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是一场严肃的纪律。深表赞同,婚姻不是儿戏,需要双方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保持它的神圣和纯洁。
电视剧《中国式离婚》里的娟子和刘东北之间的恩爱纠葛,看了令人揪心,感觉是两个小孩在过家家,一遇到不合,就决定“不玩了”,去医院中断*,已经七个月大了,那可是一条鲜活且无辜的生命,这与“残害”亲骨肉有甚区别。
看娟子和刘东北两个成年人对婚姻的态度,能窥探到他们各自对自己的人生缺乏应有的责任。他们从恋爱到结婚,再到弃儿,婚姻走到尽头,每走一步,都是在“玩火自焚”。
只谈恋爱,不结婚刘东北“超前”的婚恋观,和娟子格格不入,注定他们婚姻不能长久。
娟子和刘东北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刘东北迟迟不肯结婚。他想干么?想玩儿。不想为“婚姻”所困,他是一个乱“性“的男人,认为那仅仅是生理需求,本质上不算出轨。
所以婚后,娟子*,不能满足他。他就开始偷情,被回家的娟子撞见抓了个现形。
娟子有强烈的贞操观,亲眼看见刘东北和一个女人在自家的床上,无法直视和容忍。她没闹,平静地告诉医生,不要孩子了。
既然他有这个特殊癖好,且娟子无法接受,为何婚前不先说明?他有私心,怕娟子嫁给别人,想长期占有她,但又不想对婚姻负责。
当东北一拖再拖不肯结婚后,发现娟子和另一个陌生男人同桌吃饭,他气冲冲地告诉娟子那人和她不合适,娟子给他三个选择:要么结婚,要么分手,要么去死。
迫不得已,他们结婚了。可人的本性不会变。婚前,他如何乱来,娟子不会管;婚后他乱来,娟子会介意。刘东北以为自己可以瞒天过海,还是被娟子发现了。
关于“性“,我们的文化对此还是矜持保守的,相信绝大部分人都无法接受婚后偷情行为。
刘东北这类男人对此的解释是:我认为这不是犯法,而是非法。犯法就是明知故犯;而非法就是不提倡也不反对。
就算他说的有道理,可对他这种行为真正的“裁判”是他的妻子娟子。他既然和娟子靠一纸婚约约束彼此,他得到了娟子这个人,自己也要遵守婚姻的约定,另一半无法接受他这个癖好,那如果他违约,婚姻就没了,娟子就要离开他。
婚前不坦白,这样的婚姻就是一场骗局。
刘东北认为就算偷情,他依然爱娟子。他认为世人不理解他,他眼里的背叛分为三种:身的背叛,心的背叛,身心的背叛,人们往往忽略第二种,在乎第一和第三种。
可如果婚后娟子也像他一样出去给他来一次“身“的背叛,他可以接受吗?那婚姻还要承诺和约束干吗?就要乱套了。
一个不能把自己言行控制在婚约范围内的男人是不适合结婚的。不遵守婚约,带来的后果不敢想象,没有人能估计背叛婚姻后另一半会以什么方式报复和惩罚你,其疯狂程度会大大颠覆你的想象。娟子对刘东北的惩罚何尝不是这样。
为“爱“生孩子,无“爱”弃孩子娟子是个爱美的女人,对自己的身材和容貌有着严格的管理和要求。不想要孩子。刘东北千骗万哄,说结婚就是为了要孩子,等孩子生下来,娟子不用管,都交给他来管。如此一来,娟子就放心地*了。
娟子是个不喜欢孩子的女人,她几乎没有做好当妈妈的准备。她*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丈夫刘东北想要个孩子,而非自己想要。
