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南方》,没有序,没有推荐,没有目录,它就是一本纯粹的小说。你可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读一读。
作者艾伟,是60后,跟我爸一个时代的人。小说中的人物和事件,是一种真实和虚假结合的魔幻现实主义的表现。
真在于人物的描写,每一个人,面对不同事件时的不同真实反应,比如天宝的憨厚老实,忆苦的贪婪无耻,肖长春的正义凛然。
假在于故事的最后,放在洗澡桶漂流而走的婴儿,竟然长大成人与天宝的女儿相爱,成为一家人,还魔幻般的得到一笔财富。
作者在小说中铺了3条主线。
第一条,以第三人称天宝为主角。天宝是一个脑袋不太灵光的傻子。他爹死后,他就一个人生活。他有一对双胞胎朋友,罗思甜和罗忆苦。
他听她们的话,替她们做事。
罗忆苦和夏小恽谈恋爱的时候,天宝骑着三轮车送罗忆苦去灯塔,为他们放哨。
罗忆苦和肖俊杰谈恋爱的时候,天宝以为肖俊杰欺负了罗忆苦,咬掉了肖俊杰的耳朵,误伤了3人,最后坐牢。
天宝在牢里遇见一个小偷,小偷教他偷东西。一开始他不愿意,后来慢慢地上瘾。
出狱后,竟然有人给他说媒,找了一个更傻的媳妇儿。家里一切事情由丈母娘说了算,天宝一个人赚钱一家人用,丈母娘为了节省,不让他吃饱。有了一个孩子后,丈母娘为了不让他们再生小孩,连他们同房的事情都要管。
天宝饿惨了,抢过小孩的油条。他实在气不过,有一天竟然把丈母娘打了,他是听见女儿叫了一声爹,才住手的。
自从打了丈母娘后,天宝便无颜回家,搬回了从前自己的家。到了发工资的日子,天宝去领工资,才发现,工资早已被丈母娘领走了。
正常人肯定会很生气,可天宝还乐呵呵的,自己赚的钱,丈母娘一家人在用,说明他们还是一家人。
天宝更饿了,遇见狱中的小偷,为了吃饱,他开始了小偷生涯。当小偷,不仅可以吃饱,还可以喝酒。有多的钱,他就把钱塞到丈母娘家里的蜂窝煤里,这样他就安心了。
后面他被肖长春抓到,切了一根手指,才把偷的瘾戒掉,从此好好过日子。
天宝的女儿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想法。当她再大一些,更加的叛逆,于是她离家出走,到南方去闯天地。
后来,天宝去广州找女儿,在那里再次遇见罗忆苦。这是缘分,也是命运。
罗忆苦给了天宝100块钱,让他赶紧回去。她知道他傻,怕他走丢了。
再后来,罗忆苦走投无路回到老家时,再次找到天宝,求助于他,让她在他老屋里住几天。
没想到,就是在这几天时间里,天宝的丈母娘去世了,她死之前把存折给了天宝,里面有10万。
天宝不知道怎么把钱取出来。他相信罗忆苦,去问她。她陪他一起把钱取了回来。
她勾引他,睡了一觉后,她把所有的钱卷走,就在她拿着钱,准备去送给夏小恽的儿子时,被人谋*了。
天宝是有点傻,也不算全傻。他没有太多自己的想法,完全顺应着世事在走。比如偷盗,一开始他知道是不好的,但是饿,经不住诱惑,就去了。因为断掉一根手指,才收住手。
他对家庭有责任感,懂男人要赚钱养家,就算是打了丈母娘后,他有钱了还是往家里拿。
他对朋友讲义气,特别在罗忆苦身上,他可能是喜欢她的,但对于他来说,这个问题似乎太难了,不愿意去想。
有人会觉得这样的人真实存在吗?在小说里构造天宝这个人物是不是太浮夸?我想,可能只有经历过60年代的人才会懂得,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并且真实的展现了人的本性。
这其实是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地方,让我想起了很多身边的真人真事。没有思想的人,最容易人云亦云,他们傻傻地在命运的轮盘里流转,只是一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