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大家好啊!今天精学网为大家带来2019《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电气安全技术“数字考点”汇总(下),大家要认真看咯!
01
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1.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
电炉电阻丝的了作温度高达800℃,100W白炽灯泡表面温度高达170~220 ℃,1000W卤钨灯表面温度高达500~800 ℃。
白炽灯泡灯丝温度高达2000~3000℃,当灯泡爆碎时,炽热的钨丝落到可燃物上, 也会引起可燃物质燃烧。
2.电火花和电弧
电火花的温度很高, 特别是电弧,温度高达8000 ℃。因此,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二次引燃源。
3.危险物质
分类:I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对于闪点不超过45℃的易燃液体,燃点仅比闪点高1-5 ℃,一般只考虑闪点,不考虑燃点。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分为以下三级:ⅢA级可燃性飞絮。ⅢB级:非导电性粉尘;ⅢC:导电性粉尘。
4.爆炸危险环境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0区,指正常运行时持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除了装有危险物质的封闭空间,如密闭的容器、储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外,很少存在0区。
1区,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 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2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 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粉尘、纤维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场所分为20区、 21区和22区。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或长期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5.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级别(EPL)
煤矿有甲院的爆炸性环境中的I类设备的EPL分为 Ma、Mb 两级。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Ⅱ类设备的EPL分为Ga、Gb、Gc三级。
爆炸性粉尘环境的Ⅲ类设备的 EPL 分为Da、Db、Dc三级
6.防爆电气线路
(1)线路敷设方式
在1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 20区、 21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架空电力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2)导线材料
1区和21区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芯导线。
2区和22区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 mm2的铜芯导线或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铝芯导线。
2区和22区照明线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 5mm2的铜芯导线。
在爆炸危险环境,低压电力、照明线路所用电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工作电压,并不得低于500V。
对于爆炸危险环境中的移动式电气设备, 1区和21区应采用重型电缆, 2区和22区应采用中型电缆。
(3)允许载流量
1区、2 区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也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7.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1)隔离和间距
室内电压10kV以上、总油量60kg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60~600kg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油量600kg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
(2)爆炸危险环境接地和接零
采用TN -S系统,并装设双极开关同时操作相线和中性线。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铜导体不得小于4mm2 ,钢导体不得小于6mm2
8.带电灭火安全要求
用水灭火时,水枪喷嘴至带电体的距离,电压10kV及以下者不应小于3m 。用二氧化碳等有不导电灭火剂的灭火器灭火时, 机体、喷嘴至带电体的最小距离,电压10kV者不应小于0.4m。
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超过45°
02
雷击和静电防护技术
1.防雷分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有: (1)制造、使用或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遇电火花会引起爆炸、爆轰,从而造成巨大破坏或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2)具有0区、 20 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具有1 区、 21 区爆炸危险场所,且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 亡的建筑物。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有:(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楼、档案馆,大型展览馆,大型机场航站楼,大型火车站, 大型港口客运站,大型旅游建筑,国宾馆,大型城市的重要动力设施。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
(4)国际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制造、使用或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但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6)具有1区、 21 区爆炸危险场所,但电火花引起爆炸或不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7)具有2 区、 22 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气罐和油罐。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 次/a的省、部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工业建筑物。
为了方便记忆,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精简过的内容进行记忆。
1)国家级文物建筑物;
2、3、4)人员密集或具有重要作用的建筑物;
5)与火炸药相关危害较小的建筑物;
6)有1区或21区(低频出现爆炸性物质)危害较小的建筑物;