刘东北对*的娟子给足了荣宠,每天接送娟子上下班,包揽所有家务,做饭煲汤,无微不至。让娟子尝尽了幸福小女人的滋味;当好友林小枫送给她许多小孩子的旧衣服时,她才开始意识到,做妈妈是一种别样的幸福体验,十分期待孩子出生的那一天。
孩子是她和刘东北爱情的结晶,既然刘东北对她赠予满满的爱,那么这个孩子就是对他们爱的满满回馈。
可她平静的心绪一下子被刘东北出轨彻底打乱了。看见那他偷情恶心的一幕,任凭刘东北如何认错,俯低做小,她在心理上无法接受出轨的丈夫,认定那是对婚姻的彻底背叛。
当她一人失去理智地走在大街上,满眼里是伤心欲绝;刘东北才开始意识到,他对娟子的爱开始是真的了,起码从最初的“玩世不恭”的爱,到现在欲将失去才知要珍惜,可惜为时已晚。
当听见电话另一头的娟子哭泣说孩子已经打掉了,正在给娟子买补品水果的刘东北一下子懵了,他和娟子的感情已经划开了一道裂痕。
娟子冷静得出奇,事先没告诉刘东北,自己做主放弃七个月大的孩子,医生已提醒她孩子还是活的,那会很残忍;劝她慎重考虑,她还是平静地坚持要打掉,谎称家里有事,孩子不能要。
*是为了爱,打掉也是为了爱,那孩子这颗无辜的生命谁去爱?孩子没了,刘东北苦苦挽留娟子,娟子岿然不为所动,她是有底线的女人。打掉孩子是对刘东北对婚姻背叛最大的惩罚,她不能看见孩子一出生就没有父亲。
非常能理解娟子对背叛的刘东北失望至极的心情,可她过激的做法不能接受。一是打掉孩子,为“爱“生孩子,无“爱”弃孩子,这种做法过于天真,爱就如同流星蝴蝶,转瞬即逝。有多少婚后的”爱“会变得面目全非。不喜欢孩子就不要生,生了就要负责,这是起码的做人原则。
生孩子不全为其他,也就为自己,母性使然,同样是为了爱,这种爱不同于男女之爱,就如好友林小枫对娟子说的那样,女人一定得要个孩子,生养孩子是很辛苦,可孩子会把你的世界点亮。显然娟子不是这类女人,要么她天生就不喜欢孩子,要不就是还没她想生孩子的心理年纪。
但她有份不错的工作,就算刘东北不管孩子,她还可以养育。
二是,刘东北是孩子的父亲。刘东北喜欢孩子。如刘东北自己所言,他只是身的背叛。心还是在乎孩子和娟子的。如果要离婚,还有两个月孩子就足月了,她可以生下孩子,给刘东北抚养。
无论娟子和刘东北的爱向哪个方向发展,孩子已经成形,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了,她这种不负责任和不尊重生命的做法就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对婚姻没有敬畏感,就无法体验到婚姻的神圣对她的眷顾和爱怜。拿自己的亲骨肉去惩罚一个出轨的男人,还是亲骨肉的父亲,太诛心。
总结:娟子和刘东北的婚姻结合各自都带着“附加条件”:
一个不想结婚,结婚就是为了占有对方这份私欲,却管不住自己的“乱性”;
一个不想要孩子,要孩子不是为自己,是为留住对方的心,担心身材走样;
一旦这两个附件条件“开战”,二人原形必露,本性难移,一个乱性,一个弃儿,用来惩罚对方对婚姻的不忠,太儿戏!
结果,婚后还是处于“无婚”状态,出去找女人;就算*,还是放弃了。各自兜兜转转从起点一路闹到终点,再回到原点,又做回了自己本来的模样。代价是孩子没了。
好的婚姻是0.5 0.5大于1,两心相悦,相互理解和扶持,各自越来越好;不是相互消耗,隐瞒,猜忌,各自活得越来越累,结果弄成0.5 0.5小于1.
刘东北爱自己胜过孩子和妻子,娟子爱自己胜过孩子和丈夫,这样的两个人不适合结婚,只适合恋爱。一个对自己人生都不负责的人休想指望他对婚姻负责,换来只会是婚姻对他的藐视和惩罚。