会钻回我的脑海,大声轰鸣。我将手指甲压进自己掌心,试图从那一幕中脱身,但是,这一点儿帮助都没有。我就是无法摆脱那一幕,我的大脑总会又将我拖进那间该死的教室。

我睡着时,有时会梦见这情景。那正好是在他们出现以前。他躺在我膝上,我使出全力,用手止住他的血。不管我怎么用力压,他仍血流如注。那就像试图止住根基松动的水管流出的水柱一样。你们可知道,血是会喷出来的?只凭双手根本压不住?每天晚上,一次又一次,我仍然可以感觉到,塞巴斯蒂安的双手逐渐变得冰冷。一切发生得很快。我也记得克利斯特断气时的情景,那听起来就像把苏打水灌入下水道一样。我本来不知道人是可以回想起别人皮肤的触感和声音的,但实际上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我一直都在这么做。

*

我努力避免和那些专程来到法庭只为了看我的人产生眼神接触。我走进去时,甚至没看老爸。但我经过时,老妈还是盯着我。她的眼神中有种让我感到陌生的东西:她朝我微笑,头晃到一边,嘴唇抽动着,仿佛想提醒我昨天她在电话里说了什么。那是一副“嘿,一切都会没事的”的微笑。但是,就在我把眼神转开前的那一秒,她颤抖了,轻轻地颤抖了。

就在这一切发生以前,老妈最艰巨的挑战,就是在饮食中完全排除碳水化合物。她的体重升降是如此迅速,人们还以为那就是她的职业。当她终于能控制饮食时,她可是非常引以为傲的。而现在,她出现在这里。初步调查报告提到了绝大部分事情。内容不只和那一天的事有关,它还牵扯到我们的舞会,塞巴斯蒂安做了什么,我又做了什么。它也和阿曼达有关,我老妈很爱阿曼达。而至少在一开始的时候,她也很爱塞巴斯蒂安,不过现在她已不愿再承认这一点了。

我很好奇,老妈是否相信“我的故事”,是否“选择”相信它。但她从没提到这一点,而我也没问。我怎么能问呢?自从九个月前的拘留侦讯以来,我就没再见过老爸和老妈了,即使我们通过电话,那感觉还是相当陌生。

这真怪啊,不是吗?我和爸妈齐聚一堂,竟然已经是九个月以前的事了。即便那时,我们也没有真的见到面,我只是透过那教室般大小的侦讯室和访客区之间的玻璃窗看见他们。他们在旁听席上坐了整整一刻钟之久法官才说明,侦讯过程必须秘密进行,包括老爸和老妈在内的所有人都必须被请出去。

我在侦讯时哭个不停。我们一进去,我就开始哭了。我感觉自己就像一只被强迫灌食的鹅那样不舒服。老爸和老妈看起来惊恐得不得了。

侦讯时,妈妈穿着一件我先前没见过的短上衣。那天,一切都尚未明朗时,我很好奇在她知道实情以前,她会以怎样的衣着出现。你们或许认为,她会打扮成一个完全知道一切只是个大错误、自己女儿一点儿错也没有的母亲,但我觉得她其实是打扮成一个一切都做得很对、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能责怪她的母亲。

侦讯是在我进入看守所后第三天进行的,我只希望自己不要哭得太凶。我真想把窗玻璃全砸碎,这样才能问妈妈一些无关痛痒的琐事。

我想问她,那天我去找塞巴斯蒂安以后,她有没有把我的床铺弄整齐?谭雅星期五不上班,警察来的时候,床是否依然整齐?在那之后呢?发生了什么事?谭雅有打扫过吗?还是老爸老妈就像那些孩子夭折了就让孩子房间原封不动保持三十年的父母一样,禁止她进入我的房间?

我希望老爸老妈这样做,我希望他们这样告诉我:我那天离家以后,一切一如往常,警察到家后也没翻什么东西。人生,我的人生,之前的生活都被冰封起来保存,包覆在一层层木乃伊专用的绷带里。如果我能平安度过这一切,再度回到家,我希望能认得出自己。

不过,他们当然无法这么说。妈妈有没有把床铺弄整齐或许也不重要了。我已经知道警察做过居家搜索,当他们第一次对我进行问话时,爸妈就这么说了。他们也提到,警察扣押了我的计算机,以及我交给医院的手机(我还得交出我登录过的每一个网络论坛、应用程序、网站的密码)。当我问到他们还拿走什么时,得到的回答是“大部分的东西,包括iPod、纸张,还有书籍、床单、你舞会上穿的衣服”。“什么衣服?”我真的这么问了,而爸妈也回答了,好像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一点儿都不奇怪。“你的洋装、胸罩、内裤。”

他们连我那条脏破的小内裤都拿走了!为什么?我真想把玻璃窗砸个稀烂,要求老妈给我一个解释,因为我不想问桑德这件事。“妈,他们干吗拿走我的内裤?”这就是我想问她的。怒火中烧时,我不想和桑德讲话。

老爸和老妈又是怎么处理那些被警察留下的东西的?这,我也想知道。我很好奇,谭雅是否已将我其他衣物上的气味全都洗掉。我一直觉得,她喜欢悬挂已洗好的衣物。把衣服褶皱理平,将针线缝合处拉直,上下颠倒地悬挂毛衣,让衣袖无助地向下垂挂,呈现全然放弃的鬼样子。袜子则是成双以晒衣夹固定,方便之后将其分类。

我想知道,爸妈是否就让谭雅将我留下的一切清理干净,还是妈妈会在早上瞧着那把我总是忘记收好的奶油餐刀,才猛然想到:她刚刚还在这里,现在却消失了。

“妈妈,”我真想直接高声尖叫,“现在是什么情况,发生什么事了?”