7)有2区或22区(偶然出现爆炸性物质)的建筑物;
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的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省级、重要作用的建筑物;
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民用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有: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 次/a ,小于或等于 0.05 次/ a的省、部级办公建 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 次/a ,小于或等于 0.25 次/ 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工业建筑物。
(4)年平均雷暴日 15 d/a 以上地区,高度15m及15m 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 的建筑物;年平均雷暴日15 d/a 及15 d/a 以下地区,高度20m及20m 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的建筑物。
此部分内容也可以简单记忆以下几条:
1)省级文物、档案建筑物;
2)预计雷击次数0.01~0.05次/a的省级、重要作用的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0.25次/a的民用建筑物;
4)雷暴日大于15d/a且15m以上高耸建筑物;
5)雷暴日不超过15d/a且20m以上高耸建筑物。
2.防雷装置
折线法是将避雷针或避雷线保护范围的轮廓看作是折线,折点在避雷针或避雷线高度1/2 处。
对于高度30m以下的避雷针,上部折线与垂线的夹角不超过45° ,下部折线与地面的交点至垂足的距离不超过针高的1.5倍;对于高度30m以下的避雷线,上部折线与垂线的夹角一般不应超过20°~ 30°。
避雷线一般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热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
用金属屋面作接闪器时,金属板之间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 ;金属板下方无易燃物品时,所用铅板厚度不得小于2mm,铁板和铜板厚度不得小于0.5mm ,铝板厚度不得小于0.65mm ,锌板厚度不得小于0.7mm ;金属板下方有易燃物品时,为了防止雷击穿孔,所用铁板、铜板、铝板厚度分别不得小于4mm、5mm、7mm。
接闪器、引下线截面锈蚀30%以上时应予更换。
3.防雷技术
露天装设的有爆炸危险的金属储罐和工艺装置,当其壁厚不小于 4mm时,允许不再装设接闪器,但必须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距离不应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如金属储罐和工艺装置击穿后不对周围环境构成危险,则允许其壁厚不小于2.5mm时不再装设接闪器。
在任何情况下,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第二类不得小于2m。
4.电涌防护
在户外避雨时,要注意离开墙壁或树干8m以外。
雷暴时人体最好离开可能传来雷电冲击波的线路和设备1.5m以上。
5.静电的影响因素
对于固体,电阻率1×107Ω.m以下者,由于世漏较强而不容易积累静电;电阻率1×109Ω.m以上者,容易积累静电。
对于液体,电阻率1×108Ω.m以下的液体,由于泄漏较强而不容易积累静电;电阻率1×1010Ω.m左右的液体最容易产生静电;电阻率1×1013Ω.m以上的液体由于其分子极性很弱反而不容易产生静电。
6.静电电压高
固体静电可达20×104V以上,液体静电和粉体静电可达数万伏,气体和蒸气静电可达一万多伏,人体静电也可达一万多伏。
7.静电防护措施
因为静电泄漏电流很小,所以防静电接地电阻原则上不超过1MΩ即可;对于金属导体为了检测方便,可要求接地电阻不超过100~1000Ω。
对于产生和积累静电的高绝缘材料,宜通过106Ω 或稍大一些的电阻接地。
为防止大量带电,相对湿度应在50%以上;为了提高降低静电的效果,相对湿度应提高到65%~70%;对于吸湿性很强的聚合材料,为了保证降低静电的效果,相 对湿度应提高到80%~90% 。
03
电气装置安全技术
1.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
第一种防护(7级)是对固体异物进入内部以及对人体触及内部带电部分或运动部分的防护;第二种防护(9级)是对水进入内部的防护。
2.电动机安全运行条件
电压波动不得超过-5%~10% ,电压不平衡不得超过5% 。电流不平衡不得超过10%。
3.电气设备触电防护分类
按照触电防护方式,电气设备分为以下五类:0类、0Ⅰ类、Ⅰ类、Ⅱ类、Ⅲ类。
4.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Ⅱ类、Ⅲ类设备没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要求,Ⅰ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一般场所,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Ⅱ类设备。在潮湿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设备。
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狭窄的特别危险场所,应使用Ⅲ类设备;如果使用Ⅱ类设备,则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不大于0. 1s的漏电保护装置;而且, Ⅲ类设备的安全隔离变压器、 Ⅱ类设备的漏电保护装置以及Ⅱ、Ⅲ类设备的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件等必须放在外部。
5.电气照明
一般照明的电源采用220V电压。在特别潮湿场所、高温场所、有导电灰尘的场所或有导电地面的场所,对于容易触及而又无防触电措施的固定式灯具,其安装高度不足2.2m时,应采用24v安全电压。
白炽灯的功率不应超过1000W。
凡100W及100W以上的照明器应采用瓷灯座。
6.低压配电箱和配电柜
落地安装的箱柜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 2~1. 5m,箱柜前方0. 8 ~ 1. 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7.变、配电站安全要求
长度超过7m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10m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
长度大于8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若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60m ,还应增加出口。
8.变压器运行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绝缘材料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得超过105 ℃;油箱上层油温最高不得超过95 ℃,但为了减缓变压器油变质,上层油温最高一般不应超过85 ℃。
干式变压器所在环境的相对湿度不超过70%~85%。
9.电力线路安全条件
为了安全,橡皮绝缘线最高运行温度为65℃,塑料绝缘线为 70℃,裸线为70℃, 铅包或铝包电缆为80℃,塑料电缆为65℃。
运行中低压电力线路的绝缘电阻一般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 ,新安装和大修 后的低压电力线路一般不得低于0.5MΩ。
01
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1.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
