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苏刚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的犯罪团伙成员分别获刑两年到十三年不等,除此之外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充当保护伞的相关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内江市市中区白马镇原城管办公室主任刘俊祥、镇党委原副*、纪委*姚理两人为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分别获刑六年及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没收两人全部违法所得!
罪恶终将得到惩治,白马镇的民众也终于迎来了美好的新生活,不必再忍受黑恶势力的剥削,这一切要感谢国家在扫黑除恶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向每一位工作在扫黑除恶斗争一线的工作人员致以最诚挚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