但是,这中间隔了一道玻璃窗。在法官将所有旁听者都请出去以前,我根本来不及问。我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反而就这样被拘留起来。

远在这一切发生的很久以前,我曾问过妈妈一次:为什么她从不问我重要的事情。“你希望我问什么?”她反问。她连猜都不想猜。

今天,她和老爸被允许留下,甚至还有保留席可坐(我猜是最前排离我最近的“最佳”座位——即使我们之间相隔了好几米)。老妈变胖了。她仍然打扮成一个什么错也没犯的母亲,但是谁知道呢?也许她一直靠暴饮暴食来自我安慰,大口吞下混合了奶油、奶酪和番茄酱的油腻意大利通心粉,猛吃碳水化合物。考虑到我*好事,她有理由犯错——包括让体重上升。大家都能理解。反正不管她是胖是瘦,他们还是轻视她。

老妈紧张时,脖子表面就会出现褐斑,只要她试着说明自己的意思,就会变得紧张。这时想要专心听她说什么简直不可能,大家只会直盯着她颈部的褐斑。也许这就是妈妈绝少描述自己想法的原因。这太危险了。她会一直追问老爸的想法。要是老爸心情好,就会跟她分享,这样才不会一整晚都听老妈叨念:“我们彼此不再交谈了。”

我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她一方面担心别人不太愿意和她多讲话,另一方面却又从不敢问别人的感受。不过,我从未因为她搞不清楚状况而憎恨她,我只憎恨她不想了解更多,而我最恨的,就是她告诉我我有怎样的感受。

“我知道你很担心。”“我知道,你真的很害怕。”“我能了解这种感觉。”

我妈真是个白痴。“我真希望自己能代替玛雅。”她说过这种话吗?不管说没说,都不是对我说的。

(1) 《监察最前线》(Uppdrag Granskning),由瑞典国家电视台SVT斥资拍摄的新闻性社论节目。

(2) 羽毛列岛(Feather Islands),瑞典语称Fj?derholmarna,是瑞典接近斯德哥尔摩市中心,隶属利丁厄(Liding?)自治市的小型列岛。

开庭首周:星期一

4

总检察官丽娜·派森说了又说,老天爷,不知道她还要说多久。她还带了两名参与调查的警员。原告的律师们就坐在他们旁边,为了申请损害赔偿而在场。他们面前的桌上也堆了一大摞文件夹,活像一座小图书馆。室内有两个大屏幕,一个在我后方的墙面上,另一个则在他们后面。目前那里只见一排文献与档案,一切感觉混乱不堪,像一堂准备不周到的社会科学课。

阿曼达的父母不能和检察官坐同一桌,其他家属也不行。我想,他们只能坐在旁听席,或是在隔壁房间观看第三个大屏幕,了解审讯的最新动态。也许,他们只是不想和我共处一室。

桑德说过,检察官有“义务”说明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她认定我做了什么,以及为什么要申请最高处分。

桑德曾经对我说:“考虑到你的年龄,你被判的刑期不会超过十年。”根据法律,不能对未满二十一岁的人判处无期徒刑。不过,如果我被判刑十四年,出狱时也三十二岁了。煎饼圆脸男也提过那些写信、打电话给他和桑德的人。(我从他的声音就能听出,圆脸男非常自豪,因为不只桑德收到了恐吓信,他也收到了。)他甚至还谈到那些半夜潜入我们家庭院,在大门上泼粪的人。老爸和老妈只能在上班前用高压水管将粪便冲刷掉。圆脸男是趁桑德不在场时聊到这些的。

我知道那些纳税人,也就是负担检察官薪水的人,除彼得·桑德也许还有我的爸妈以外,他们都觉得十年、十四年有期徒刑是不够的。他们认为,就连无期徒刑也不够。他们并不以毁掉我的人生为满足。他们要我死。

桑德说过今天不会有太大的进展,不过当检察官读出遇害者的姓名时,我听见有人哭了起来。

我可没料想到这一点。总检察官丽娜·派森还没来得及念完这些姓名,法庭里就噪声大作,有人号叫起来。是阿曼达的妈妈吗?不会吧,她的声音不是这样的。也许,他们把丹尼斯的妈妈或祖母找来了,用飞机载来这里,好坐在这间刷白的房间里,就像诺贝尔奖音乐会上的皇后拉蒂法(1)一样。

那哭声听起来非常专业,就像有个头上缠绕黑头巾、双手伸向空中凝望天际、整个身子挡住电视摄像机镜头的疯子,在某人上校车时引爆自*炸弹,把自己和五十个儿童炸飞时的厉声尖叫。这里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场吗?她能通过安检吗?