电炉电阻丝的了作温度高达800℃,100W白炽灯泡表面温度高达170~220 ℃,1000W卤钨灯表面温度高达500~800 ℃。
白炽灯泡灯丝温度高达2000~3000℃,当灯泡爆碎时,炽热的钨丝落到可燃物上, 也会引起可燃物质燃烧。
2.电火花和电弧
电火花的温度很高, 特别是电弧,温度高达8000 ℃。因此,电火花和电弧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二次引燃源。
3.危险物质
分类:I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薄雾;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对于闪点不超过45℃的易燃液体,燃点仅比闪点高1-5 ℃,一般只考虑闪点,不考虑燃点。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粉尘分为以下三级:ⅢA级可燃性飞絮。ⅢB级:非导电性粉尘;ⅢC:导电性粉尘。
4.爆炸危险环境
(1)气体、蒸气爆炸危险环境
0区,指正常运行时持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除了装有危险物质的封闭空间,如密闭的容器、储油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外,很少存在0区。
1区,指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预计周期性出现或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 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2区,指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 蒸气或薄雾,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区域。
(2)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环境
根据爆炸性粉尘、纤维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此类危险场所分为20区、 21区和22区。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或长期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很可能偶尔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可燃粉尘云一般不可能出现于爆炸性粉尘环境中的区域,即使出现,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5.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级别(EPL)
煤矿有甲院的爆炸性环境中的I类设备的EPL分为 Ma、Mb 两级。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Ⅱ类设备的EPL分为Ga、Gb、Gc三级。
爆炸性粉尘环境的Ⅲ类设备的 EPL 分为Da、Db、Dc三级
6.防爆电气线路
(1)线路敷设方式
在1区内电缆线路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 20区、 21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架空电力线路严禁跨越爆炸性气体环境,架空线路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2)导线材料
1区和21区的电力及照明线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芯导线。
2区和22区电力线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5 mm2的铜芯导线或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铝芯导线。
2区和22区照明线路应采用截面不小于1. 5mm2的铜芯导线。
在爆炸危险环境,低压电力、照明线路所用电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工作电压,并不得低于500V。
对于爆炸危险环境中的移动式电气设备, 1区和21区应采用重型电缆, 2区和22区应采用中型电缆。
(3)允许载流量
1区、2 区导体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和断路器长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25倍,也不应小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倍。
7.电气防火防爆技术
(1)隔离和间距
室内电压10kV以上、总油量60kg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60~600kg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油量600kg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
(2)爆炸危险环境接地和接零
采用TN -S系统,并装设双极开关同时操作相线和中性线。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铜导体不得小于4mm2 ,钢导体不得小于6mm2
8.带电灭火安全要求
用水灭火时,水枪喷嘴至带电体的距离,电压10kV及以下者不应小于3m 。用二氧化碳等有不导电灭火剂的灭火器灭火时, 机体、喷嘴至带电体的最小距离,电压10kV者不应小于0.4m。
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带电体之间的仰角不应超过45°
02
雷击和静电防护技术
1.防雷分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有: (1)制造、使用或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遇电火花会引起爆炸、爆轰,从而造成巨大破坏或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2)具有0区、 20 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具有1 区、 21 区爆炸危险场所,且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 亡的建筑物。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有:(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楼、档案馆,大型展览馆,大型机场航站楼,大型火车站, 大型港口客运站,大型旅游建筑,国宾馆,大型城市的重要动力设施。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
(4)国际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制造、使用或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但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6)具有1区、 21 区爆炸危险场所,但电火花引起爆炸或不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的建筑物。
(7)具有2 区、 22 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气罐和油罐。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 次/a的省、部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工业建筑物。
为了方便记忆,大家可以参考下面精简过的内容进行记忆。
1)国家级文物建筑物;
2、3、4)人员密集或具有重要作用的建筑物;
5)与火炸药相关危害较小的建筑物;
6)有1区或21区(低频出现爆炸性物质)危害较小的建筑物;
