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声明:本文为新华网客户端新媒体平台“新华号”账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华号的立场及观点。新华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在我国文艺舞台上,有一传统京剧《赤桑镇》。剧情讲包拯幼年父母双亡,由嫂嫂吴妙贞抚养成人。吴子包勉任萧山县令,贪赃枉法,包拯秉公将其铡死。吴妙贞赶到赤桑镇,哭闹不休,痛责包拯忘恩负义。包拯婉言相劝,晓以大义,最终吴妙贞感悟,叔嫂和睦如初。
剧中包拯有一〔西皮散板〕唱段:
“劝嫂娘息雷霆弟有话讲,
且落坐细听我表述衷肠。
自幼儿蒙嫂娘训教抚养,
金石言永不忘铭记心旁。
.....
小包勉犯王法岂能轻放,
弟徇私上欺君下压民败坏纪纲我难对嫂娘。”
“劝嫂娘休流泪你免悲伤,
养老送终弟承担,百年之后,
弟就是你带孝的儿郎。”
在公与私,情与法的矛盾中,把包拯刚正不阿、铁面无情、秉公执法的高大形象塑造得完美无缺。
事实上,剧情纯属虚构,包拯根本就没有这位“嫂娘”,铡侄子包勉更是子虚乌有。从对历史人物研究的角度,在无损历史名人形象的前提下,有必要还原历史真相。
据史*载:包拯,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出生于一官宦之家,父亲包令仪举进士,曾任虞部员外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考中进士,被授任大理评事,出任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因父亲致仕在家,二老不愿随行。包拯身为独子,毅然辞去官职,在家赡养父母。十年后,直到父母相继去世,守墓期满,包拯才赴京听选。
景佑四年(1037年),包拯39岁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后累迁监察御史,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改知谏院,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权知开封府、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佑六年(1061年),进入中央高层,任枢密副使、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故世称“包待制”、“包龙图”。嘉佑七年(1062年),包拯在开封府任上病逝,享年六十四岁。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包拯去世,仁宗亲临吊唁,并为其辍朝一日。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录自《包拯墓志》)。千百年来,民间百姓将包拯奉为神明,立祠崇拜。
包拯一生有两次婚姻。在未中进士之前,原配张氏早亡。待仕途稳定下来后,又续继室董氏。在包拯35岁那年,董氏生下了他们唯一的儿子包繶(音yì)。包拯对包繶十分疼爱,但从不溺爱。平时处处严格要求,更重要的是教育他如何做人。包繶继承了包家的良好家风,小小年纪就被封为太常寺太祝。包繶19岁时,娶三朝宰相吕蒙正的外孙女崔氏,可谓门当户对。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包繶婚后第二年英年早逝,此时的包拯已经55岁。老来丧子,这对包拯精神上是一个巨大地打击,几乎精神崩溃。欣慰的是儿子包繶去世后,儿媳崔氏生一遗腹子名文辅。没想到,文辅又5岁夭折。包拯失去了唯一的孙子,眼前包家无后,无人给先祖继承香火。为此成为包拯最大的心病。
公元1058年,包拯过六十大寿。整个包府朝中同僚、各方宾客满座,就连皇帝也派特使来府祝贺,让包拯倍感荣幸。包拯看着那么多人,唯独没有自己的子孙,触景生情,内心深处有一种难以掩饰的酸楚。大家都知道包拯的心思,在这喜庆的场合,谁也不提及儿孙之事,以免刺激他的痛处。
正当宴会喜庆场面达到高潮的时候,包拯寡居多年的儿媳崔氏,怀抱一个婴儿慢慢走近包拯夫妇,下跪禀告:“公公今日六十大寿,儿媳没啥礼物敬送,这个孩子就是给二老的礼物,他是您们的儿子!”顿时全场哗然。
包拯开始一惊,后来听了崔氏的小声解释,顿时眉开眼笑,连声称这是他收到的最好的礼物!原来,这孩子是包拯夫人董氏陪嫁的媵女(丫鬟)孙氏生下的孩子。古时候,陪嫁丫鬟相当于男人的侍妾,孙氏也是包拯的女人。包拯因故辞退了孙氏,但却不知孙氏已经怀上他的孩子,回娘家后生下了这小娃。儿媳崔氏知道后偷偷接济,并带回包府抚养。今日趁包拯六十大寿,崔氏当做礼物送给了公婆,打算给他们一个惊喜。
在宋代,一夫多妻无可非议。有的官宦三妻四妾不足为奇。包拯身为中央高层官宦,同时一妻一妾,在伦理、人格上完全无损他的正面形象。据《宋史》记载:“拯尝出其媵”
包拯给儿子起名包綖(yán),后改为包绶。包绶5岁的时候,包拯逝世,享年64岁。包拯生前曾有遗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入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
包绶自幼由崔氏训教抚养,读书、娶妻,一切由嫂嫂照料。后入仕途,任太祝寺太祝、濠州团练判官、少府监丞、国子监丞、将作监丞、瀛洲通判、汝州通判等职。包绶谨遵父训,严于律己,“清苦守节,廉白是务”。遇与上级意见不同,“依然面折,决不苟从”(录自《包绶墓志》)。包绶离任汝州通判时,市民扶老携幼出城相送,争相一睹“包公”风采。
包绶从小由嫂嫂养大,视嫂如母,所以尊称崔氏为“嫂娘”。包绶进入仕途后,人们也尊称其为“包公”。年代久远,口传有误,民间就把小包公包绶的“嫂娘”,子冠父戴,移花接木,讹传为老包公包拯的“嫂娘”了。
参考资料:
1、《宋史·包拯传》;
2、《崔氏墓志》、《包绶墓志》;
3、程如峰著《解开包公墓之谜》、《包公墓再生缘》
作者:苗安洲
责编:方迎欣《白浪情》
来源:新华号 宏哥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