有件事情倒是可以确定,就是在下一个暂停休息时间,这些新闻记者就会拿这哭声大做文章了。他们会加以报道,写上“现场直击”并在Twitter(2)上狂发文,在一百四十个字以内描述所见所闻。我以前那些“同窗好友”会回复这些推文,也许还会加个“哭哭”的表情,表示他们感同身受。我很纳闷,他们之中究竟有多少人一路跟到这儿来,排上几个小时的队,好抢到个位子,“保存”这件并没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的“回忆”。

我可不想听这个,但又不能离席,所以只能把手掌按压在桌上。检察官滔滔不绝,说了又说。我希望她能收尾,但她提了一下关于阿曼达的事,关于萨米尔、丹尼斯、克利斯特、塞巴斯蒂安和塞巴斯蒂安的爸爸的其他事。首席法官看起来很紧张,他随意拨弄着面前桌上的木槌,怒视其中一名警卫。

检察官无视哭声继续说着。她在屏幕上点出学校的团体照,观众中传出的人类号叫声慢慢消逝,转成某种别的声音,想必警卫已经叫她闭嘴。我的喉咙感到一阵烧灼,不得不用一只手掌盖住双唇,才能控制住自己不跟着发出声音来。检察官真该学习怎样更简洁好记地表达自己,她讲的每个句子都不够短,无法被放进Twitter文里;即使这已经是她认为我该受什么处罚的“总结”了。这场审判预计进行三周,桑德提到这件事时,我还想说怎么可能这么久。然而,考虑到连总结都可以这么长篇累牍,时间其实很紧迫。

我仍然没转身,反而低头望着椅子。我心想,记者八成也会报道这一点。他们会报道,我听着死伤者的名单,听着哭声(那该死的哭声!),却全然无动于衷。他们喜欢做如是想:我冷若冰霜,泯灭人性。

对我的辩护律师们来说,我整个人就是个大问题——不只是煎饼圆脸男觉得我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而已。我个子太高,太强壮,胸部太大,头发也太长。健康的牙齿,昂贵的牛仔裤。总之,不像个孩子。

我今天没戴手表,也没戴任何首饰珠宝,反正那都是多余的。离开看守所以后,我的身份标志就像在阿尔卑斯山区待上一星期后双眼旁的晒痕一样明显。那个检察官到底讲完了没有?我想休息换衣服,得把这件该死的紧身上衣换掉才行。桑德说过,他至少每两个小时会要求一次暂停。现在总该是时候了吧。我要赶快冲进我们四个人的专属房间,菲迪南也许还会问我要不要来杯咖啡。又是咖啡。我已经成年了才能坐在这里,而每个成年人都喝咖啡。当然,除煎饼圆脸男以外,他是我见过的所有超过十五岁的人当中,唯一还喝热巧克力的,他连看守所会议室自动贩卖机里的热巧克力都喝。他用红色双唇啧啧喝着,还把食指伸到杯底抠挖残留的糖块。我得出去,我得离开这里。

我把肩膀往下压,感觉好像肋部有剧痛。我想起在家的最后一顿早餐。管他的,想什么都好,只要不用听检察官讲话就好。我一如往常走进厨房,老爸老妈都在那里,爸爸在读报纸,妈妈正站着大口喝她赖以为生的绿色泥浆状液体。她把甘蓝菜、菠菜、青苹果、牛油果全放一起,用一台贵达九千克朗的特制原汁搅拌机榨成汁。在她开始喝这种果菜汁以前,她喝的是一家美国网络健康饮食店生产的特制茶。她每天早上喝,还搭配一个用四个蛋白煎成的蛋卷。一星期下来,冰箱里多了二十八个硬掉的蛋黄,谭雅每周都得把这些坏掉的蛋黄扔掉。

“我真的不能吃蛋黄。”老妈总笑着对谭雅这么说,好像这是她和谭雅的小默契,“不过谭雅,你或许想吃这些蛋黄?”

每次和谭雅说话,妈妈都会用同一种缓慢的声调,像是对着一个顽固的小孩。然而对我妹妹莲娜或其他小孩,她从不这么说话。她对子女说话是一种音调,对管家又是另一种。就连一场规模不大的小屠*也改变不了这件事,正所谓始终如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这,就是我妈。

她喜欢假装和谭雅是好搭档,类似同事的关系。这也是为什么她总是问谭雅要不要吃点什么。我从没见过谭雅吃东西,除半杯水以外,我也没见过她喝别的东西,那次,她靠在水槽边站着,一口将水灌入。还有上厕所,我也从没见过谭雅上厕所,也许她在我们家的花圃里拉屎,在我老妈的青绿色果菜汁里撒尿?或者,她会憋到回家才解决这些问题。我始终很好奇,老妈到底觉得谭雅该怎么处理这些坏掉的蛋黄?该像洛奇(3)在重要的拳击赛前吃补品那样,把它们一口全吞下,还是带回家,给家里那些蓬头垢面的小鬼做成蛋酒?我们从没见过谭雅的子女,但出于和问候乞丐相同的理由,老妈还是把他们的名字记住了。“伊莲娜最近好吗?莎莎在学校适应得不错吧?”

最后一天的早餐桌上,摆着鲜榨的果汁(一如往常是柳橙汁)、奶油、奶酪、切片的西红柿和黄瓜。空气里有咖啡和炒蛋的味道——我没看到炒蛋,但我觉得是炒蛋。那顿早餐看起来活像献祭仪式。拔掉的收音机插头软趴趴地摆在砧板旁边,仿佛某个被切断的身体部位。这意味着:我们必须谈谈。他们想和我认真长谈。有人打电话告诉他们吗?是警察吗?有人打电话报警吗?我才不想谈。我拒绝了。老妈望着我,什么话都没说。我别开眼神,一个字都不回。这时我的电话响了,是塞巴斯蒂安。