7)有2区或22区(偶然出现爆炸性物质)的建筑物;
8)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的建筑物;
9)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次/a的省级、重要作用的建筑物;
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次/a的民用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有: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 次/a ,小于或等于 0.05 次/ a的省、部级办公建 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集中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 次/a ,小于或等于 0.25 次/ 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工业建筑物。
(4)年平均雷暴日 15 d/a 以上地区,高度15m及15m 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 的建筑物;年平均雷暴日15 d/a 及15 d/a 以下地区,高度20m及20m 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的建筑物。
此部分内容也可以简单记忆以下几条:
1)省级文物、档案建筑物;
2)预计雷击次数0.01~0.05次/a的省级、重要作用的建筑物;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5~0.25次/a的民用建筑物;
4)雷暴日大于15d/a且15m以上高耸建筑物;
5)雷暴日不超过15d/a且20m以上高耸建筑物。
2.防雷装置
折线法是将避雷针或避雷线保护范围的轮廓看作是折线,折点在避雷针或避雷线高度1/2 处。
对于高度30m以下的避雷针,上部折线与垂线的夹角不超过45° ,下部折线与地面的交点至垂足的距离不超过针高的1.5倍;对于高度30m以下的避雷线,上部折线与垂线的夹角一般不应超过20°~ 30°。
避雷线一般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热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
用金属屋面作接闪器时,金属板之间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 ;金属板下方无易燃物品时,所用铅板厚度不得小于2mm,铁板和铜板厚度不得小于0.5mm ,铝板厚度不得小于0.65mm ,锌板厚度不得小于0.7mm ;金属板下方有易燃物品时,为了防止雷击穿孔,所用铁板、铜板、铝板厚度分别不得小于4mm、5mm、7mm。
接闪器、引下线截面锈蚀30%以上时应予更换。
3.防雷技术
露天装设的有爆炸危险的金属储罐和工艺装置,当其壁厚不小于 4mm时,允许不再装设接闪器,但必须接地;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其间距离不应大于30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如金属储罐和工艺装置击穿后不对周围环境构成危险,则允许其壁厚不小于2.5mm时不再装设接闪器。
在任何情况下,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止二次放电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第二类不得小于2m。
4.电涌防护
在户外避雨时,要注意离开墙壁或树干8m以外。
雷暴时人体最好离开可能传来雷电冲击波的线路和设备1.5m以上。
5.静电的影响因素
对于固体,电阻率1×107Ω.m以下者,由于世漏较强而不容易积累静电;电阻率1×109Ω.m以上者,容易积累静电。
对于液体,电阻率1×108Ω.m以下的液体,由于泄漏较强而不容易积累静电;电阻率1×1010Ω.m左右的液体最容易产生静电;电阻率1×1013Ω.m以上的液体由于其分子极性很弱反而不容易产生静电。
6.静电电压高
固体静电可达20×104V以上,液体静电和粉体静电可达数万伏,气体和蒸气静电可达一万多伏,人体静电也可达一万多伏。
7.静电防护措施
因为静电泄漏电流很小,所以防静电接地电阻原则上不超过1MΩ即可;对于金属导体为了检测方便,可要求接地电阻不超过100~1000Ω。
对于产生和积累静电的高绝缘材料,宜通过106Ω 或稍大一些的电阻接地。
为防止大量带电,相对湿度应在50%以上;为了提高降低静电的效果,相对湿度应提高到65%~70%;对于吸湿性很强的聚合材料,为了保证降低静电的效果,相 对湿度应提高到80%~90% 。
03
电气装置安全技术
1.电气设备外壳防护等级
第一种防护(7级)是对固体异物进入内部以及对人体触及内部带电部分或运动部分的防护;第二种防护(9级)是对水进入内部的防护。
2.电动机安全运行条件
电压波动不得超过-5%~10% ,电压不平衡不得超过5% 。电流不平衡不得超过10%。
3.电气设备触电防护分类
按照触电防护方式,电气设备分为以下五类:0类、0Ⅰ类、Ⅰ类、Ⅱ类、Ⅲ类。
4.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
Ⅱ类、Ⅲ类设备没有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的要求,Ⅰ类设备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措施。
一般场所,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Ⅱ类设备。在潮湿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设备。
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狭窄的特别危险场所,应使用Ⅲ类设备;如果使用Ⅱ类设备,则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 、动作时间不大于0. 1s的漏电保护装置;而且, Ⅲ类设备的安全隔离变压器、 Ⅱ类设备的漏电保护装置以及Ⅱ、Ⅲ类设备的控制箱和电源连接器件等必须放在外部。
5.电气照明
一般照明的电源采用220V电压。在特别潮湿场所、高温场所、有导电灰尘的场所或有导电地面的场所,对于容易触及而又无防触电措施的固定式灯具,其安装高度不足2.2m时,应采用24v安全电压。
白炽灯的功率不应超过1000W。
凡100W及100W以上的照明器应采用瓷灯座。
6.低压配电箱和配电柜
落地安装的箱柜底面应高出地面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 2~1. 5m,箱柜前方0. 8 ~ 1. 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7.变、配电站安全要求
长度超过7m的高压配电室和长度超过10m的低压配电室至少应有两个门。
长度大于8m的配电装置室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若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超过60m ,还应增加出口。
8.变压器运行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的绝缘材料的最高工作温度不得超过105 ℃;油箱上层油温最高不得超过95 ℃,但为了减缓变压器油变质,上层油温最高一般不应超过85 ℃。
干式变压器所在环境的相对湿度不超过70%~85%。
9.电力线路安全条件
为了安全,橡皮绝缘线最高运行温度为65℃,塑料绝缘线为 70℃,裸线为70℃, 铅包或铝包电缆为80℃,塑料电缆为65℃。
运行中低压电力线路的绝缘电阻一般不得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 ,新安装和大修 后的低压电力线路一般不得低于0.5MΩ。
精学网昌博士提醒大家:每个人都有潜在的能量,只是很容易:被习惯所掩盖,被时间所迷离,被惰性所消磨。而我们要让事情改变,先改变我自己;要让事情变得更好,先让自己变得更好。距离注安考试还有78天,让我们一起改变自己、改变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