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是大然出版社注册了“海贼王”和“路飞”的使用权,所以想出价卖给接手《ONE PIECE》的东立出版社,结果东立出版社嫌太贵没有接受,选择重新命名“海贼王”和“路飞”,也就是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航海王”和“鲁夫”。而“海贼王”和“路飞”就成了短时间无人注册的商标。
“注册商标的重要性”集英社考虑到大陆的版权问题,注册了“航海王及ONE PIECE”的商标,但却没有注册“海贼王”,这也给了其他公司可乘之机。“海贼王”于07年被人恶意注册,尽管集英社之后想要重新注册“海贼王”,但结果自然是被驳回的。
值得一提的是,这家公司不光是注册了“海贼王”,还注册了诸多关于“海贼王”的商标,可以说市面上大半关于“海贼王”的商标,都早已被他们注册过了。之后更是利用这些商标起诉其他恶意用“海贼王”商标发布商品的公司,并且成功胜诉获得3000万的赔偿!想不到赔偿居然不是给集英社,而是抢先注册“海贼王”商标的公司,实属难以言表。
“总结”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海贼王”会叫做“航海王”了吧,广电可是跟这件事一点关系没有,所以不要再因为这件事而污蔑广电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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