我答应过,我们要开车一起去学校。“你得这么做。”他很坚持。我从一开始就不想,那时仍然不想,但我也不想待在家里。在我胡乱套上鞋子、抓起钥匙以前,竟然还来得及想到:谁来把这些全吃掉?它们还摆在玄关桌上。谭雅会把食物封上保鲜膜,收进冰箱吗?不过谭雅周五不上班。而在她回来上班以前,警察早就在我们家里搜查过一轮了。

“我赶不及了!”我对老爸老妈尖叫,“我们今天晚上再谈。”我一点儿都不想再和他们讲话。他们懂什么?一切都太迟了。

总检察官丽娜·派森说了又说,而我还没转过头看看观众们。我可不想看到阿曼达的妈妈,或其他希望我被关一辈子、最好被判死刑的人。他们希望我至少被监禁起来,然后牢房钥匙就可以丢了。对于桑德有关证据、事发过程、因果关系、动机与其他一切的论述,他们有什么理由感到丝毫兴趣呢?嗯,连我都不感兴趣。

我也不想看见那些新闻记者。我知道他们的打算。他们想说明我的情况,说我是怎样的一个人,成长过程这样,父母那样,我“心情不好”“喝了太多酒”“抽大麻”,听了太多“坏音乐”,交了坏朋友,我“不是个普通女孩”。我确信其中部分属实,其他部分则无法理解。

他们并不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想把我塞进一个框框里,越小越好,如此就更容易拒绝承认我的存在。他们希望说服自己:我们没有任何共同点。这样一来,他们就能够高枕无忧,就能相信,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永远、永远、永远不会发生在他们身上。

总检察官丽娜·派森(她第一次旁听警方对我的一次讯问时,还说“请叫我丽娜”)戴着俗气的耳环(真品钻饰售出时,还得要有简直像免费附赠的武装保安在场),留着不平整的刘海儿,眉毛像用圆珠笔画的。她滔滔不绝,说了又说。我的脑海开始嗡嗡作响,再次用手擦嘴。我的腋下感觉黏黏的,不知道别人是否看得出那里的汗渍。派森在紧张地选一份文件。对她来说,协调这些动作展示那些该死的照片,仿佛是一项超凡的练习。现在,她在一张照片上前后拉动一个小点,指出要展示给所有人看的部分。

桑德可没说过现在就要展示照片。这只是开场而已,检察官就已经在放照片了。这个“开场”还要多久,到底有完没完哪?我得离开这里。我看着桑德,他却没回望我。现在她正放映一张学校地图,宛如迷宫的走廊、教室、最近的紧急逃生门、大礼堂。地图上没有显示学校走廊的天花板究竟有多高,也显示不出即使是五月底阳光灿烂的早晨,里面究竟可以有多暗。

塞巴斯蒂安的某个提袋就在我的置物柜里被找到了,她指着示意图上置物柜的位置,再指着教室最后面那一排通往运动场的门。那天,这些门是上锁的。我猜这是为了说明警方为什么没走这条路(媒体针对这一点批评警方);不过,其实走哪条路几乎没区别。当他们通知警方时,一切早就结束了。她指着那扇向外通往走廊的门,它只是关上并没锁上,但直到一切都已太迟时,才有人将它打开。除了警察以外,是否有人能够协助?怎么协助?如果有人能帮忙,那又会是谁?她更换图片,摆上教室平面图。我垂下双眼。她讲多久了?感觉已经好几个小时了。

这位“叫我丽娜”讲得还真彻底。我读过初步调查报告书(至少是绝大部分的内容),而她是在解剖我。“叫我丽娜”把我大卸八块,嚼碎我的肉,掏出我的五脏六腑,还嗅闻我内脏的味道。“叫我丽娜”每个星期都针对我召开记者会,有时甚至一天连开好几场,一连数月。她连我该死的内裤都分析了。

“叫我丽娜”——这个死丑八怪丽娜·派森很确信,她对我了如指掌。从她的声音就听得出来。每个字都像是闪闪发光的宝石,她把它们一个一个拿出来,对着光仔细琢磨。她心满意足,非常确信她对我的一切,包括我是谁、我做了什么以及为什么,都知之甚详。她没指着我,但那只是因为她不需要这样做罢了。各位,瞧瞧玛丽亚·诺贝里:凶手,怪物!她就坐在这里!

大家已经在看着我了。

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上,检察官注明了她认定的我的罪行和应该被处的刑罚。申请书共计十一页,描述相当详尽。此外还有附件,都是关于受害者的详情:他们是谁、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我又做了什么、我开枪打了哪些人、塞巴斯蒂安又开枪打了哪些人,以及为什么一切全是我的错。申请书还包括照片与法律报告书,以及和那些声称认识我、知道事情来龙去脉能够对此加以说明的人所进行的谈话内容。总检察官丽娜·派森说了好长一个故事,从头到尾一气呵成。即使大家还没听见故事本身,但他们都相信这是真的。

我很纳闷妈妈说“一切都会没事”时,她到底是什么意思。

(1) 皇后拉蒂法(Queen Latifah),美国黑人女艺人,活跃于音乐、电影与电视演出,曾获金球奖和格莱美奖等多个奖项。

(2) Twitter:一个社交平台。

(3) 洛奇(Rocky),一九七六年由西尔维斯特·史泰龙编剧兼主演的电影《洛奇》的主人公,是费城一名落魄潦倒的拳击手。

开庭首周:星期一

5

总检察官丽娜·派森终究还是说完了。然后,轮到受害者的律师们说话。我被索赔,不过金额并不高。这些律师只有一人讲话超过了两分钟。他们全部说完以后,桑德终于问道:是否要暂停,休息一下。对此,首席法官看起来比我还要解脱。我们向外走去。我在中间,菲迪南和煎饼圆脸男在我两侧,桑德在前面带头。

我们来到法院分配给我们的房间,关上门。门外面还用胶带贴着一张写着“被告”的纸片。他们到底想要“告诉”我什么信息?说明什么?法院是让真相水落石出的地方,却难以直接说出事情的原貌,不敢用正确名称来称呼这些事情,真是诡异。

“你要不要来点儿什么?”菲迪南问道。我没搭腔,等着她继续说下去。“咖啡好吗?”

