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就在昨天一条新闻瞬间上了热搜,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一共有100条内容,其中第93条简直让广大网友炸开了锅,这条内容写着,短视频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要知道今年4月份的时候,70多家影视版权方发布了联合声明:要求保护版权,而且还被央视网点评:以剪辑之名行蛀虫之事,当时对影视领域作者冲击力很大,很多人纷纷改领域,但是还有部分人在做影视剪辑,然而昨天这份文件一公布简直太致命了,大家都知道做影视剪辑门槛低,不要求学历,而且上手快,一部手机就可以操作,所以吸引了众多参与者。而且各大短视频平台上,以影视剪辑内容为主的账号特别多,粉丝数量非常巨大。几十几百万的账号非常多,就拿抖音平台为例,超过100万粉丝的影视剪辑账号,而且更新较为频繁的作者超过了100名。特别是那几个头部影视作者,不用我说大家都知道是谁,他们每个账号里的作品有好几百条,总点赞量超过了1亿,播放量甚至几十亿,想想这是什么概念?
这么庞大的作品播放量,如果都经过版权方的授权还好,但是大部分都是未经授权的内容,这就对影视版权公司造成了损失,因为视频内容被流入到其它平台,原平台的收视率就流失了,直接损害了著作人的利益,有的朋友可能会说,这样不更好吗?影视剪辑作者帮助这部电影做了宣传,还能得到这部电影的一致好评,到时候用户还能去该平台观看原片,这个说法不完全对
我先说对的一方面,任何电影电视剧在推出阶段,都会发布宣传片,甚至把原片内容交给广告公司做宣传,还会跟各大自媒体、短视频平台合作,然后各大平台会推出宣发任务派发下去,就比如咱们做影视宣发一样,很多广告商会找你合作,你经过个人剪辑,发布到自己的账号上面,点赞量达到一定的要求,就会得到平台和广告商的奖励,这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方式
然而错的一面,是那些未经授权的作者,从一些外挂网站下载电影或电视剧,然后把精彩内容剪辑出来,发布到个人账号,从而获得流量收益和粉丝,这种做法肯定是错的,如果人人都这样做,各大平台上就会出现大量的电影电视剧,要知道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们的生活节奏很快,生活的压力也大,很多人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追一部剧,毕竟一部电视剧几十集,没几个星期根本看不完,很费时间,而短视频平台的那些影视剪辑作者,通过剪辑手法,把每集的精彩片段,浓缩到2-3分钟,让很多人节省了时间成本,这样很多人就不会去原视频平台观看原片,这就造成了版权公司的收视率流失,损害了著作人的利益
对于这件事我个人观点,认为双方都有对错,说实话影视方授权比较难,要想得到电影的授权使用,需要跟版权方或广告商取得联系,但是这只局限于头部作者,他们粉丝多,账号权重高,自然会有版权方找着合作,但是大部分作者,没有这方面的渠道,取得授权存在困难,而未授权的影视作者也不能随便购买,或去外挂网站下载片源,从中获取非法的流量收益,大家也知道,各大短视频平台,任何一部电影电视剧,一搜就会看到几百上千条内容,这里面大部分都是没有经过授权的,如果大家都随意剪辑泄露原片,那谁还会去爱优腾这些平台观看全片呢?
所以我认为平台和作者没有达成一种合作模式,版权公司创作电影也是为了宣传,能得到回报,而影视作者也想着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相应的收益,所以版权方应该加大力度,对影视作者开放权限,而影视作者最好去跟一些广告商,或像我这样一些的机构去合作,这样才能合作共赢,都能从中获取自己的利益,好了,本期的分享就到这里,大家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可以在下方留言,也可以进我主页私信我,记得长按点赞加关注,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