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鹏姚瑶高敏,姚遥和张大鹏结局

首页 > 影视动漫 > 作者:YD1662023-11-05 01:12:17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尹杉 刘欢 周宇 钱俊皓 夏法

时间:

8月28日

地点:

宁波鄞州法院

35岁的林琳(化名)案发前在宁波一家工程管理公司上班,2018年年底,因工作需要,她报名了2019年度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这场国家级考试难度很大,尤其是科目四案例分析,需要把所有实务知识点汇集到案例里灵活运用。“平时工作中我对实务案例接触不多,感觉很难通过。”林琳说,但名已经报了,她还是希望能考过。

多方打听后,林琳听说分公司有个叫姚瑶(化名)的女职员,理论考试和实务案例分析都很厉害,便想找她帮忙。林琳辗转联系上姚瑶,提出请她帮忙替考的想法,并承诺“辛苦费随便开”。

“一开始,我是果断拒绝的。”和林琳一起站在被告人席上的姚瑶回忆。

第一次被姚瑶拒绝后,林琳不断来电求她帮忙,还找了分公司的另一同事进行游说,“林琳是总公司负责业务对接的人,以后总有地方要麻烦到人家,你帮她考一次,不管过没过,她都会领你的情,以后我们的业务开展起来也方便。”

架不住林琳的软磨硬泡,姚瑶最终在临考前几日,答应帮忙替考最后一科案例分析,其它三科由林琳自己去考。而关于辛苦费一事,姚瑶没有提出要求,双方也未再提起。

2019年5月19日下午,姚瑶心情忐忑地拿着林琳的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替考科目四。没想到,开考铃声一响,现场的监考老师就发现,这名考生和上午来的不是同一个人,立即将姚瑶带出考场并报了警。很快,等在考场外的林琳也被民警抓获。

代考的后果很严重,承办此案的王法官在庭上郑重说道,代替考试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之一,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构成此罪。经过法庭的审理,姚瑶、林琳均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及3000元。(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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