我摇了摇头。我想要白色百合。如果我大声这么说了,菲迪南可能会晕倒,因为她没什么幽默感,也不认为我是喜欢白色百合花的那种人,所以,我什么也没说。

在整个休息期间,桑德始终站着,他也没说什么。我们房间里就有附设的厕所,它通常不开放使用,但我想那就是我们可以待在这里的原因:不必和其他人共享厕所。或者,其他人不必和我共享厕所。我们轮流使用洗手间,轮到我时,马桶座圈已经变得暖热。

一片沉静,没有人喝咖啡。菲迪南拿起一瓶水啜饮。至此,审讯已经持续了两小时以上,检察官的总结耗了一小时又四十七分钟。

十二分钟后,我们回到法庭。煎饼圆脸男重重甩上门,震飞了门上的纸片。菲迪南又把纸片贴好。我忘记要求换衣服了。

我们再次坐定,桑德正准备开口说话时,我听见老爸清了清喉咙。我必须努力克制自己转头望向他,于是,我专心听桑德说话。我和桑德并肩而坐,他还塞给我笔记本和笔,要我把所有我觉得奇怪,或是想问他的问题全都写下来。

“你觉得这些正确,”他一再强调,我都忘了他讲过几次,“是很重要的。”

我喜欢桑德,不过,有时我搞不懂他是什么意思,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了解含义,但很少理解背后的用意。

你觉得这些正确。他或许是指,我觉得满意?我不得不问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我其实大可不必管这么多,因为他千叮万嘱,他在“提出我的陈词”时,如果他说了“和我对事情发生经过看法有出入”的东西,我就得“指出来”。

后来他不说了,我想他也察觉到自己的话听起来有多白痴。他看了我一会儿才说:“如果我说了什么让你觉得生气、害怕、恼火或其他类似感觉的东西,你得告诉我。不过在我讲话的时候,你不能直接说出来,不要让检察官和法官听见。把它写下来,我们之后再谈。”

还有一点是我弄不太懂的,就是他说在开庭审讯期间,想谈到(“提出”)的事情。这让我觉得困扰,显然他在我不在场的时候讨论过我,曾和煎饼圆脸男、菲迪南以及其他所有同事“拟定策略”。他们那些同事都长得很像,我根本分不清谁是谁。他们坐在律师事务所办公室的长桌前,讨论“策略”。我猜想,他们也就是在那时候把外卖的中国菜餐盒拨来弄去的。

“玛丽亚·诺贝里承认部分关于罪行的描述,但否认罪行。”桑德说着。我心想,会不会有人认为这意味着我是无辜的,或者有人被说服我其实没犯错。我也纳闷儿,该在纸上做什么笔记才能让桑德的说明更加清楚。

桑德说我必须信任他,因为他对我也是完全“开诚布公”的。我还有别的选择吗?我仍然不知道,这一切要怎样才说得通,才正确。

桑德有一整组不同的眼神,他会针对不同的对象调整这些眼神。他会用专注但感到无趣的眼神直视说话者,看起来他对什么都不惊讶,对方想说的话他全都料到了。警方讯问我的时候,他就用这种眼神看着他们。我喜欢想象新闻记者提出他无权回答的问题(“强制缄默”)时,他就这样瞧着记者。此刻,他就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法官和检察官,礼貌地表示厌倦。

而他望向煎饼圆脸男的眼神就更糟了。当圆脸男说出“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或“瞎猫碰上死耗子”这种话时,桑德就会露出“你觉得这样很好玩吗?烦死了”的表情。这种时候,大家只能祈求他别再怒目而视了。相较于此,他咂舌或随便说些什么,都算很好了。

绝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看过桑德非常失望、期望落空却别无选择必须忍受的眼神。有时候,菲迪南会被他投以相反(几乎意味着很满意)的眼神。显然他对于她不笨感到很惊讶,因此这种眼神也很接近羞辱。桑德没注意到菲迪南看他时的眼神,或者说,他根本不在乎。

不过,我喜欢彼得·桑德看着我的方式。他不希望我对他说的笑话发笑、问他在做什么或他对事情的看法。桑德从来不偷瞄我的胸部。他只对我说了什么感兴趣,然后致力完成任务。仅止于此。

我不需要担心他会觉得听我描述很麻烦,也不用担心会伤害他,或是我可能会让他有什么感觉。他以对成人或值得被当作成人的人的方式看待我。我猜想,这就是桑德对待自己当事人的眼神,也是他成为名人的原因之一。

我对桑德很“满意”。

要是我问起选他的原因,老爸会说因为他“公认是最好的”。聘用桑德很贵吗?想必比我能想象的还贵,但老爸永远不谈这个。因为“大家都不谈这个”,而老爸也明确遵守,哪些事大家会做、哪些不会做。

这不止是老妈靠家庭庇荫、老爸则是暴发户那样简单。他们都认为自己是上流人士,但其实并非如此。不过无论如何,妈妈确实是在富裕的环境下成长的。外祖父凭借一种用于膝关节手术的仪器赚了许多钱。当他还在攻读医学学位,整个医药产业还没意识到他的发明不仅新奇还很实用时,他就靠这仪器获得了专利权。一两年内它就变成了“必需品”(套句老妈爱说的话)。在“全世界”,“大家”都使用它(还是老妈的话)。外祖父就靠这个新发明,变得“富得流油”(妈妈绝对不这么说,倒是外祖父可能常说这句话)。

外祖父与金钱的关系,就像他和天气的关系一样,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想想,这该是多大的福气,人生无憾了。也许外祖父的这种态度,使老妈在金钱上变得附庸风雅,意思就是,她认为让大家觉得她比实际上有钱最重要。老妈努力借由假装对金钱不屑一顾来做到这一点。

老妈常说,我们家里那些古董都是跟着她的“家族”传下来的。比方说,她不知道厨房里的钟究竟是好看还是又丑又怪。当有人谈到那个钟,或只是不巧朝它投去一眼时,她便从鼻孔里喷出笑声。讲到“家族”两个字时,她还会翻白眼,好像是被迫和这些遗物共处,如此她那些已经作古的老祖宗才能安眠于九泉之下。

她从来没提过那些作为*抵押资产,被外祖父从布考威斯基拍卖行收回后,厌倦了而扔在我们家的家具。这倒不是有意骗人,反正也没人相信妈妈是自己假装成的那个人。但是她仍然继续假装,而大部分人还是很客气的,不会戳破她演的戏。

老爸则完全属于暴发户类型,而他所拥有的钱并不足以支撑他想要的身份。他在高中最后一年就读于乌普萨拉市区外的一所寄宿学校。而他那一本正经、超级无趣、出身于中产阶级的双亲,则在北非一项第三国家农业发展项目中工作。他以为自己在寄宿学校学到了融入环境的技巧,认为自己知道该怎么做上流社会的人才会把自己当成他们的一分子。不过,他可是大错特错了。

老爸现在想必相当害怕,他的真实面貌即将摊在众人眼前。报纸上称他是“投资经纪人”,也许这个名号能唬住一些人,还真说不准呢。不过,所有有点儿分量的人都知道,“经纪人”这一行顶多能干到三十五岁,之后,你就得用自己的资本来打拼了,不然就会像乳房低垂和静脉曲张的女侍一样,困窘不已。我有一次听老爸说:“我是顾问,负责提供建议。”他边说边歪嘴一笑,隐约在说:这太复杂了,很难进一步解释。他名片上印的头衔是“资产管理人”,这几个字的意思当然不是“投资经纪人”,不过也差不多。

我总是听到人们说我像老爸。只要我气急败坏时,老妈就这样对我说;当我领到成绩单时,老爸也这样告诉我。不过,此刻法庭内的一切都指出,从今以后,老爸只能以“*人犯玛雅的老爸——投资经纪人”的名号自居了。嗯,恭喜。

我很好奇,老妈到底最害怕什么,是我接下来可能的遭遇,还是已经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其实我压根儿不在乎,只是不想莲娜担惊受怕。一想到莲娜会有多么害怕,就像想到那间教室一样糟糕。

以前我难以入睡时,常会把莲娜抱到我的床上。有她在身旁,我总会舒服得多,甚至直到最后那几个星期也是如此。睡觉时的微汗让她的头发卷贴在颈上,即使会脏,闻起来还是那么香。我会假装是她做了噩梦跑来找我。有时我对她说:“你做了噩梦,记得梦到什么了吗?”这时她就会望着我,先是困惑,然后描述噩梦。常常是些详尽、极度无趣又不连贯的梦境,有时出现妈妈的身影和我们家的屋子,有时会出现新玩具、蝴蝶结,也许还有一两条狗。莲娜最想要的就是一条小狗。我希望爸妈已经帮她买了一条,让它睡在她的床上。不过,我最希望的还是她睡在我的床上,这样她会更安心。

我试着去想,莲娜应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不需要待在这里,也就与这一切无关。但是,这么做的效果并不好,因为我无法假装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比较不害怕。我知道那是什么感觉,那样反而更可怕。

“玛雅否认针对她的指控。她并没有以足以导致法律责任的方式参与。她对塞巴斯蒂安·法格曼的计划并不知情,也并无他人告知她这些计划。她并未教唆或犯下足以导致法律责任的过失行为。她缺乏任何形式的意图,包括过失致死意图。玛雅承认,她在罪行说明书上注明的地点扣动了上面所注明的武器,但那属于自我防卫,因此不应判处她有罪。”

导致、教唆、过失致死意图……这些字眼在我的脑海嘎嘎作响。桑德用这种方式说话的时候,我怕得要命,因为听起来很像在找借口,好像我们使用法律词汇和怪异字眼,只是为了避免谈到真相。无论如何,就是不能谈真相。我想说话,不管会带来什么后果。最糟糕的已经发生过了。我怀疑,桑德是否准备跟检察官一样来个长篇大论。不过他似乎快说完了,而现在才过了十一分钟。我不知道这样是好是坏,但我还是感到害怕。人们难道不会觉得他这么简短,是因为无话可说吗?我用手压着笔记本,圆珠笔笔尖抵住纸张,但我什么都没写。三分钟后,桑德就说完了。

事实上,从我关上我们教室的门到最后一枪发射,前后还不到三分钟。这一切发生后,警察花了十九分钟才赶来,冲进教室。

他们开门的时候,到底有多少人从那儿冲进来?救护人员、警察,是的,一票的警察。穿着靴子,戴着面罩,手持重型武器。其中一个踩住我的手臂,还有一个踢了我的手。有人在地上拖行我,把枪从我手中拽开。到处都是噪声。来了一大堆人,真烦。他们尖叫了吗?我想尖叫了吧。不过我不记得我是否说了什么。在挪动我以前,他们先把塞巴斯蒂安拉开了。他们先把他拽开,一秒钟后才抢走武器。我还纳闷为什么呢。

他们把我放在担架上,有人在我身上罩了一条毯子。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他们抬出去的第一个人。我不这么觉得。

一分钟,也许一分半钟,枪击就持续了这么长时间。初步调查报告书中有写,我不需要特别记住这一点。然而,我还是对时间的计算感到困惑。有时我回想起来,觉得这一切十秒钟就结束了。有时,我又觉得自己在里面待了数年之久。就像《纳尼亚传奇》一样,他们开错了衣柜的门,和白女巫战争了几年之后回到原地时,竟只过了不到一分钟。

从我关上教室的门到它再度被打开,共经过了十九分钟。显然这与实情相符。如此充裕的时间足以让一切结束。不过,这当然也和怎么样才算“开始”有关。我说的不只是枪击,而是这整件事情。警方和检察官说:我和塞巴斯蒂安早有预谋,我们的孤立、愤怒一路发展下来,不过导火线还是前一天晚上的舞会上那最后一次争吵。那些聚在法庭外面互相扔鹅卵石的人不仅痛恨我,还有我所代表的一切。想必他们会说,这一切都是从资本主义、皇室或是执政联盟开始的,或是从我们抛弃北欧神话信仰开始的,或是其他连逻辑都兜不拢的理由开始的。

只有我知道。我知道,一切是从塞巴斯蒂安开始,也在他身上结束。

我人生最初的记忆之一(不止于对塞巴斯蒂安的记忆),就是看见塞巴斯蒂安坐在树上。我和妈妈在从托儿所回家的路上,经过了法格曼家。塞巴斯蒂安才五岁,但大家都很喜欢他。他留着波浪状的半长发,在前额卷成刘海儿。他会提出严肃、令人无言以对的问题,看上去漫不经心,实则机敏非常。所有男生都想跟他玩,所有女生都在背后谈论他,就连我们托儿所的老师都会用嫉妒的眼光,怒视着可以在出门前帮他扣上夹克纽扣、系好围巾、从烘衣柜里掏出一双好雨靴的人。塞巴斯蒂安还会指着他那天最中意、看得最顺眼的老师,说:“安奈丽,来帮我。蕾拉,帮我把袜子脱掉。”

塞巴斯蒂安从树上高声喊我。最重要也最关键的是,我记得自己竟然无力回应。老妈一定说了些什么,关于庭院、房子以及他是谁家的儿子。(她兴奋地对我耳语:嘿,那不是塞巴斯蒂安·法格曼吗?你们在托儿所同班啊?好像她还不知情,却又想展现出完全了解情况的样子。)不过我记得,听见他喊我的名字时,我全身感到一阵触电般的颤抖。

“玛雅。”他语气坚定,不是在和我打招呼。我没有回应,想必妈妈有回应。“嘿,塞巴斯蒂安!”她可能还说了类似“小心,不要从树上掉下来!”的话。我则将手抽了回来。我不要她插手。这跟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她千万别来捣乱。

才过了一星期,我们在游戏间玩的时候,就亲了彼此脸颊。有时我会想到这一点,我们从来没有玩耍(连在托儿所里都没有),只是彼此亲热爱抚。他和男生在一起,就玩男生玩的游戏:踢球,彼此传球,也许还会盖些东西,用积木堆成塔,再拆掉。但他和我的关系始终非常肉体。他会抱住我、抚摸我,嗅着我的头发,触碰我手臂的内侧,将毛毯拉到我们身上,彼此身体依偎着,吸着我的鼻息。由于暖热与缺氧,我感到头晕目眩。就连在托儿所,他也很难和女生玩一般的游戏。当年五岁的塞巴斯蒂安“接管”了我。这持续了一到两个星期,然后,我必须等上整整十三年,他才再度发现我。

在这之间,这么多年以来,他和别人玩耍,和别人在一起,还高出我一个年级。我知道他是谁,但他却不记得我。我想念当时在一起的情景吗?嗯,那是当然的。

“你不能决定他们要怎么看待塞巴斯蒂安。”桑德一而再再而三地对我耳提面命,我都听到不想再听了,“别人会怎样记住他,不关你的事。我们要集中在你身上。我们必须确保这场审判,就是针对你所能负责的问题。就这样,没别的了。”

我所能负责的问题。好像和塞巴斯蒂安做过的事情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好像还真能把这两者切割得干干净净的。检察官当真不这样想。这位“叫我丽娜”检察官认为,两者是一体的。也许我该在笔记本上写下:我觉得她是对的。

开庭首周:星期一

6

苏丝从看守所来到这里。今天的流程结束时,她就在停车场等着我。她身穿某种制服,对着我微笑,嘴咧得比平常还大,牙齿洁白到看起来反而像浅蓝色。那些牙齿在她被晒成古铜色的脸颊上显得很不搭调,好像伺机准备从脸上逃走。苏丝问我今天情况怎么样,我没有回答,只是走进车内,合上眼皮。

我获准带走笔记本,我还将它抓在手上。我一个字都没写,只是随笔涂鸦,一堆彼此交叠、相切、覆盖的圆圈圈,有大有小,不断地转转转。

苏丝坐进后座,就坐在我身边。我感觉她一直从侧面望着我,却一语未发。她就让我静静待着。

情况怎么样了?

桑德讲到教室的时候,我听得不那么仔细,但我还是注意到,他开始讲到我——“玛雅”。每次讲到任何一个涉案人时,他都确保连名带姓,但提到我时,他就只称我“玛雅”。只有“玛雅”,不加姓氏——始终如此,即使那只是昵称,我的全名是玛丽亚·诺贝里。“玛丽亚”可以是政客、作家、医生或*人犯。不过,玛雅倒是很可爱,一点儿都不伤人,她可是一只小白猫,是无尾猫彼得(1)的女友。检察官称我“被告”,偶尔称我“玛丽亚·诺贝里”,就是不称我“玛雅”。而在旁听我的讯问时,她可是一直称我“玛雅”。

“重点在于,”桑德说明道(在桑德的世界里,“重点”可真多啊),“院方必须好好认识玛雅。”

我不知道,桑德的构想能不能达到我们(包括桑德自己在内)所预期的效果。但是在他简单的陈词中,他还是借由法律界的行话提到了我老爸、老妈,还有学校;提到成人的世界如何背弃了我;提到自从塞巴斯蒂安进入我的生命以后,我就遭遇困境;提到我陷在泥淖中,无法自拔,这件事发生的时候,我才“刚满”十八岁。

桑德说,我虽“相当聪慧”,但是“还不太成熟,很脆弱,容易被操控”。桑德对我做过智力测验,让我和两个心理医生谈过话。他手上有一堆报告书,说明我是谁,为什么会做出这些事,以及为什么没做根据检察官的说法应该做的其他事情。

车子开上高速公路时,苏丝握住我的手,我则靠着她的肩膀。我在学校的课业表现很好。以至于提问时,老师会朝举着手的我微笑,却不让我回答问题。因为,我不需要再证明什么了,像我这样的学生,头上都罩着特殊光环。从一年级开始,情况就是如此。甚至从开学第一天开始,那时老师测验默写而没告诉我们这是考试,但我还是全对。或者从我学会书写体开始,即使我们不需要学书写体。再或者是从我第一次要求老师多给我几份答题纸开始,全班之中,就只有我需要多的答题纸作答。

我很聪明,而所有老师都认为,这是因为他们教得好。老师们宣称,他们是“为了我这样的学生而活”,因为,学生的聪慧无法当薪水。

噢,抱歉,我以前是这样的一个学生。现在,已非如此。现在,我则是学校教育全盘崩溃、解体的最有力证据。桑德或许可以描述我有多“聪明”,直到穷尽溢美之词,但他也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在法庭这里我是拿不到A的。

“聪明”是一把双刃剑,当你宣称自己只是刚好待在一间满是尸体的教室,却没做错事时,就是如此。桑德告诉我智力测验的结果时,他的声音中带着一点儿遗憾。仿佛我还不知道这是个坏消息,仿佛我在这些年来都没尽力假装自己很平庸。

我所做的,就跟所有女孩的一样:抱怨一切跟自己有关的事,考前假装很紧张,考后假装难过不已:“天哪,我没写完最后一题。只随便乱写,结果一定糟透了。”我对老师、对朋友、对男生、对其他大人都装得很天真,假装自己很笨,就是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志得意满,让别人有“哼!她以为她是谁啊”的感觉。我几乎聪明到明白太聪明其实毫无意义,不只全无意义,甚至会变成不利因素。

今天一整天下来,桑德对智力测验只字未提。他反而谈到我如何被操控,我“遭到的对待”如何“影响”了我,以及“玛雅无法预知后果”,“让那些真正必须对此负责的人负责是至关紧要的”。最重要的是,必须记住“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法律责任”。最后他还放慢声音,降低音量,让大家注意聆听。

“各位,不要被骗了。”他颤着声音说,大律师彼得·桑德想要告诉全法庭的人,他对这次审讯投入了多少情感。他告诉新闻记者,这是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案子,不是在开玩笑的。那颤抖的声音在说,对桑德而言,我这个当事人非比寻常。我是玛雅,无辜,却遭到指控。然后,桑德提高音量,听来有点生气和反感。“塞巴斯蒂安·法格曼,”他愤愤地说,“应该单独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然后他暂停,手放在我的肩上停住,等待所有法官望着我们。即便此刻我在车内,苏丝坐在旁边,我依然感受得到他的手有多么厚重。

而后他说:“我们都希望有人为这场悲剧负责,想要有个解释本来就是人性。但是,并没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起诉玛雅。应当负起责任的,是塞巴斯蒂安·法格曼,而他已经死了。”

爸爸再次清了清喉咙。妈妈哭了。我倒吸了一口气。

我、老爸和老妈,把戏剧化的时间点拿捏得完美无缺,而桑德则适时地补充法律陈述。

我们在看守所建筑前拐弯,车速减慢,苏丝准备出示通行证时,我的头痛又直往额头蹿了。我吞了一下口水,坐起身来挺直腰杆,睁开眼睛。

“我很好,”车子驶入看守所大门时,我告诉苏丝,“我很好。”

(1) 《无尾猫彼得》(Peter-No-Tail),瑞典儿童卡通片,主角彼得是一只靠后天勤学弥补先天缺陷(没有尾巴)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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